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年会暨第四季度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项目 |
1 |
项 |
举办主旨大会1场(含第四季度集中签约仪式)、配套主题成果展1场、配套酒店、会见场地布置、商会总会理事大会1场,配套合影、相关会议物料。 |
(一)平台要求:
1.供应商具备省级官方新媒体宣发资质,能通过自身全媒体平台向浙江省内宣传本次活动情况;
2.供应商能够提供全省化服务;
3.供应商需提供省级平台专业金融方向主持人、专业导演及其他技术人员。
(二)大会及相关活动承办
1、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7日
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会期1天
2、主要内容
本项目包含主旨大会1场(含第四季度集中签约仪式)、配套主题成果展1场、配套酒店、会见场地布置、商会总会理事大会1场,配套合影、相关会议物料。要求主持人、导演、制片人、其他技术人员均要求为电视级专业人员。
一)服务要求
1)主旨大会全案策划执行: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年会主旨大会需在主题明确的基础上,从视觉识别、现场舞台氛围、外部环境布置、流程设计上全方位创新,本着节俭办会原则,本届主旨大会舞美要求庄重大气、简约、精致。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启动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年会暨第四季度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筹备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研究策划主旨大会流程,提高大会的可看性、参与性、创新性、艺术性;制定以“防疫常态化”为前提的实施流程方案。
2)主持大会疫情应对预案: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与主办方配合,制定疫情突发状况下不同的流程应对方案,及现场辅助措施,要求提出的方案具有灵活性、可行性。
3)会场搭建布置: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与主办单位配合,落实会务场地、搭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舞台,同时现场舞台及灯光需具有艺术感,让参会人员耳目一新,沉浸其中。
4)外场氛围布置: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与主办方配合,在确定的场馆外按照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要求布置外部环境,营造气氛,制作相关物料,使参与者在步入会场的过程中就能体验会场氛围。
5)录制设备及团队: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保证4个或以上机位的高清信号录制,摄录及切换设备需达到电视级标准,需提供专业转播车及人员作为录制技术保障。需在现场配备导演、撰稿、主持人、摄像、导播、音效师、制片等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需具有资深工作经验。
6)相关道具租赁制作: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为主旨大会准备流程中涉及的所有道具或设备。保证相关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
7)视效制作: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为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年会暨第四季度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提供包括大屏动态主背景、上台嘉宾身份识别板、KV延展动态视效等全流程众多环节在内的一站式制作。
8)相关视频策划及拍摄制作: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配合主旨大会流程,拍摄制作各类功能型视频,包括但不限于30秒宣传短片、倡议书等。要求相应视频满足会场大屏播出要求。
9)策划执行宣传机构需对大会提供的礼仪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分工,并对人员形象进行设计包装。
10)增值服务:策划执行宣传机构能够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二)人员配置
1)执行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策划和产业服务水平;
2)团队主要人员具有相关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造诣,如承担过各类大型项目策划;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团队应能够与委托方及时沟通,并充分尊重委托方意愿,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修改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磋商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活动方案,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2)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对用户的服务响应时间情况;
3)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各阶段驻现场人员,承诺项目在实施期间至少常驻人员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更改磋商响应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实施响应方案、进度安排、保证项目质量、人员到位、售后服务等服务承诺。
(三)基本流程
1.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主题成果展
1)时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 17:30;
2)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二楼叙厅;
2.全国温州商会总会二届二次理事大会
1)时间:12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00- 15:00;
2)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五楼国际厅;
3.合影
1)时间:12月17日(星期六)下午15:15- 15:30;
2)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
4.第十八届全国温州商会年会主旨大会
1)时间:12月17日(星期六)下午15:35-17:30;
2)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二楼
1. 项目服务期限
要求成交供应商在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履行延期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果由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3.1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给乙方;
3.2第二笔付款: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