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一河三涌”(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养护维修项目采购一项
采购包1(2023年“一河三涌”(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养护维修项目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乙方为中小微企业则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支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粤财采购〔2021〕7号、《珠海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2期:支付比例20%,扣除1月至3月考核罚款,在2023年4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扣除4月至6月考核罚款,在2023年7月支付
4期:支付比例20%,扣除7月至9月考核罚款,在2023年10月支付
5期:支付比例10%,扣除10月至12月考核罚款,在2023年12月中下旬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期限:按照《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成立考核验收组。每月初对上月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由甲方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组由甲方5人组成。验收小组成员现场打分。珠海市水务局视情派代表监督考核工作。 2、验收标准:按照合同考核验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工作,养护服务质量按照《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执行。 3、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养护过程中产生的人力成本、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燃油费及船只(保洁船1-13号、水浮莲打捞船1艘、巡查船1艘)维修保养费、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费、企业利润、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2023年“一河三涌”(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养护维修项目 |
项 |
1.00 |
1,250,000.00 |
1,2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一河三涌”(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养护维修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采购数量及服务内容 (一)采购数量 “一河三涌”(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养护总长度21.6公里,包括: (1)前山河主河道:起自中珠交界鹅咀涌终至石角咀水闸全长约8.3公里、平均河宽约245米,河道比降平缓,流速不大,流经珠海市香洲中心城区,担负着防洪、防咸、排涝、灌溉及城市供水等任务。 (2)洪湾涌:起自洪湾涌\蜘洲涌交叉处终至泊湾(公交站),全长3.1公里、河宽80~200米。 (3)广昌涌:起自广昌涌\蜘洲涌交叉处终至广昌水闸,全长7.6公里、河宽60~150米。 (4)沙心涌:起自沙心涌\蜘洲涌交叉处终至沙心涌交前山河交叉处,全长2.6km、河宽40-80米。 (二)服务内容: (1)负责“一河三涌”(前山河、洪湾涌、广昌涌、沙心涌)水面保洁工作,包括水域垃圾、水浮莲和其它漂浮杂物的及时清捞、收集上岸(上岸地点为前山河大型水浮莲拦污栅清污平台)和外运处置; (2)负责 “一河三涌”(前山河、洪湾涌、广昌涌、沙心涌)沿岸入河管、涵、渠的排水巡查和日常统计,对违章建筑、捕鱼、污水排放、死鱼等突发事件的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上报市水利技术中心,对突发性死鱼、油污、泡沫污染事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清理、打捞,防止二次污染前山河水体; (3)服从市水务局、市水利技术中心执行台风汛期的行洪排涝调度指令,协助、配合水务(水政)、环保等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水面保洁、水质达标考核、违章执法、涉水治污督察和投诉处理等工作; (4)负责前山河日常保洁船只15艘(巡查船1艘、水浮莲打捞船1艘、前山河保洁船1-13号)的运行维护(每年11月中旬开展一次包括除锈、喷漆等正常保养,必要时协助采购人完成船只检验工作),其中产生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用及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负责“一河三涌”范围内各河道交汇处简易拦污栅、船只停放临时码头及管理房的加固与维护工作,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器材购置费、运输费、工时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6)指定专人负责对“一河三涌”范围内指定的水利设施和沿线堤岸(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相关范围)进行日常安全监测巡查及水面保洁情况巡查(上下午各1次)和维护管理,建立规范记录和档案,每周将巡查记录上报市水利技术中心; (7)保洁要求,每天作业时间从上午7:00~下午18:00。 (8)前山河大型水浮莲拦污栅年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提供拦污栅平台、吊机等设备,将日常水面保洁清理的生活垃圾上岸外运,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垃圾清运费、电费、人工费、吊机维修等)由“一河三涌”养护单位负责,并及时打扫、清洗垃圾存放点区域卫生,确保无异味。 二、考核办法 (一)、为提高市级管护河道的养护质量,科学考核养护单位的工作成效,奖优惩劣,根据《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并结合市财政经费的拨付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河道的维护养护考核,目前主要适用于前山河主河道珠海段、洪湾涌、广昌涌、沙心涌、鸭涌河的维护养护。 (三)、考核依据:《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 (四)、考核时间:维护养护考核按月进行考核验收。月考核原则上在次月10日前完成,考核时间由珠海市水利设施管理和技术中心根据需要确定。 (五)、考核内容 1、管理机制; 2、保洁任务; 3、保洁效果; 4、安全生产; 5、台账制度; 6、投诉处理运用。 (六)、考核方法、考核人员组成、考核扣罚款、合同价款支付等详见合同附件约定。 三、特别要求 (1)为保证采购人采购要求和服务内容得到真实落实,中标人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满足采购人巡河检查需求。 (2)管养河道期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应急处置管养范围内的污染突发性事件,包括:打捞死鱼、泡沫、油污和清理狂风暴雨造成的垃圾堵塞等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3)有以下情况发生,次年中标人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招标活动。①若中标人在日常水面保洁过程中,年度累计2次故意打开拦污浮桥、简易拦截设施将本次养护范围内的水浮莲、垃圾等漂浮物,利用气候风向将漂浮物转移至拦污栅管理范围外的;②若乙方在日常养护过程中,年度累计2次被甲方书面通报批评或签发整改通知书的。 四、补充说明: 1、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2、在管养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日常水面保洁要求,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相应措施,因此造成的相应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管单位的现场管理。 4、属中标人的工作,中标人未在合理的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有权另请队伍完善,费用在项目款中扣除。 五、中标人签合同前必须提交书面的服务方案、各类应急预案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给采购人,且相关资料不得与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冲突,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交的材料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进行检查,发现中标人履职不到位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改正,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可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乙方承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