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亚丁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亚丁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
1.00 |
6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亚丁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按照省政府《在稻城县打造全时空旅游目的地工作方案》中编制《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及调查亚丁地质公园本底资源,协调县、乡镇(村)需求,对规划区域进行探讨研究分析,并充分对接稻城天文、考古公园建设,完成《亚丁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1、服务内容 (1)收集区域地理测绘、地质勘察、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生态环境、土地利用、区划调整、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和相关规划。实地调研部门和乡镇,梳理发展实际和发展诉求。对公园内地质遗迹资源及其他人文资源进行补充调查,开展地质遗迹的复核,确认地质遗迹的保护现状,对新增地质遗迹进行调查评价和编录,为规划提供依据。 (2)在调查基础上,结合县乡镇建设需求,编制《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地质遗迹评价、解说系统规划、科研科普方案、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社区行动计划、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等方面。 (3)规划成果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 (4)成果提交:提交通过审查的《亚丁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纸质版5套,电子版1套,包括文本及规划图册。 2、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外业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采购人予以协调。 (2)规划成果需符合城乡规划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要求。 (3)规划成果需符合《在稻城县打造全时空旅游目的地工作方案》《稻城亚丁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要求,地质公园与其他保护地重叠区域应同时满足《四川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 (4)编制规划应充分衔接稻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稻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现“多规合一”。 (5)编制规划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普及地学知识、促进公园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科学对原有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要结合申报和批复资料,平衡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6)规划成果需充分征求稻城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文旅等相关部门和地质公园涉及乡镇的意见并获认可。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稻城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提交成果后且采购人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通过验收且采购人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采购人、供应商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费用。3采购人与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事项,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4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