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为加强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有效地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更好的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做好与自然保护地最新精神和要求的衔接,落实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的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2019年1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号修改),在进行全面详细了解公园范围内地质遗迹、生态功能与周边区域的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等现状的基础上,编制《河北迁安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3-2030年)》。
二、政府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政府采购预算为820000元,最高限价为738000元(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服务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和报批 |
项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林业专项规划编制,包含地质公园现状、地质公园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遗迹保护等规划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公园位置、范围、边界、面积、规划期限、规划依据、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2.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3.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4.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5.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6.地质遗迹保护;
7.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8.科学研究;
9.解说系统规划;
10.科学普及行动;
11.旅游发展;
12.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13.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14.地质公园土地利用;
15.社区行动计划;
1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附表和附图。
(2)成果内容
规划文本应以规范、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阐述、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并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总则、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地质遗迹保护、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科学研究、解说系统规划、科学普及行动、旅游发展、.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地质公园土地利用、社区行动计划、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规划附表内容包括:
附表1河北迁安国家地质公园边界拐点坐标一览表
附表2地质公园主要地质遗迹表
附表3地质遗迹景观综合价值等级评价表
附表4地质遗迹名录一览表
附表5地质遗迹保护区边界拐点坐标一览表
附表6地质公园景区环境容量预测表
附表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附表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附表9人文资源景观名录
附表10地质公园现状与规划用地平衡对照表
规划附图内容包括:(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附图01地质公园区位和外部交通图
附图02地质公园地质图
附图03地质公园边界图
附图04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
附图05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图
附图06地质公园规划总图
附图07地质公园功能分区图
附图08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09地质公园综合服务区规划平面图
附图10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
附图11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
(3)成果形式
①纸质版成果20套。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其他材料等文字资料采用A4竖向排版,图集采用A4幅面成册。
②电子版(光盘)成果2套。电子版文件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文档采用*.docx.pptx或*.wps、PDF等格式,图纸采用*.jpg或PDF等格式,矢量数据为GIS格式。
2.服务标准要求:规划成果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项目期接受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监督,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在合同履行期间针对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听取成果汇报。
3.服务团队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
4.保密及安全要求: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供应商完成的规划成果,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2020]123号文件,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付款:
甲方付款前,乙方需为甲方开具发票。技术服务费分两次拨付;规划编制完成并经过专家论证拨付70%,规划批复后拨付30%。
七、本次招标采购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