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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购买公办学校专职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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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2260000354732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政府购买公办学校专职安保服务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是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为校园采购 2023 年射洪市学校专职安保服务,本项目计划采购专职安保人员 313 人,采购控制单价按 2942.00 元/人/月计算。

2、本章由 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编制。

3、招标项目编号:N5109812022000136

二、服务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

服务期限

备注

2023年政府购买公办学校专职安保服务

1105.0152万元

约313人

2942.00元/人/月

签订合同备案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说明:其中公办义教阶段专职安保人员252人,公办高中、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按应配数50%计:(6449)x50%二57人,小规模学校最低配1人,项目合计数量约:313人

三、服务地点及服务人员安排:

射洪市公办义教阶段专职安保人员配备明细表

学区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住校生数

(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

实配保安人员数(人)

 

 

直属

1

射洪中学(初中)

3772

1880

13

2

金华中学(初中)

1807

805

5

3

柳树中学(初中)

1840

1511

8

4

太和中学(初中)

1696

848

5

 

 

 

太和

5

射洪一中

3115

2928

15

6

城西学校

5507

1900

17

7

武安学校

399

230

2

8

特殊学校

149

121

2

 

9

射洪一小

(本部校区)

 

2751

 

0

 

5

学区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住校生数

(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

实配保安人员数(人)

 

 

10

射洪一小

(德胜校区)

 

1295

 

0

 

2

11

射洪二小

3458

0

6

12

射洪四小

4075

0

8

 

13

射洪五小

(本部校区)

 

1876

 

0

 

3

 

14

射洪五小

(滨涪校区)

 

344

 

0

 

2

15

射洪六小

3951

0

7

 

太和

16

射洪七小

3199

0

6

17

射洪八小

231

0

2

 

 

 

 

 

 

 

 

 

 

金华

 

18

金华镇学

(兴隆校区)

 

815

 

0

 

2

 

19

金华镇学

(高梧校区)

 

1106

 

68

 

2

20

书台小学

16

0

1

21

明伦小学

71

0

1

22

伯玉小学

50

0

1

23

香山镇中

261

215

2

24

香山一小

253

61

2

25

香山二小

116

39

2

26

新城小学

105

34

2

27

双溪小学

67

0

1

28

仙鹤小学

83

40

2

29

龙宝小学

53

0

1

30

广兴小学

258

0

2

 

 

 

柳树

31

沱牌实验学校

2069

455

5

 

32

沱牌实验学校

(南校区)

 

656

 

0

 

2

33

明星学校

369

178

2

34

沱牌二小

1171

200

2

 

 

柳树

35

大明小学

189

64

2

36

李家祠小学

73

0

1

37

沱牌三小

110

0

2

38

瞿河学校

675

152

2

学区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住校生数

(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

实配保安人员数(人)

 

 

39

瞿河镇幼

(含小学部住校生)

 

83

 

145

 

2

40

汪家桥小学

135

50

2

 

 

 

 

 

 

 

太乙

41

太乙学校

1712

331

4

42

太乙三小

120

33

2

43

光荣初中

405

350

3

44

白龙小学

61

0

1

45

万林小学

353

0

2

46

万林中学

198

150

2

47

碧庄小学

108

78

2

48

涪西小学

403

89

2

49

涪西镇中

200

132

2

50

龙垭小学

135

59

2

 

 

青岗

51

仁和镇中

529

481

3

52

青岗镇中

434

360

3

53

仁和镇小

660

3

2

54

青岗镇小

483

158

2

 

 

 

 

 

青岗

55

曹碑镇小

73

0

1

56

兴隆小学校

46

0

1

57

太宗小学

39

0

1

58

永平小学

6

0

1

 

59

永平小学

(广生教学点)

 

67

 

45

 

2

60

金鹤学校

137

27

2

61

郭家祠小学

24

0

1

 

 

 

 

 

金家

62

金家镇中

513

440

3

63

金家一小

650

117

2

64

金家二小

57

0

1

65

富同学校

77

0

1

66

陈古学校

136

0

2

67

文聚学校

221

115

2

68

凤来学校

296

110

2

69

富丰学校

91

0

1

 

大榆

70

经开区一中

756

572

3

71

经开区一小

938

55

2

72

经开区二小

469

0

2

学区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住校生数

(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

实配保安人员数(人)

 

73

玉太学校

114

41

2

74

东岳镇中

175

141

2

 

大榆

75

东岳镇小

360

135

2

76

文升学校

219

66

2

77

古井小学

151

0

2

 

 

 

 

 

复兴

78

复兴镇中

308

272

2

79

复兴镇小

461

58

2

80

伏河小学

102

60

2

81

安乐小学

60

0

1

82

天仙学校

608

162

2

83

太兴小学

126

62

2

84

潼射小学

229

65

2

85

金潼小学

69

0

1

 

 

 

 

 

洋溪

86

青堤学校

365

80

2

87

青果小学

26

0

1

88

官升学校

410

240

2

89

古佛小学

79

32

2

90

洋溪镇小

302

134

2

91

洋溪镇中

218

165

2

92

新溪小学

285

0

2

93

新溪初中

196

160

2

合计

63509

17502

252

射洪市公办高中专职安保人员配备明细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住校生数(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

实配保安人员数(人)

1

射洪中学

5750

2600

10

2

金华中学

1790

1312

3

3

柳树中学

2396

1918

5

4

太和中学

2555

1387

5

5

市职中

(进修校)

3524

3150

9

6

市职中

(本部校区)

665

430

2

合计

16880

10797

34

序号

 

学校名称

 

师生总数(人)

按安全防范规范实配

保安人员数(人)

1

射洪一幼

653

1

2

射洪二幼

724

1

3

射洪三幼

721

1

4

射洪四幼

786

1

5

射洪五幼

519

1

6

射洪八幼

495

1

7

射洪九幼

490

1

8

射洪十幼

527

1

9

金华一幼

356

1

10

金华二幼

363

1

11

广兴幼儿园

67

1

12

沱牌镇一幼

458

1

13

明星幼儿园

60

1

14

太乙一幼

132

1

15

太乙二幼

224

1

16

龙娅幼儿园

24

1

17

仁和镇幼

177

1

18

青岗镇幼

198

1

19

金家镇幼

138

1

20

经开区一幼

342

1

21

经开区二幼

249

1

22

玉太幼儿园

12

1

23

文升镇幼

48

1

24

复兴镇幼

135

1

25

潼射镇幼

132

1

26

天仙镇幼

104

1

27

洋溪镇幼

120

1

合计

8254

27

说明:此表为 2022 年秋季统计数据。

四、项目要求

(一)质量目标

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校园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生活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全年考核合格。

(二)服务标准

1.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服务一流”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依法依规,有理有节。

3.在岗人员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练操作安保器材。仪表整洁、言行文明。

4.尊重教师、家长和学生,坚决杜绝与师生、家长发生口角和冲突。

(三)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中标单位负责为学校门卫值班室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防暴头盔(1 顶/人)、防护盾牌(1 副/人)、防刺背心(1 套/人)、防割手套(1 副/人)橡胶警棍(1 支/人)、强光电筒(1 支/人)、自卫喷雾剂(1 支/人)、安全钢叉 2 套等)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

2.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在岗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安保器材操作培训、急救救护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专题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常态化培训。

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制定保安管理点负责人制度,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安保人员请销假制度及落实人员调配工作。

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5.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手续齐全、资料完备,人员档案管理规范。

6.加强保安行为规范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7.每学期向学校提供安保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

(四)日常工作要求

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规定要求,在学校指导下,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中标单位派驻学校安保负责人每天必须向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月向学校书面汇报一次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保安人员心理、家庭、身体等方面重大变故信息,重要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在投标书中做出承诺。

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4.与学校其他安保力量联动协作,落实一体化安全防范。

五、项目服务要求

1、负责校园安全守护工作,防止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校内人员生命财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及其它内部安保工作任务。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特殊性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上报、处置安全事件,并作好相关记录。

3、负责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查验、流程相关请假手续,做好离校、返校登记;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查验、询问和联系等工作,做好登记;阻止闲杂人员、物品进入校园;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

4、负责区域秩序维护、治安巡逻与反恐防暴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巡查与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管理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违法犯罪等安全防范措施。

5、负责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管理与秩序维护,确保机动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

6、做好校园大型集会和活动的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涉及校园安全保卫的相关事宜和其他临时性突击任务。

六、安保服务内容

1、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

2、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学校保安对外来人员要礼貌接待,认真询查。

2.1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询问、扫码、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规范。

2.2对所有外来访校人员问清情况做好登记,并征得学校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校;

2.3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身份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2.4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人员要坚决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5学校保安应当严格执行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

3、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3.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3.3学校师生自备自用车辆校内停放确保有序,不影响师生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4、严格物品进出管理。

4.1要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的化学实验药品等,必须由学校相关人员带入并登记。

4.2应当对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涉及带出学校财物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方可放行。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安全检查。

5.1学校保安应当对校园及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并及时做好巡逻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或报警。

5.2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

5.3要对学校校门口、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

5.4要加强课间巡逻,制止人员喧哗、吵闹、打架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规劝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等不良行为;

5.5加强放学后巡逻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寄宿制学校学生就寝后保安人员对宿舍周边不得少于三次不定时巡逻。

6、全力维护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口的交通和治安秩序。

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及时排除校门口附近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疏导上放学学生和接送家长,防止拥挤校门,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必要时要迅速联系公安交管部门对校门口交通实行管制,全力保护学生进出校的交通安全。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7、有效处置学校公共安全事件。

学校保安应当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予以适当处置。对于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学校保安应当采取必要的妥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对于偷盗、抢劫、行凶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警并设法制止,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8.提供安保人员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应在成交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保人员招聘、体检、合同签订及岗前培训,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按期安排安保人员到岗;安保人员出现缺员情况,中标单位须立即补足;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调换安保人员须经所在学校同意。

9.提供用工管理保障服务。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者,所在学校有权退回相关安保人员:

9.1服务期内被查证不符合用工上岗条件的;

9.2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9.3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营私舞弊等问题,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

9.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所在岗位工作被通报批评或造成学校重点工作考核考评不达标的;

9.6未经许可泄漏学校涉密和不予公开信息的;

9.7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8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0.提供培训教育服务。中标单位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服务期内提供安保人员的体能训练、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等培训服务。

11.提供用工规范化管理服务。除遵守中标单位的保安队员职责外,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门卫职责,维护好学校各执勤点位工作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对指定守护目标内出现的治安案件积极制止,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等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若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报警。

12.被派保安员日常管理:中标单位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用人管理,具体包括:

12.1依法与保安人员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与商业保险。

12.2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保(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参保比例根据射洪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社保购买按国家规定执行。

12.3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学校要求及考核结果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不得擅自缩减或变更保安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手续办理、政策宣传解释、工伤事故调解、信息安全保密等人事管理服务。

12.4符合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需要及合同条款的其他日常合理管理要求。

七、安保人员要求

1.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1.1 入职人员要求:中标单位拟派驻学校的所有保安人员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证,且完成所有安保人员入职查询(含毛发毒检、心理检测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1.2 入职人员身体条件:原则上男性身高在 165cm 以上,女性身高在 155cm 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正常;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庄,仪表大方;男性年龄 18—60 岁之间,女性年龄 18—55 岁之间。

1.3文化程度: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1.4思想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2、业务技能:

2.1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常识、安全常识、安保和反恐防暴等基本知识;

2.2熟悉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重点;熟练掌握学校安保设施基本操控;

2.3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4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人员、地形;

2.5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6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

2.7维护值勤岗位区域清洁卫生,维护值勤区域正常秩序。

2.8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学校安全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必要时,通过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或其他方式报警。

2.9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真实、准确、清楚。

2.10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2.11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学校。

2.12规定中不足处参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3、纪律要求:

3.1服从学校管理。学校保安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公司的双重领导。

3.2严格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因故暂离岗位须请假,直至有人替岗方可离开;积极参加学校安保会议和业务技能培训等,严禁旷会、旷训。

3.3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严禁在岗饮酒和酒后上岗;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与学生单独相处,严禁邀约学生外出。

4、安保负责人要求:

中标单位派驻学校安保负责人需经校方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校方要求更换负责人,中标单位应当予以更换。

5、入职信息要求:

中标单位在安排安保人员入职前需建立人员信息库,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入职查询(毛发检测等)。中标单位在安排安保人员入职学校时必须将人员信息库资料提供给入职的相关学校并将入职信息库同时转交给采购人。

八、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服务期内保安人员劳资纠纷、工伤理赔和劳动纠纷调解善后等服务;

2、在履约期间解除与保安人员劳动合同涉及的经济补(赔)偿金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做好保安人员安置维稳相关工作。

4、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固定的管理人员和保安服务团队;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更换相关保安人员执勤地点以及执勤人数,需提前 15 日提出并经学校确认同意后,报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5、中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6、中标单位须为保安员购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专业保险。(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7、熟练掌握学校技防设备使用要求。

8、中标单位要充分考虑学校安保工作管理模式转变的实际,要制定过渡阶段的专项工作方案以确保平稳的工作交接及相关人员稳定。中标单位在学校原聘保安合同未到期间,应对学校原聘保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吸纳、调整,做好学校安保交接工作,确保稳定。

9、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中标单位安排的岗位作适度调整。

10、管理要求

10.1 学校负责对中标单位管理服务进行日常监督考核。中标单位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酌情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中标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要待新的中标单位入场后方可撤离,超出服务期的管理服务费用按原标准执行。

10.2中标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的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保安人员自身疾病或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人身伤害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10.3中标单位派驻的保安人员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中标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保密要求:

11.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条例,不得利用监控设备侵犯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个人隐私;不得偷拍保密文件和其他资料。

11.2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资料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并须至少保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扩散。

11.3对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必须保密。

11.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1.5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工具或移动存储设备进入工作场所。

11.6一经发现保安人员有泄密行为,立即予以开除并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九、保安服务考核规则(由学校对中标单位实施)(中标单位须承诺按照以下考核规则提供保安服务)

(一)考评基本原则

1.1考评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中标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考核结果按采购人规定的程序予以确认,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当月保安服务费依据。

1.2考评采取计分方式,每扣一分相应处罚中标单位当月安保服务费10元,在当月保安服务费中扣除。

1.3考评方式及参考依据:

(1)日常工作检查及业务检验(演练、测试等形式);

(2)通知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学校收到的涉及安保人员的书面投诉意见;

(4)学校考核结果须加盖公章;

(5)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及其它部门(单位)意见(如有);

(6)教职员工书面投诉意见等;

(7)客观事实。

1.4考评结果确认方式:按采购人规定的程序和中标单位派驻学校安保负责人签字或盖公章。

1.5中标单位拒绝确认考评结果视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学校就异议部分重新考评,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异议部分进行审议,审议结果为最终结果。中标单位如仍然有异议可视为合同争议,依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1.6考评规则与中标单位内部管理及考评规定无关,本规则考评最终处罚对象为中标单位。

1.7考评规则解释权属于学校。

(二)考评扣分及奖励细则:

第一条中标单位派驻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分:

1、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造成后果;

2、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误岗10分钟以内;

3、在岗位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闲谈、吸烟、吃东西、看书报、听音乐、乱写乱画、玩游戏或手机等);

4、上下班途中衣冠不整,在岗未按规定着装、未持械上岗;

5、在岗期间嬉笑打闹、扮怪相、东倒西歪、手插兜、神态懒散、违反规定坐岗等;

6、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造成严重后果;

7、因工作表现差或其它不当行为受到学校批评;

8、其它轻微违反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中标单位派驻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应当将当事人调离:

1、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误岗10分钟以上(不含10分钟);私自换班或私自请人代班;

2、在岗期间衣着暴露或在公共场所袒胸露背造成不良影响;

3、发现不正常情况未及时汇报或师生反映情况不认真处理;学校、师生等需要安全协助而不积极协助;

4、上班时睡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打牌或进行其它形式赌博活动;

5、在校园内偷开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6、私自配制或外借警戒区域门锁钥匙;非紧急情况或未经允许采取不正当方式进入已锁闭的学校办公区域;

7、其它违反合同或服务职责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中标单位派驻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3分并建议中标单位将当事人调离或辞退:

1、拒绝学校涉及安保工作的调遣;紧急情况时行动迟缓或其它安保点位急需协助而拒绝协助;

2、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未谨慎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它恶劣影响;

3、在岗饮酒或酒后值班;

4、发现安全风险隐患不报告或不及时处置;遇突发治安事件不及时报警或置之不理、故意躲避,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

5、故意刁难、辱骂或用其它不当行为对待师生或来访人员;工作态度蛮横粗野、激化矛盾、挑起纠纷,与师生、家长打架斗殴引发严重后果;

6、私占学校公房居住;侵占或故意破坏公物;

7、履行职责时不遵守职业道德,乱收费,乱罚款,敲诈勒索,收受他人财物;将挡获的赃款赃物或拾到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8、未经允许私放无关人员进校;利用职务之便放任亲友、他人在校内贩卖、推销物品或张贴广告等;

9、履行职责时因不适当行为而受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报道或公开批评,对学校名誉造成较坏影响;

10、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违禁物品;

11、有盗窃或流氓行为;

12、吸食毒品或参加非法团体组织;

13、长期作风松散,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屡教不改;

14、因不履行职责导致校内车辆被破坏或校内交通堵塞,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

15、其它违反合同或服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限期整改:

1、拒绝执行学校安保工作指令;

2、中标单位未严格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未严格检查考核;未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3、中标单位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火灾、师生自伤自残等意外伤害事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未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未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未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

4、中标单位未履行保密义务,将学校内部资料和师生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

5、中标单位派驻保安人员配置不符合本合同要求;

6、中标单位疏于管理,导致服务区域治安及管理秩序混乱(如下列情形且情况严重可视为治安及管理秩序混乱:未经允许摆摊设点、散发广告、无关人员、机动车随意进出校园、小偷扒手猖獗等)。

7、因不履行职责导致校内交通堵塞,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或导致停车场车辆被破坏或损伤或造成其它不良后果严重的;

8、中标单位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

第五条中标单位违反下列规定,每缺岗位1人扣5分,缺2人扣10分,以此类推,并责令限期整改:

1、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满员上岗,因辞职、解聘等原因导致人员缺岗,未将人员补足;

2、缺岗时未采取安排加班、临时调遣等方式确保缺编保安人员岗位正常值班;

3、按照协议应增设岗位未按时增设;

4、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人员缺岗。

第六条中标单位安保人员有以下情况,应给予奖励:安保人员表现突出,受到属地部门(单位)、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行业)以及学校书面表彰表扬的,中标单位应酌情给予奖励。

十、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备案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服务地点: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合同总额均必须由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结算凭证,因发票不合格而导致无法付款的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在本项目每季度服务期到期后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

3、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单价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保、人员服装、劳保用品、福利、税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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