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体检与宜居宜业
发展指数研究工作
采购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编制时间:2022年11月
版 次 :1
一、需求调查情况
《高新区城市体检与宜居宜业发展指数研究项目》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该项目中包含了园区现状分析、指标评估、问题诊断、对策建议等内容。通过各项指标量化高新区存在问题,与其他先进园区的具体差距,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对有可能出现“病症”的区域和方面提出预警措施,有效解决园区现有发展面临的规划基础底盘问题,体检结果也将为政府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投放等提供重要参考。
因此本次《高新区城市体检与宜居宜业发展指数研究项目》项目需要开展需求调查。
(一)需求调查方式
本次需求调查采用咨询的方式对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进行调查。
(二)需求调查对象
天津开放设计有限公司(小型)
天津市中天建筑设计院(小型)
易景环境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型)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大型)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大型)
(三)需求调查结果
城市体检是近年自然资源部、住建部共同推动的一项新业务类型,通过多项指标量化园区发展存在问题和差距,为政府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投放等提供参考。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开展调研对接,需要对大量多源数据分析的能力。涵盖交通、市政、规划、生态等多方面,覆盖面较广,涉及多专业、多部门,需要组建多专业的设计团队,涉及多城市外出调研和实地考察,需要大量的人员投入。基于上述技术原因,经调研相关企业,应由大型企业承接此项工作。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城市体检作为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共同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系统了解城市发展规律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工具,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城市体检,量化高新区存在问题的具体差距,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对有可能出现“病症”的区域和方面提出预警措施,体检结果也将为政府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投放等提供重要参考。
是
总预(概)算:1150950元
包1预(概)算:1150950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概)算 |
1 |
1 |
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体检与宜居宜业发展指数研究 |
C1301 |
个 |
1 |
1150950元 |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人员,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2)商务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1)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I、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II、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0.本项目旨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5号)两部委重要指示精神。项目需要具备市级以上相关项目经验且具备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完成,且具备协调市区两级相关委办局、获取先进园区相关数据的能力。结合《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23年3月底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2.服务要求:本项目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在项目进行中全权与采购人处理各项具体对接事宜。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投标人应配备专业素养强、经验丰富的项目组人员。项目成员不低于5人,需涵盖规划相关的规划、交通、市政等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具备稳定的人员队伍和健全的工作制度,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15.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应承担项目工作人员保密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以个人名义向外界传递、泄露任何本项目的涉密数据。
★1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17.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提交初步成果,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委托,支付合同总额的2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