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病媒生物防治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除"四害"是否达标也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与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在除"四害"工作中,不仅要群策群力,更需要打造病媒生物防治长效机制,将防治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本文从城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现状入手,谈谈如何实现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化服务的引入,以及如何将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化服务与基本防治手段有机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成果。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分3个包组进行采购:南城街道以环境防治为手段,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预防控制的原则,全面开展以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降低“四害”密度,减少媒介生物传染病的传播,为南城街道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1)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标段一,即:元美社区、胜和社区、亨美社区、三元里社区、篁村社区、鸿福社区、新基社区、周溪社区、袁屋边社区,面积4.73平方公里,三年费用招标控制价450万元。
2、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2)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标段二,即:白马社区、石鼓社区、雅园社区、蛤地社区、西平社区、水濂社区、宏远社区,面积4.55平方公里,三年费用招标控制价423万元。
3、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3)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标段三,即:市政道路范围内环卫绿化病媒防制,面积6.37平方公里,三年费用招标控制价567万元。
采购包1(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 期:支付比例100%,1、按月支付承包款。(注:每月承包款=中标价÷36个月)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25日前向承包管理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款。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检查监督,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若按评分标准有扣分情况,所需违约金额从当月承包款中相应扣除。 4、每期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应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可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该期工程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款项支付如因中标人资料问题或财政分局等政府部门审核进度问题而推迟支付时双方免责。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合同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进行验收。2.由采购单位负责对中标单位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评分≥90分)、中(90>评分≥80分)、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评分结果属好的为达标;不足90分的,每少一分扣减当月防制费用的1%。具体评分方法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可采用履约保函或现金(电汇、转帐方式提交)(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天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期限须包含整个合同履行期限,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中标人必须办理相应的保函延期,将担保期限延长至服务期结束或项目验收合格预计期间 ,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注: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3)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弃标的。 |
其他 |
报价内容,1.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药品费、作业工具费、车辆等设施设备购置费、物料消耗费、设备维修费各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1 |
项 |
1.00 |
4,500,000.00 |
4,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1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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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承包方式: 采用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没收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中标价包水费、电费、包质量、包安全,且按国家、广东省、东莞市规定应由中标单位交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单位向有关部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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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总体要求: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和防治工作现状。 4、各包应在在对应防制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负责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消杀作业,监控及防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蚊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蝇、蟑螂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四害”防制效果达到国家要求C级标准以上。 6、服务期每月施药不低于4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白蚁,每月消杀四次,在迎接国检和卫检期间,适当加派人员集中消杀,力求减少“四害”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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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白蚁、四害防治要求 (一)灭鼠: 1、使用老鼠的嗜好食物,如稻谷、小麦、花生米、快食面等,混拌第一代及第二代的低毒、抗凝血慢性灭鼠药剂配制成毒饵,作为防治药物进行诱杀。 2、根据老鼠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范围分类灭鼠 (1)对闲置工地附近的绿化带、公园实施灭鼠:因绿化带地面较潮湿,采用防潮的小塑料袋装毒饵或药箱定点布放投药。 (2)对市场、垃圾中转站、厕所附近的绿化树木实施灭鼠:因上述几处是老鼠活动频繁区域,所以根椐鼠害活动区域环境特点,采用沿线周边毒鼠药箱饱和投药。 3、效果检查和施工跟进 老鼠在取食毒饵后,一般在5-7天内中毒而亡。中标人应在5天内进行效果检查,对发现在承包范围内的捕获或中毒死亡的鼠类进行清检收回,统一集中进行无毒化处理。发现诱饵被食完要及时补投毒饵,确保消杀效果彻底。 4、药物投放应采用轮番换药及定时补充投药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鼠害活动走道区域的变化适时调整布药点,让存活鼠害对毒饵有更好的口味和足够的吸食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绿化树木、闲置工地下水道、排水口、管道口、墙洞等附近的绿化树木、绿化带周围环境加以检查,及时完善上述环境的防鼠设施。 (二)灭蚊: 1、灭蚊药物的使用,喷施必须基于“环保.高效”的基础,采用除虫菊酯类药物、生物防治型药物进行消杀防治处理,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虫害的情况不定期轮番更换施工药物。 2、灭蚊的方法 根据成蚊在黄昏、夜晚、早晨活动范围大,且喜栖息于阴暗潮湿地的特点,采用常用剂量喷杀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带附近的下水道口、沙井盖上的成蚊,将蚊害活动密度降低直至灭治。 3、在蚊害高发季节和蚊类危害突发的情况下,应增加喷杀次数,保障环境清新优美。 4、施工跟进 在施工完毕后的次日,应派出施工人员对喷杀范围环境进行检查,对容易滋生蚊类幼虫的场所如污水积水,阴暗处等,若发现有幼虫产生的,即采用生物药剂投入水体的方法进行消杀处理。 (三)灭蝇: 1、灭蝇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厕所、肉菜市场等附近绿化带树木容易滋生苍蝇的场所,采用菊酯类的药物喷杀处理,把蝇类进行治灭。根据蝇类的滋生及活动区域习性,如成蝇主要公布在有垃圾堆积的地方等,采用菊酯或残杀威等低毒的杀虫乳油作常量喷洒,重点部位加重剂量喷杀,对不宜喷洒区域,则采用不定期悬挂粘蝇纸捕杀。 2、施工 喷药完毕后,加强对容易滋生蝇幼虫的地方进行巡视,发现有幼虫滋生的即采用灭蝇幼虫药剂喷洒滋生地方的方法进行处理,力求将蝇消灭在萌芽壮态。 (四)灭蟑螂: 1、蟑螂的防治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绿化带附近的沙井、下水道采用热烟雾机烟熏和常量剂喷洒处理,对不宜使用热烟雾熏杀处理的区域,采用菊脂类杀虫乳油实施喷洒,或施放灭蟑粉、灭蟑胶饵。并重点加强对蟑螂栖息的孔洞和缝隙用线状喷头进行缝隙喷洒。 2、补充措施 对不便喷药的部位及难以杀灭的德国小蠊,则采用毒饵法或定点布放粘捕盒进行诱杀,将毒饵点或粘捕盒布在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采用量少堆多的方法,以使害虫有更多的机会取食。 3、施工记录 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施工日程表,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五)白蚁: 养护范围内的树木有白蚁的危害,要及时防制,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白蚁危害而折断的树木(以现场拍照或录像,有活的白蚁为准)。追究树木损失和其它损失。未按规定使用药物或使用劣质药物对绿化造成损害及生长不良的,追究绿化损失和其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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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作业要求 1、中标人应结合承包区域的实际环境,按照白蚁、“四害”防治的周期,定期对承包范围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白蚁、“四害”的地方立即对其进行治灭,没有发现白蚁、“四害”的地方进行定期检查,预防孳生。 2、中标人应落实全街道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各区域每月至少4次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作业,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如遇病媒生物密度超出标准时,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增加病媒生物的消杀次数。 3、中标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消杀方针,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病媒生物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病媒生物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4、在南城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中标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相关专业机构培训后上岗,按照国家及东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6、做好每次病媒生物工作的记录,登记天气、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7、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选点监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时间、配方。 8、中标人的治灭质量应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检查,观察是否存在白蚁、“四害”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月一次的签证记录。 9、中标人应自行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杂物,及时处理治灭的善后工作,以免因孳生物遗留影响工程的质量。 10、中标人在施工的时候,须有采购人代表在场,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应及时请采购人代表现场签证。 11、中标人每次施工完毕,五天内应会同采购人代表到施工现场检查治灭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记录,作为验收依据。 12、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或用药不善,造成自身的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3、中标人在施工中由于所用药品、工具等引起的各种中毒事件(如人、畜等中毒事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4、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15、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采购人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中标人应承担责任。 16、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范围内曾经发现过白蚁、“四害”的时间、地点和有否用其它方法处理过。 1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应派一人负责跟进治灭进度,协调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和绿化养护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对中标人所做工作进行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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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接受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自行完善经营权利和义务。 2、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因投标人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增加,由投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如中标人未付清工人工资,采购人不予验收。 4、中标人不得再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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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设备配置要求
2、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药品及易耗品配置要求
3、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设备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要求出具证明该批设备为中标供应商所有的文件或发票。如数量不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实际进场的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中列明的人员数量相符,每少1个人在每月考核评分中扣1分。 3、项目所使用设备、车辆须做好维护保养,保持外观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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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验收标准 1、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中标人应按照广东省“四害”消杀专业工程各项《技术规程》中对“四害”消杀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要求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4、中标人所用材料、药品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具备有关单位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5、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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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考核要求 (一)考核标准 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相关社区负责对中标人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和定期检查、监督,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病媒生物评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评分情况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考核评分表》。 (二)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6、若服务期间遇有突击性或上级部门或南城街道办领导检查的,凡扣分签证,无论当月评分是合格,均按每扣一分即扣减当月管理费的1%, 扣减金额不设限制。 7、连续三个月扣分后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考评时 间: 年 月 日
合计:实际得分( )=总分(100)一检查扣分( ) 定期检查: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每月20-30日为定期检查时间,检查采用百分制,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承包单位责任人签名:
打分表及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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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退出机制 1、对相关部门或招标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单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招标人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年内累计三次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每年月检检查3次考评未达到80(不含)分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 3、中标单位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月累计有效投诉达5次(含5次)的,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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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十、双方责任 (一)采购单位责任 1、采购单位应配合中标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要求居民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指导中标单位搞好病媒生物工作。 2、采购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承包费,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下拨款项的时间为准。由于承包费用未及时支付而致使病媒生物任务无法完成的,由采购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中标单位责任 1、中标单位病媒生物工作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若出现损害中标单位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中标方案中作出的承诺、作业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使承包后南城的病媒生物质量有明显提高。 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单位、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爱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4、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工具和物料实施承包方案。 5、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病媒生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当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 6、中标单位根据所承担的作业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包括履行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法定义务),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做好安全教育,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8、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当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中标单位连续两个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9、在服务期间,若南城街道因该项目的病媒生物防制效果不达标导致未能通过国家卫生镇或其他重大事项除“四害”相关检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10、因国家、省、市、镇建设需要或采购人管理需要减少或增加中标单位除“四害”地段时,中标单位要服从大局,相应按中标价减少或增加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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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承诺要求: ★(1)投标单位须以独立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形式,承诺中标后,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社会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与合同期一致。该保险的费用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 ★(2)人员保险: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结束前的保险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中标单位需安装大数据智能监控管理工人的系统(人员、车辆设备须接入智能化管理并提供端口给采购单位可随时查阅数据权限)(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合同期内,在重大节假日前后或若遇上级单位检查评比,或上级组织有关统一清洁大行动,或有紧急重要任务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按要求抽调人员和设备进行清洁保洁等相关工作,包括跨区域的工作任务(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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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按月支付承包款。(注:每月承包款=中标价÷36个月)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25日前向承包管理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款。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检查监督,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若按评分标准有扣分情况,所需违约金额从当月承包款中相应扣除。 4、每期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应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可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该期工程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款项支付如因中标人资料问题或财政分局等政府部门审核进度问题而推迟支付时双方免责。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合同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进行验收。2.由采购单位负责对中标单位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评分≥90分)、中(90>评分≥80分)、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评分结果属好的为达标;不足90分的,每少一分扣减当月防制费用的1%。具体评分方法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可采用履约保函或现金(电汇、转帐方式提交)(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天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期限须包含整个合同履行期限,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中标人必须办理相应的保函延期,将担保期限延长至服务期结束或项目验收合格预计期间 ,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注: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3)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弃标的。 |
其他 |
报价内容,1.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药品费、作业工具费、车辆等设施设备购置费、物料消耗费、设备维修费各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2 |
项 |
1.00 |
4,230,000.00 |
4,2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2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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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承包方式: 采用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没收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中标价包水费、电费、包质量、包安全,且按国家、广东省、东莞市规定应由中标单位交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单位向有关部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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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总体要求: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和防治工作现状。 4、各包应在在对应防制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负责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消杀作业,监控及防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蚊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蝇、蟑螂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四害”防制效果达到国家要求C级标准以上。 6、服务期每月施药不低于4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白蚁,每月消杀四次,在迎接国检和卫检期间,适当加派人员集中消杀,力求减少“四害”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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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白蚁、四害防治要求 (一)灭鼠: 1、使用老鼠的嗜好食物,如稻谷、小麦、花生米、快食面等,混拌第一代及第二代的低毒、抗凝血慢性灭鼠药剂配制成毒饵,作为防治药物进行诱杀。 2、根据老鼠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范围分类灭鼠 (1)对闲置工地附近的绿化带、公园实施灭鼠:因绿化带地面较潮湿,采用防潮的小塑料袋装毒饵或药箱定点布放投药。 (2)对市场、垃圾中转站、厕所附近的绿化树木实施灭鼠:因上述几处是老鼠活动频繁区域,所以根椐鼠害活动区域环境特点,采用沿线周边毒鼠药箱饱和投药。 3、效果检查和施工跟进 老鼠在取食毒饵后,一般在5-7天内中毒而亡。中标人应在5天内进行效果检查,对发现在承包范围内的捕获或中毒死亡的鼠类进行清检收回,统一集中进行无毒化处理。发现诱饵被食完要及时补投毒饵,确保消杀效果彻底。 4、药物投放应采用轮番换药及定时补充投药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鼠害活动走道区域的变化适时调整布药点,让存活鼠害对毒饵有更好的口味和足够的吸食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绿化树木、闲置工地下水道、排水口、管道口、墙洞等附近的绿化树木、绿化带周围环境加以检查,及时完善上述环境的防鼠设施。 (二)灭蚊: 1、灭蚊药物的使用,喷施必须基于“环保.高效”的基础,采用除虫菊酯类药物、生物防治型药物进行消杀防治处理,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虫害的情况不定期轮番更换施工药物。 2、灭蚊的方法 根据成蚊在黄昏、夜晚、早晨活动范围大,且喜栖息于阴暗潮湿地的特点,采用常用剂量喷杀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带附近的下水道口、沙井盖上的成蚊,将蚊害活动密度降低直至灭治。 3、在蚊害高发季节和蚊类危害突发的情况下,应增加喷杀次数,保障环境清新优美。 4、施工跟进 在施工完毕后的次日,应派出施工人员对喷杀范围环境进行检查,对容易滋生蚊类幼虫的场所如污水积水,阴暗处等,若发现有幼虫产生的,即采用生物药剂投入水体的方法进行消杀处理。 (三)灭蝇: 1、灭蝇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厕所、肉菜市场等附近绿化带树木容易滋生苍蝇的场所,采用菊酯类的药物喷杀处理,把蝇类进行治灭。根据蝇类的滋生及活动区域习性,如成蝇主要公布在有垃圾堆积的地方等,采用菊酯或残杀威等低毒的杀虫乳油作常量喷洒,重点部位加重剂量喷杀,对不宜喷洒区域,则采用不定期悬挂粘蝇纸捕杀。 2、施工 喷药完毕后,加强对容易滋生蝇幼虫的地方进行巡视,发现有幼虫滋生的即采用灭蝇幼虫药剂喷洒滋生地方的方法进行处理,力求将蝇消灭在萌芽壮态。 (四)灭蟑螂: 1、蟑螂的防治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绿化带附近的沙井、下水道采用热烟雾机烟熏和常量剂喷洒处理,对不宜使用热烟雾熏杀处理的区域,采用菊脂类杀虫乳油实施喷洒,或施放灭蟑粉、灭蟑胶饵。并重点加强对蟑螂栖息的孔洞和缝隙用线状喷头进行缝隙喷洒。 2、补充措施 对不便喷药的部位及难以杀灭的德国小蠊,则采用毒饵法或定点布放粘捕盒进行诱杀,将毒饵点或粘捕盒布在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采用量少堆多的方法,以使害虫有更多的机会取食。 3、施工记录 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施工日程表,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五)白蚁: 养护范围内的树木有白蚁的危害,要及时防制,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白蚁危害而折断的树木(以现场拍照或录像,有活的白蚁为准)。追究树木损失和其它损失。未按规定使用药物或使用劣质药物对绿化造成损害及生长不良的,追究绿化损失和其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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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作业要求 1、中标人应结合承包区域的实际环境,按照白蚁、“四害”防治的周期,定期对承包范围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白蚁、“四害”的地方立即对其进行治灭,没有发现白蚁、“四害”的地方进行定期检查,预防孳生。 2、中标人应落实全街道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各区域每月至少4次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作业,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如遇病媒生物密度超出标准时,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增加病媒生物的消杀次数。 3、中标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消杀方针,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病媒生物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病媒生物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4、在南城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中标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相关专业机构培训后上岗,按照国家及东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6、做好每次病媒生物工作的记录,登记天气、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7、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选点监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时间、配方。 8、中标人的治灭质量应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检查,观察是否存在白蚁、“四害”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月一次的签证记录。 9、中标人应自行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杂物,及时处理治灭的善后工作,以免因孳生物遗留影响工程的质量。 10、中标人在施工的时候,须有采购人代表在场,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应及时请采购人代表现场签证。 11、中标人每次施工完毕,五天内应会同采购人代表到施工现场检查治灭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记录,作为验收依据。 12、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或用药不善,造成自身的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3、中标人在施工中由于所用药品、工具等引起的各种中毒事件(如人、畜等中毒事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4、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15、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采购人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中标人应承担责任。 16、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范围内曾经发现过白蚁、“四害”的时间、地点和有否用其它方法处理过。 1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应派一人负责跟进治灭进度,协调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和绿化养护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对中标人所做工作进行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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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接受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自行完善经营权利和义务。 2、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因投标人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增加,由投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如中标人未付清工人工资,采购人不予验收。 4、中标人不得再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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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设备配置要求
2、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药品及易耗品配置要求
3、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设备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要求出具证明该批设备为中标供应商所有的文件或发票。如数量不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实际进场的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中列明的人员数量相符,每少1个人在每月考核评分中扣1分。 3、项目所使用设备、车辆须做好维护保养,保持外观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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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标准 1、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中标人应按照广东省“四害”消杀专业工程各项《技术规程》中对“四害”消杀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要求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4、中标人所用材料、药品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具备有关单位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5、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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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要求 (一)考核标准 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相关社区负责对中标人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和定期检查、监督,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病媒生物评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评分情况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考核评分表》。 (二)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6、若服务期间遇有突击性或上级部门或南城街道办领导检查的,凡扣分签证,无论当月评分是合格,均按每扣一分即扣减当月管理费的1%, 扣减金额不设限制。 7、连续三个月扣分后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考评时 间: 年 月 日
合计:实际得分( )=总分(100)一检查扣分( ) 定期检查: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每月20-30日为定期检查时间,检查采用百分制,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承包单位责任人签名:
打分表及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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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退出机制 1、对相关部门或招标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单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招标人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年内累计三次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每年月检检查3次考评未达到80(不含)分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 3、中标单位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月累计有效投诉达5次(含5次)的,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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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双方责任 (一)采购单位责任 1、采购单位应配合中标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要求居民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指导中标单位搞好病媒生物工作。 2、采购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承包费,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下拨款项的时间为准。由于承包费用未及时支付而致使病媒生物任务无法完成的,由采购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中标单位责任 1、中标单位病媒生物工作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若出现损害中标单位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中标方案中作出的承诺、作业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使承包后南城的病媒生物质量有明显提高。 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单位、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爱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4、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工具和物料实施承包方案。 5、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病媒生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当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 6、中标单位根据所承担的作业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包括履行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法定义务),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做好安全教育,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8、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当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中标单位连续两个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9、在服务期间,若南城街道因该项目的病媒生物防制效果不达标导致未能通过国家卫生镇或其他重大事项除“四害”相关检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10、因国家、省、市、镇建设需要或采购人管理需要减少或增加中标单位除“四害”地段时,中标单位要服从大局,相应按中标价减少或增加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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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承诺要求: ★(1)投标单位须以独立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形式,承诺中标后,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社会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与合同期一致。该保险的费用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 ★(2)人员保险: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结束前的保险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中标单位需安装大数据智能监控管理工人的系统(人员、车辆设备须接入智能化管理并提供端口给采购单位可随时查阅数据权限)(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合同期内,在重大节假日前后或若遇上级单位检查评比,或上级组织有关统一清洁大行动,或有紧急重要任务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按要求抽调人员和设备进行清洁保洁等相关工作,包括跨区域的工作任务(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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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按月支付承包款。(注:每月承包款=中标价÷36个月)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25日前向承包管理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款。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检查监督,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若按评分标准有扣分情况,所需违约金额从当月承包款中相应扣除。 4、每期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应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可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该期工程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款项支付如因中标人资料问题或财政分局等政府部门审核进度问题而推迟支付时双方免责。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合同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进行验收。2.由采购单位负责对中标单位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评分≥90分)、中(90>评分≥80分)、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评分结果属好的为达标;不足90分的,每少一分扣减当月防制费用的1%。具体评分方法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可采用履约保函或现金(电汇、转帐方式提交)(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天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期限须包含整个合同履行期限,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中标人必须办理相应的保函延期,将担保期限延长至服务期结束或项目验收合格预计期间 ,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注: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3)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弃标的。 |
其他 |
报价内容,1.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药品费、作业工具费、车辆等设施设备购置费、物料消耗费、设备维修费各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3 |
项 |
1.00 |
5,670,000.00 |
5,6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3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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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承包方式: 采用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没收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中标价包水费、电费、包质量、包安全,且按国家、广东省、东莞市规定应由中标单位交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单位向有关部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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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总体要求: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和防治工作现状。 4、各包应在在对应防制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负责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消杀作业,监控及防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蚊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蝇、蟑螂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四害”防制效果达到国家要求C级标准以上。 6、服务期每月施药不低于4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白蚁,每月消杀四次,在迎接国检和卫检期间,适当加派人员集中消杀,力求减少“四害”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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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白蚁、四害防治要求 (一)灭鼠: 1、使用老鼠的嗜好食物,如稻谷、小麦、花生米、快食面等,混拌第一代及第二代的低毒、抗凝血慢性灭鼠药剂配制成毒饵,作为防治药物进行诱杀。 2、根据老鼠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范围分类灭鼠 (1)对闲置工地附近的绿化带、公园实施灭鼠:因绿化带地面较潮湿,采用防潮的小塑料袋装毒饵或药箱定点布放投药。 (2)对市场、垃圾中转站、厕所附近的绿化树木实施灭鼠:因上述几处是老鼠活动频繁区域,所以根椐鼠害活动区域环境特点,采用沿线周边毒鼠药箱饱和投药。 3、效果检查和施工跟进 老鼠在取食毒饵后,一般在5-7天内中毒而亡。中标人应在5天内进行效果检查,对发现在承包范围内的捕获或中毒死亡的鼠类进行清检收回,统一集中进行无毒化处理。发现诱饵被食完要及时补投毒饵,确保消杀效果彻底。 4、药物投放应采用轮番换药及定时补充投药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鼠害活动走道区域的变化适时调整布药点,让存活鼠害对毒饵有更好的口味和足够的吸食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绿化树木、闲置工地下水道、排水口、管道口、墙洞等附近的绿化树木、绿化带周围环境加以检查,及时完善上述环境的防鼠设施。 (二)灭蚊: 1、灭蚊药物的使用,喷施必须基于“环保.高效”的基础,采用除虫菊酯类药物、生物防治型药物进行消杀防治处理,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虫害的情况不定期轮番更换施工药物。 2、灭蚊的方法 根据成蚊在黄昏、夜晚、早晨活动范围大,且喜栖息于阴暗潮湿地的特点,采用常用剂量喷杀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带附近的下水道口、沙井盖上的成蚊,将蚊害活动密度降低直至灭治。 3、在蚊害高发季节和蚊类危害突发的情况下,应增加喷杀次数,保障环境清新优美。 4、施工跟进 在施工完毕后的次日,应派出施工人员对喷杀范围环境进行检查,对容易滋生蚊类幼虫的场所如污水积水,阴暗处等,若发现有幼虫产生的,即采用生物药剂投入水体的方法进行消杀处理。 (三)灭蝇: 1、灭蝇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厕所、肉菜市场等附近绿化带树木容易滋生苍蝇的场所,采用菊酯类的药物喷杀处理,把蝇类进行治灭。根据蝇类的滋生及活动区域习性,如成蝇主要公布在有垃圾堆积的地方等,采用菊酯或残杀威等低毒的杀虫乳油作常量喷洒,重点部位加重剂量喷杀,对不宜喷洒区域,则采用不定期悬挂粘蝇纸捕杀。 2、施工 喷药完毕后,加强对容易滋生蝇幼虫的地方进行巡视,发现有幼虫滋生的即采用灭蝇幼虫药剂喷洒滋生地方的方法进行处理,力求将蝇消灭在萌芽壮态。 (四)灭蟑螂: 1、蟑螂的防治措施方法 对承包范围内绿化带附近的沙井、下水道采用热烟雾机烟熏和常量剂喷洒处理,对不宜使用热烟雾熏杀处理的区域,采用菊脂类杀虫乳油实施喷洒,或施放灭蟑粉、灭蟑胶饵。并重点加强对蟑螂栖息的孔洞和缝隙用线状喷头进行缝隙喷洒。 2、补充措施 对不便喷药的部位及难以杀灭的德国小蠊,则采用毒饵法或定点布放粘捕盒进行诱杀,将毒饵点或粘捕盒布在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采用量少堆多的方法,以使害虫有更多的机会取食。 3、施工记录 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施工日程表,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五)白蚁: 养护范围内的树木有白蚁的危害,要及时防制,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白蚁危害而折断的树木(以现场拍照或录像,有活的白蚁为准)。追究树木损失和其它损失。未按规定使用药物或使用劣质药物对绿化造成损害及生长不良的,追究绿化损失和其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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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业要求 1、中标人应结合承包区域的实际环境,按照白蚁、“四害”防治的周期,定期对承包范围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白蚁、“四害”的地方立即对其进行治灭,没有发现白蚁、“四害”的地方进行定期检查,预防孳生。 2、中标人应落实全街道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各区域每月至少4次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作业,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如遇病媒生物密度超出标准时,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增加病媒生物的消杀次数。 3、中标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消杀方针,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病媒生物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病媒生物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4、在南城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仓库。 5、中标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相关专业机构培训后上岗,按照国家及东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6、做好每次病媒生物工作的记录,登记天气、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7、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选点监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时间、配方。 8、中标人的治灭质量应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检查,观察是否存在白蚁、“四害”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月一次的签证记录。 9、中标人应自行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杂物,及时处理治灭的善后工作,以免因孳生物遗留影响工程的质量。 10、中标人在施工的时候,须有采购人代表在场,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应及时请采购人代表现场签证。 11、中标人每次施工完毕,五天内应会同采购人代表到施工现场检查治灭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记录,作为验收依据。 12、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或用药不善,造成自身的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3、中标人在施工中由于所用药品、工具等引起的各种中毒事件(如人、畜等中毒事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4、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15、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采购人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中标人应承担责任。 16、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范围内曾经发现过白蚁、“四害”的时间、地点和有否用其它方法处理过。 1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应派一人负责跟进治灭进度,协调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和绿化养护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对中标人所做工作进行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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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接受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自行完善经营权利和义务。 2、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因投标人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丈量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增加,由投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如中标人未付清工人工资,采购人不予验收。 4、中标人不得再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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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设备配置要求
2、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药品及易耗品配置要求
3、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各采购包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设备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要求出具证明该批设备为中标供应商所有的文件或发票。如数量不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实际进场的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中列明的人员数量相符,每少1个人在每月考核评分中扣1分。 3、项目所使用设备、车辆须做好维护保养,保持外观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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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标准 1、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中标人应按照广东省“四害”消杀专业工程各项《技术规程》中对“四害”消杀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要求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4、中标人所用材料、药品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具备有关单位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5、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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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要求 (一)考核标准 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相关社区负责对中标人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每月不定期和定期检查、监督,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病媒生物评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评分情况详见《南城街道病媒生物考核评分表》。 (二)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6、若服务期间遇有突击性或上级部门或南城街道办领导检查的,凡扣分签证,无论当月评分是合格,均按每扣一分即扣减当月管理费的1%, 扣减金额不设限制。 7、连续三个月扣分后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南城街道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考评时 间: 年 月 日
合计:实际得分( )=总分(100)一检查扣分( ) 定期检查:由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每月20-30日为定期检查时间,检查采用百分制,100-90分为优良达标,89-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承包单位责任人签名:
打分表及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采购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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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退出机制 1、对相关部门或招标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单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招标人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年内累计三次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每年月检检查3次考评未达到80(不含)分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 3、中标单位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月累计有效投诉达5次(含5次)的,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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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双方责任 (一)采购单位责任 1、采购单位应配合中标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要求居民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指导中标单位搞好病媒生物工作。 2、采购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承包费,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下拨款项的时间为准。由于承包费用未及时支付而致使病媒生物任务无法完成的,由采购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中标单位责任 1、中标单位病媒生物工作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若出现损害中标单位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中标方案中作出的承诺、作业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使承包后南城的病媒生物质量有明显提高。 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单位、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爱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4、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工具和物料实施承包方案。 5、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病媒生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当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 6、中标单位根据所承担的作业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包括履行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法定义务),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做好安全教育,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8、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当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中标单位连续两个月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C级以上,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9、在服务期间,若南城街道因该项目的病媒生物防制效果不达标导致未能通过国家卫生镇或其他重大事项除“四害”相关检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扣除当月全部承包款。 10、因国家、省、市、镇建设需要或采购人管理需要减少或增加中标单位除“四害”地段时,中标单位要服从大局,相应按中标价减少或增加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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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要求: ★(1)投标单位须以独立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形式,承诺中标后,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社会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与合同期一致。该保险的费用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 ★(2)人员保险: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结束前的保险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中标单位需安装大数据智能监控管理工人的系统(人员、车辆设备须接入智能化管理并提供端口给采购单位可随时查阅数据权限)(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合同期内,在重大节假日前后或若遇上级单位检查评比,或上级组织有关统一清洁大行动,或有紧急重要任务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按要求抽调人员和设备进行清洁保洁等相关工作,包括跨区域的工作任务(投标人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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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