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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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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030000381214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 概述

为适配“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要求,进一步提高系统服务各部门个性化预警需求能力,本次建设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实现分区预警系统、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平台的相关对接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气象短临预报预警产品“分区、分类、分级别、分对象”精准服务,满足不同部门的预警发布需求,优化市县平台预警信息流转效率。

 (二) 建设目标

基于福建预警发布系统的平台架构,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为分区预警、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提供高效便捷的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便捷性。

 (三) 建设内容

1 自动对接分区预警发布模块

建立自动对接预警分区快速选择、分区预警信息填报、分区预警智能校验、分区发布内容模板及对象匹配等。

2  分区预警处置模块

建立分区预警信息的审核、签发、审批、复核功能,支持在信息处置各阶段查看分区的情况、已选的渠道及群组,实现对分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全流程管控。

3  分区预警统计模块

建立按分区统计信息发布,展示各分区预警信息的发布总体情况、各个分区常用的信息发布手段排行、各分区手段传播最大覆盖面。

4   分区预警标准配置模块

开发分区预警标准配置,实施各分区内的预警标准、预警发布时效以及防御指南进行配置,完善属地化预警标准信号管理。

5对接接口开发

制定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接入技术规范,开发对接接口,实现福建预警发布系统与分区预警模块、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平台的对接。

6  运维服务

 为确保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中标人需提供驻点维护服务。

 (四) 招标货物一览表

品目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警发布业务综合保障系统(V3.0)--气象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服务子系统

1

1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1.分区预警对接

基于制定的《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分区预警技术规范》,实现突发系统直通式对接福州市暴雨等灾害预警信息,完成福州暴雨分区预警信息的个性化应用,包括可实现精细到乡镇、街道或者片区的暴雨、台风分区预警信息制作,分区预警信息复核、分区预警适配属地化渠道、群组传播。

2.1.1.自动对接分区预警发布

建立自动对接预警分区快速选择、分区预警信息填报、分区预警智能校验、分区发布内容模板及对象匹配等。

2.1.2.分区预警处置

建立分区预警信息的审核、签发、审批、复核功能,支持在信息处置各阶段查看分区的情况、已选的渠道及群组,实现对分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全流程管控。

2.1.3.分区预警统计

建立按分区统计信息发布,展示各分区预警信息的发布总体情况、各个分区常用的信息发布手段排行、各分区手段传播最大覆盖面。

2.1.4.分区预警标准配置

开发分区预警标准配置,实施各分区内的预警标准、预警发布时效以及防御指南进行配置,完善属地化预警标准信号管理。

2.1.5.分区预警展示

支持将对接至福建预警发布系统的分区预警信息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

2.2.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对接

基于制定的《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预警信息接入技术规范》,实现对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市、县气象部门台风、暴雨等预警信号的直通至对接复核阶段,具备复核权限的市、县预警中心单位管理员、操作员可接收到自动对接短信、语音提醒。按照突发系统质控规则要求,对接入的信息进行质控规则匹配,对于不满足质控要求的数据实现自动驳回处置,并通过短信等提醒方式通知信息发布单位。

2.2.1.市县预警信息对接

制定《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预警信息接入技术规范》,并基于对接技术规范要求实现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预警信息的对接。

2.2.2.流程配置管理完善

实现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对接至福建预警发布系统的预警信息流程配置管理,预警流程分为审核、签发、审批以及复核四个环节。

2.2.3.市县预警信息展示

支持在GIS地图上展示福建省市县预报服务平台对接至福建预警发布系统的预警信息情况。包括预警生命周期、信息发布进程、预警详情信息。

2.3.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

基于制定的《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实现对接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的短时强天气报告、强降水预警等,按省、市、县三级气象部门实现区域风险消息属地化自动对接。支持对短临信息的渠道、群组自动适配、直通发布,可对短时强天气报告的信息内容,按县()、乡镇街道进行提取,并分发至属地化渠道。

2.3.1.短临预报预警信息对接

制定《福建预警发布系统对接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并基于对接技术规范,实现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的对接。

2.3.2.短临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匹配

基于对接技术规范,实现短时强天气报告、强降水预警等自动对接,系统通过关键词识别技术,自动提取出报告中的行政区划信息(至乡镇街道级别)。并根据预警事件类别、乡镇街道信息,自动匹配关联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群组信息,实现短临预报预警信息的快速录入。

2.3.3.短临预报预警信息展示

支持将福建省短临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接对接至福建预警发布系统的短临预警信息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

2.4 3  运维服务

 为确保建设成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中标人需提供驻点维护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运维期限:运维服务期限为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

2)服务要求和承诺:系统验收后提供驻场维护人员1名,原则上一周5*8小时工作,素质、能力需满足业务需求,如若不符,采购人有权更换,但中标人更换需事先与采购方沟通,经同意后才能更换。特殊需要应急保障。

3)服务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成果运维保障服务。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2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3

交货条件

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正规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通过项目验收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正规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7

其他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以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若是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开具见索即付(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项目验收满一年后,系统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采购人无息退换给中标人。

其他商务要求

1、安装、调试与部署

(1)本项目安装调测及开通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予以协助配合。

(2)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人提供,通用工具由采购人协助解决。

(3)中标人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包括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4)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安装技术资料、规范。

(5)中标人在设备部署完毕或进行重大维护后,向采购人提交一份完整诊断表,提供使整套设备能够顺利安装及投入运行的所有服务。

(6)中标人应提供调试与部署时所需的资料,中标人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

(7)在调测期间,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中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8)中标人应提供实用齐全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手册、用户手册、技术白皮书,提供全套技术文件1套。对上述资料,中标人应能提供光盘。

2、标准和验收方法

(1)总体要求

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中标人应完成项目验收相关验收场景和资料的准备。

2)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

3)中标人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的产出物,并保持版本一致,纸质的须经相关方签字认可。

4)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支撑工具应保证采购人在全系统合法免费使用。

5)中标人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

6)中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2)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正版的。系统按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和方法

系统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系统试运行无误并实现预期功能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对系统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后,系统验收合格。

3)项目交付成果

1)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运行版本一致的所有完整安装程序。

2)系统产品和设计成果需完整安装在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器上,并保障系统运行稳定、访问正常。

3系统开发文档,参照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提供相应文档,至少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安装部署手册》、《测试计划》、《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系统上线报告》、《培训确认报告》《验收报告》等。

4)技术文档内容应满足标准体系中有关应用软件文档编制规范标准要求。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纸张和光盘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未加密的文件。

(4)项目培训

1)中标人提供的现场培训应包括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等,培训方式为现场培训,确保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完成相应培训工作。

2)培训教材应使用简体中文;为进行有效的技术交流,所有培训教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中标人应提供培训用的系统使用文档、操作手册、演示胶片等培训材料。

3、项目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

服务期和响应时间:

(1)中标人应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

(2)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系统。

(3)在保修期内,如果没有在本文件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中标人所提供的软硬件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提供现场服务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中标人应提供软件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5)在保修期之后,对于中标人交付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原设 计、开发等技术原因而引起故障,中标人对软硬件有责任进行修复和提供服务。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实现方式、手段和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有关工作,不再另计开发费用。

(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本招标文件的设备服务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其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5)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骨干,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6)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招标公司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招标公司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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