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依据 2021 年 12 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武汉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常态化安全运营与服务评估机制,组织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定期对燃气企业设施隐患、安全管理、经营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高新区约 4000 家用气场所(包括商业、工业、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公福类食堂)、燃气重点场所(液化气储配站、液化气供应点、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加氢站、LNG 供气站)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出具隐患清单。
具体服务清单如下:
序号 |
单项服务项目 |
备注 |
1 |
非居燃气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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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瓶装液化气供应点、LNG 供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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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气站、加氢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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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然气门站、天然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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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15.6 万元,超过预算金额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
对高新区约 4000 家用气场所及 35 家重点燃气场所(液化气储配站、液化气供应点、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加氢站、LNG 供气站)进行安全检查、评估等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 年。(本项目服务期限可按要求延长,下一年度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续签合同时,若遇预算批复金额或实际所需服务数量有所调整,在不改变服务单价的情况下续签金额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原合同额。在本合同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服务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
3、履约保证金:不收。
★4、付款方式:
(1)按季度据实结算。每季度完工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核实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同时结合采购人按《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当季履约情况考核结果确定支付金额。
(2)考核完成双方确定应支付金额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该季度相应服务费用。(注:考核不合格不予支付当季度费用)
三、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燃气场站检查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一人负责统筹与协调,不少于2人负责现场安全检查。
(2)燃气用户检查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少于2人负责现场安全检查。
(3)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应将服务人员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人一份。
★2、检查要求:
1、对高新区35家燃气重点场所(液化气储配站、液化气供应点、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加氢站、LNG供气站)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出具隐患清单,技术人员需使用纸质版检查表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级管理(重点隐患需现场立即报送采购人,一般隐患留存现场照片,要求检查对象签字确认),现场检查情况需同步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并上传图片);
2、对高新区非居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及第二个月非居燃气用户检查数,分别不低于高新区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中非居燃气用户总数的35%,该季度第三个月完成全覆盖;技术人员需使用纸质版检查表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级管理(重点隐患需现场立即报送采购人,一般隐患留存现场照片,要求检查对象签字确认),现场检查情况需同步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并上传图片);
★3、系统使用要求:
使用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要求对每个对象门头及持有相应资格证件人员进行拍照并上传,对发现隐患处进行拍照上传。
★4、信息维护要求:
供应商应当组织专人对高新区辖区内全部的燃气重点场所及非居燃气用户信息(包括经营人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进行录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录入信
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
★5、报告要求:
(1)供应商在每年度的第三、六、九、十二月的10号前完成对辖区内燃气重点场所检查。完成检查后,需在20号前出具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含:燃气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建议、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工作重点及建议),并报送至采购人并确认。
(2)供应商每月的25号前需将本月检查的非居燃气用户检查记录(包括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建议、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工作重点及建议),报送至采购人。
★6、考核标准
(1)建立考核制度,采购人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供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实行季考评。
(2)当季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向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考核细则:
①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检查数量(20分)
供应商每月对高新区非居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高新区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中非居燃气用户总数的34%,第二个月完成非居燃气用户总数的33%,第三个月完成非居燃气用户总数的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检查比例,现场检查需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并上传图片),低于34%直接计本次考核不合格,检查比例高于35%,每高一个百分点扣2分;对高新区35家燃气重点场所(液化气储配站、液化气供应点、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加氢站、LNG供气站)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出具隐患清单,每少一家扣1分(若因场站永久关闭,不扣分);
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检查质量(40分)
供应商每月使用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对高新区燃气重点场所及非居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并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每一个点位任意一项检查内容未上传图片,扣0.5分。
③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报告提交时效(30分):
每季度第一个月对燃气重点场所完成检查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含:燃气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建议、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工作重点及建议),并报送至采购人,逾期一天扣2分,逾期5天以上的,当月考核成绩记不合格。
每月25号前需将非居用户检查台账(包括点位信息信息、检查时间、发现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建议等),报送至采购人,逾期一天扣2分,逾期5天以上的,当月考核成绩记不合格。
④信息维护(10分)
采购人对录入武汉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平台的燃气重点场所及非居燃气用户各项信息进行每季度2次的抽查,抽查中每一项信息不全或与现状不符的扣1分。
注:合计每季度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标,不扣罚当季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服务费;得分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低1分扣减当季服务费2000元;低于80分为考核不达标,当季度考核不达标不予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
连续2次考核不达标的或者季度考核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磋商报价包含磋商总报价、磋商单价、磋商单价之和。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或单项服务项目单价限价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磋商单价为完成单项服务项目所需的劳务费、专家服务费、咨询服务、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各供应商磋商总价必须不超过人民币115.6万元进行报价,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不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磋商单价之和=4项服务项目单价之和,此价格作为价格评审、结算依据。
4、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5、结算依据
(1)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服务项目进行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磋商总报价。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单个项目需要按成交单价进行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