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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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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130000392937 发布时间:2023-02-13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纳溪区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 号)、《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 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4 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22〕607 号)文件及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程、通知要求完成纳溪区 2022 年森林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工作和森林督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1.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完成国家下发林草湿图斑监测核查工作,完成变化图斑数据更新,按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形成县级图斑监测数据库、统计表和成果报告。

2.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完成国家下发森林督查核查工作,按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形成县级数据库、统计表和成果报告。

三、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

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6.《四川省实施办法》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8.(国家林业局第 35 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9.《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 〔2022〕5 号);

10.《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2〕65 号);

1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 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4 号);

1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 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22〕607 号);

四、技术要求

1.图斑监测

1.1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遥感判读区划变化图斑,充分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相关资料开展验证核实,记录变化类型、地类、管理和自然属性等变化情况;

1.2以“三调”及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去年“三调”对接融合 初步成果中林草湿图斑区划不合理,以及图斑细碎、狭长、不规则、节点过密等 问题进行修正完善;

1.3对“三调”为林地但森林资源“一张图”为非林地的新补进林地以及草 地、湿地图斑,补充核实并完善相关属性因子;

1.4收集整理 2020—2022 年征占用、造林等“落地上图”数据,权属、起 源纠错及公益林调整等“审核批复”数据;

1.5完成变化图斑数据更新,形成县级图斑监测数据库及自查报告。

2.森林督查

2.1野外调查核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给纳溪区的森林督查图斑为督查的基本对象。以项目为单位,凡是项目变化地块未在督查图斑反映的,一并按森林督查图斑要求补充为督查对象,对需要开展调查核实的图斑,逐块深入现场,调查变化边界范围,核实变化原因,填写野外核实卡片,并拍摄现场照片。

2.2建立督查数据库。依据档案支撑与野外调查核实结果,按森林督查数据库入库要求, 建立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协助县林草局完成《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相关资料填报。

2.3编写森林督查报告。依据森林督查数据库,从工作组织、展开历程、督查结果等方面编写森林督查报告,同时分析统计森林督查相关成果表格,与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一起共同形成森林督查成果。

五、成果要求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成果资料 6 套和电子版资料 1 份。

六、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交货地点:纳溪区行政范围内。

3、付款方式:

3.1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3.2完成图斑外业调查等工作,并提交给甲方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3.3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提交成果并经甲方上报通过审核或验收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3.4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4、验收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泸州市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成果文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参与相关会议。

5.2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成果文件的评审费用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成果报告、图件、数据库及其他文本、表格进行修改或调整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5.3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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