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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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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160000398144 发布时间:2023-02-16 文档页数:79页 所需下载券:10
明溪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明溪县60周岁(含)以上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委托专业化养老承接机构或养老企业运营管理,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清单,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料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实现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现基本覆盖。

在全县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5张,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上门服务次数达170人次(1人次指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与项目选择

1.服务对象

(1)具备本县户籍且在本县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料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是指收入在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人组、中间偏下组内的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是指依据国家医保局、民政部制定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2)老年人有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

2.服务内容

(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实现老年人家庭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连接。承接机构对安装的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18个月的质保期并负责维保。家庭养老床位按《明溪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指导清单》(附件1)中必选项基础配置,综合考虑老年人实际照护需求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可选项配置,超出建床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自费。

(2)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承接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参照《明溪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附件2),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和次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应该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有关标准及规范开展。

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实施步骤

(1)组织报名。各乡(镇)、村(居)对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宣传动员,对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进行摸底。引导初评符合条件对象且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意愿的报名,由各乡(镇)统一将名单报县民政局。

(2)对象评估。老年人经济状况由村(居)根据掌握老年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评估。老年人能力由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能力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评估,同时采信医疗机构等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残疾证等。评估结论作为享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3)服务申请。符合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或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向当地村(居)委员提出申请,填写《明溪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申请审批表》(附件3)或《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4),同步提交符合享受服务补贴的承诺书,经村(居)委员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4)签订协议。承接机构入户采集服务对象及家庭相关信息等,与服务对象及家属共同商议并确定服务方案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

(5)提供服务。承接机构根据签订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承接机构根据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实现紧急呼叫信息实时反馈给承接机构信息平台和监护人,以及实现老年人家庭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连接。建床后的前六个月,承接机构每月至少免费为建床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体验或上门培训1次,帮助老年人家属或照护者提高养老护理技能,同时鼓励服务对象个人向承接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可循环使用的设备由承接机构回收,对低值易耗品或不可拆卸设备,可不回收。县民政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月对新建成的家庭养老床位进行合格性验收。验收合格后,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管理。

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机构根据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人每月居家上门服务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60分钟。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服务档案,收集保存相关佐证材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审计和监督。县民政局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对承接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核查,市民政局可通过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抽检。

县民政局和承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板块,并及时根据工作进度补充更新,经县民政局审核后,同步导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六)终止服务。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4.签约承接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服务终止后,双方做好费用结算,设备交接等手续。

(三)补贴政策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对建床的承接机构,按照每床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建床补贴,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超出4000元的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自行承担。年平均建床数=当年度每天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数之和/天数,天数按自然年天数计算,其中首年按承接机构备案之日起算,同年12月31日截止计算。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费按实际支出的100%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270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发放至承接机构信息平台的服务对象个人账户,由服务对象或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通过信息平台进行结算管理,并接受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统一监管。服务对象个人账户实行季度清零,不结转、不继承。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1.平台建设参数【共:40条,其中带“★”2条,“▲”3条,其余35条】

序号

货品名称

技术描述

数量

单位

1

网络连接设备

实现整个智能家居系统和智能硬件设备运行的控制器,不仅包括了对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还有集中、远程和联动控制。查询和控制入网Zigbee智能硬件。通过WIFI连接家庭路由器并连接云端;

1)CPU:MIPS,200MHz;Flash Rom • 2MB;SPI Flash • 16MB;

2)射频协议标准:Zigbee;

3)发射功率;20dbm;

4)接受灵敏度:-95dB;室外: 200m;

5)数据接口:Micro USB port;

6)电源 :5V DC 额定功耗 : 1W

7)在服务器故障断开连接时:网关自动运行:包含所设置的计划任务表,设备联动表。

8)网关允许同时执行30条计划任务。

▲9)可通过PC后台统一设置网关连接的所有设备参数(运动传感器、门磁传感器、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水浸传感器),以及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投标时需提供平台支持统一设置所有连接设备参数、可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的相关截图证明】

10)若一个网络连接设备连接了多个同类报警设备(即如一个网关连接多个烟雾报警器等),报警时可直观反映是哪一个报警设备。

 

 

2

体征监测设备

1)睡眠监测设备,此类设备布设在床上,可监测老人夜间心率、呼吸率等生命体征数据,生命体征异常时报警。支持离床异常报警、设备异常报警;

2)工作电压5V,工作电流48mA;

3)支持2.4G WIFI;

4)硬件数据采集后可实时连接;

5)监测方式:PVDF压力传感器;

6)睡眠带厚度不超过2mm,长度不低于980mm;

7)硬件功能:心率、呼吸率、在/离床状态判定、体动/翻身次数;终端设备生命体征数据管理、个性化监护设置、数据异常预警推送及处理。

8)可通过PC后台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

 

 

3

SOS报警器

1)安装在客厅或卧室位置,以便老人及时发出服务呼叫需求,支持拉绳和按键呼叫求助。无线设备,低电量提醒;

2)射频协议标准:Zigbee;工作频率:2.4G;室外: 100m;

3)随身携带报警器的尺寸不超过38(W) x 76(L) x 14.5(H) mm

4)低电量提醒;

5)离线检测:设备1H跟网关通讯一次,确保通讯正常;

6)呼叫求助信号、呼叫时间传送至家庭网关,通过网关传送至服务终端、服务中心进行记录;

7)可通过PC后台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

 

 

4

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平台

★1、后台功能模块设置:信息化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模块:长者管理、工单管理、应急中心、走访助老管理、大数据中心。【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2、家床建床流程管理。家庭床位的管理流程包括床位的申请、床位评估过程中的能力评估、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合同签约、适老化智能化床位改造、改造验收。后台管理系统提供了流程中各个节点的数据录入和导出功能。

 

 

3、长者管理。为老人建立档案,信息包括基础信息、需求信息、延伸信息、健康信息、家庭信息;以及巡访记录、健康数据、工单数据、智能设备、服务合同等。可通过excel模版表格快速添加多个长者信息,可按社区进行导入,方便录入人员操作。通过姓名、身份证、年龄区间、所属社区、长者标签、服务标签、是否健在等字段进行组合筛选,快速搜索出长者。

 

 

4、工单派发:支持计划下单、后台下单、用户端APP下单、服务管理者APP下单,工作人员在后台管理系统可以看到所有的工单,包括新工单。对于未指派服务人员的新工作,工作人员可以把工单指派给对应的服务人员。指派过程中,可以通过排班表,查看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

 

 

5、工单监管。管理员可以在后台管理系统查看每条工单的进度、服务项目信息、接单信息及关键时间点。后台可以实时看到服务人员的定位,监督服务前后的路途、服务过程中的位置、GPS轨迹。可在服务地图上直观查看长者的分布以及服务人员的定位分布。可以通过后台跟上门服务人员进行远程视频通话,抽查服务人员现场的服务情况。每条已完成的工单应具备语音、文字、图片的任一种或多种形式反馈。以及完成的服务具体内容等信息。

 

 

★6、应急设备管理:对每个居家长者所配备的各种类、各品牌智能物联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设置,可为每个长者进行智能物联设备绑定与解绑、删除设备,也可以对每个长者对设备进行查看,备注等操作。【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预警信息:在预警信息列表中可以查看各个设备产生预警等时间、类型,设备信息、长者信息、长者定位或事件发生地点都应被及时传递到此处。应急中心人员可对其进行应急处理。当发生预警警报时,值守人员可第一时间调阅每条报警的设备信息、长者信息、发生位置、紧急联系人的通知情况。在详情页可直接发起应急工单、上报情况,并将报警后续的应急工作流程进行记录,方便后续进行维护。【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8、预警中心:当长者发生意外时,智能物联设备感应到即将会发出警报,警报信息第一时间通过云端传递到应急监控中心后台中,收到警报后,应急监控中心将会发出警报提醒,管理员可以在应急监控中心中立即查看发生警报的类型与长者信息,也可以分社区、分设备、分报警类型地查看应急统计数据。

 

 

9、平台包含以下移动端口:服务管理者APP、服务人员端APP、用户端APP及小程序、适老化改造人员移动端。

 

 

10、用户移动端:与长者绑定的智能物联设备发生预警时,APP将弹出报警信息并有语音播报。可在APP中查看报警信息列表以及报警详情。若长者家中装有监控摄像头,可通过APP/小程序操纵云台查看家中情况,并读取监控回放进行追溯。

 

 

11、用户移动端:服务下单。实现“点菜式”下单的服务流程。

 

 

▲12、服务管理者移动端:通过管理人员端APP可查看老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健康信息、物联设备信息等。可在APP中完成长者信息建档操作。分栏目查看长者档案中的信息详情,包括基本信息、健康数据、体检数据、药盒管理、智能设备、服务合同。【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13、服务管理者移动端:报警信息。产生预警时,相关管理人员的APP端会产生系统通知、APP内弹屏,并语音播报预警发生的社区+长者+预警类型,提醒尽快关注处理。

 

 

14、服务人员移动端:当接到工单时有弹窗和语音提示“接到某社区某个老人的服务工单”,接单人接单后,去上门服务的过程中,可以上传开始服务的图片凭证和结束服务的语音、图片、文字、GPS定位凭证,作为整个服务过程的凭证记录。完成服务后,服务人员可通过拍照、语音、备注的方式进行记录,并勾选服务流程,作为工单结果反馈到平台中。

 

 

 

 

15、适老化改造人员移动端:可在APP中查看建床申请工单。提供养老床位申请单据的管理,可以查看每个工单在能力评估、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合同签约、适老化智能化床位改造、改造验收这些环节的申请信息、申请材料、材料附件。

 

 

服务机构(共6条)  

服务机构:服务承接机构由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公开招标确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具备相应服务资质、运营状况良好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或养老企业。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场所,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平台,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控、监测设备,并与市 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5)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频次。

(6)承接机构近三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3.工作人员配备(共4条)

(1)项目主管: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中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沟通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方同意。

(2)上门服务队伍:中标方应配备满足投标声明与承诺的且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如特定专业服务有专业资质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且符合基本业务与职业道德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服务质量回访队伍:建立服务质量回访队伍,开展每月电话或入户回访工作(其中每季度至少入户回访一次),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并随时掌握服务对象的诉求及动态。该队伍人员不得由上门服务人员兼任。

  (4)平台值班人员:平台值班坐席须设在三明市区域范围内,开展24小时平台线上服务,进行派单、接单、投诉、回访等工作,开展线上实时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该队伍可由服务质量回访队伍人员兼任。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名单送采购方备案,如有变更,3个工作日内需及时报采购方重新备案。

4、信息平台(共6条,其中▲2条,其余4条)

  (1)供应商应自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应能实现服务对象档案信息收集、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紧急援助(应急救助)、回访记录、派单全流程功能、数据分析等功能,对接民政监管后台等,满足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全部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管理需求。

▲(2)档案信息和健康档案:可为长者进行建档初评、复评、周期性评估。每次评估记录的详细表单,详细查看评估内容和每个细项的分数,以了解长者的具体情况。平台可生成电子评估表单,评估表单可通过二维码发送到评估人员的移动端,方便评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日常健康档案包含每个长者的身高、体重、心率、血压、血糖、体温、血脂等生理指标,包括其历史测量记录。【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3)回访与关怀:服务对象每个月至少电话回访一次。每季度至少对线下服务对象入户回访1次,拜访记录需在系统中留档。巡访记录主要有:确认老人的身体状况、需求记录分析、回顾上一个季度上门服务服务质量、收集意见建议、预约下一期上门服务服务内容等。系统中具备巡访报表统计功能,可以显示各个社区长者多维度信息录入的完整度。

(4)紧急救援:出现紧急情况下,老人可拨打中心求助电话,系统能实时与呼叫中心、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老人亲属、120等实现联动报警处理,并提供老年人详细地理位置。在服务期间能提供每天24小时响应。

(5)平台客服系统:具有在线客服、业务查询、服务派单、投诉建议、业务受理、主动外拨、电话回访、统计报表等功能。

▲(6)民政监管系统:能够对社区、长者、服务人员、工单的总数进行统计;对服务人员、长者、工单项目等进行分类、分指标统计,可直观的查看系统内长者、服务人员、社区的数据波动情况。针对每个长者展现该长者的数据信息、长者数据中心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智能设备监控模块、长者基本信息模块、工单数据模块、健康数据模块、定位数据模块、拜访记录模块。【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5.评估、审计与考评方式(共5条)

  (1)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管和评估,并按其指 定期限提供相应的书面服务信息或资料。

  (2)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采购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3)中标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的情形的,采购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解除本合同并追回项目荣誉和奖励,同时采购方有权在媒体通告中标方,不得参加采购方主办的其他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将中标方失信记录纳入相关诚信平台。

  (4)中标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或其他代表中标方完成服务人员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或秘密。如发生侮辱、虐待、伤害服务对象等严重情形的,采购方有权暂停中标方的服务;如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同上款处理,并保留追究中标方一切法律责任之权利。

  (5)采购方会同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及相关村(社区)联络员每月组织进行项目考评验收,结合受助人及监护人的反馈信息进行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次随机抽查20%受助对象进行电话回访调查,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按照以下档次支付服务费:考核得分大于90分(不含),全额支付当月服务经费;考核得分86-90分(含)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95%;考核得分75-85分(含)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90%;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80%。如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附件:考评标准附件: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考核指标内容(全年)

指标等级

审核情况

评分

A

B

C

团队管理(10分)

人员资质

5

配备具有相应医师、护士、康复、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或参加人社、民政、卫健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结业。

完全配备

(5分)

部分配备

(3分)

(0分)

 

 

福利保障

5

服务机构及时支付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符合要求

(5分)

存在较小问题

(2分)

不符合

(0分)

 

 

工作落实(55分)

风险预案

5

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

符合要求

(5分)

存在较小问题

(2分)

不符合

(0分)

 

 

服务内容

5

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

符合要求

 (5分)

存在较小问题

(2分)

不符合

(0分)

 

 

服务流程

10

所提供的服务流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

符合要求 (10分)

存在较小问题

(6分)

不符合

(0分)

 

 

收费标准

5

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县民政局备案。

符合要求

 (5分)

存在较小问题

(3分)

不符合

(0分)

 

 

服务响应

10

及时有效回应服务,满足老人服务需求(每月解决需求清单总数的80%以上)。

完全解决

(10分)

部分解决

(5分)

较差解决

(1分)

 

 

服务时长

10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类对象每月至少上门服务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小时

达到100%

(10分)

达到90%

(6分)

达到80%

(2分)

 

 

建立档案

5

服务对象基本档案建立情况

完整

  (5分)

较完整

(3分)

(0分)

 

 

服务成效(35分)

服务态度

5

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缺勤、脱岗,着装整洁,工作认真、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待人礼貌。

良好

 (5分)

一般

 (3分)

较差

(1分)

 

 

业务水平

10

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为人诚实可靠、品行端正、具有亲和力。

良好

 (10分)

一般

  (5分)

较差

(1分)

 

 

服务技巧

10

服务达到老人的期望,实践所承诺的服务

很满意

 (10分)

基本满意

 (5分)

不满意

(1分)

 

 

意见反馈

5

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满意度达到95%以上。

95%以上

(5分)

90%以上

(3分)

80%以上

(1分)

 

 

电子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

10

家庭养老床位配备的电子设备使用、售后维保服务,及与中标方的服务信息服务平台沟通满意度达到95%以上。

95%以上

(10分)

90%以上

(5分)

80%以上

(1分)

 

 

合计

100

 

 

 

 

(五)监督与考核标准

  (1)采购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中标方应与采购方保存良好互动,并根据其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品质。对于日常发现的中标方服务问题,可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中标方整改。书面通知整改的,中标方须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提请采购方核查。中标方如存在服务缺陷需立即整改的,中标方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否则,采购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承担更正费用的,不免除因此造成采购方或服务对象损失的赔偿责任。

(2)中标方须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一份上月服务情况报表、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提供上一季度服务情况总结报告,半年、年终后的15日内提供服务情况总结报告。中标方须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情况报表,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核算金额等服务情况与各乡镇服务人员分配情况报送采购方。

(3)确因采购方工作检查或实现合同目的要求,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中标方人员临时加班整理档案、接受检查、系统调试或更新等辅助性或辅导性工作等。该项工作不在本合同付费服务范围内,采购方无需另行付费。

(4)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对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中标方不得无故推诿。

(5)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本合同项下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相关服务台账或其他任何服务资料。

(6)对中标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报告、课件、手册等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采购方可无限期无偿使用。

附件1

明溪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配置基本清单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功能及基本要求

备注

单价限价(元)

1

网络连接设备

包含路由器、智能网关等,保证信号传输稳定

必选

360/年

2

远程语音视频监控陪伴设备

1. 自带长辈模式,大字体、界面清晰,屏幕分辨率:1024×600;

2. 拾音优化与方言识别,能够更快速、准确地理解老年用户的意图;

3. 多平台影视资源;

4. 视频通话、智能交互、手势操控;

5. 可通过语音进行下单,老人绑定的服务机构将通过PC和APP收到订单;

6. 可通过PC后台设置语音下单的服务项目,以及上门时间;

可设置智能音箱的语音播报通知

可选

800

3

紧急呼叫器

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淋浴间等位置或者佩戴在老年人身上,至少配备2个呼叫器,防水易操作,紧急呼叫信息实时反馈给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和监护人(监护人手机可实时收到语音呼入提醒)

必选

1000/套  (2个)

4

普通型护理床(双摇)

辅助老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具备起背功能,配备折叠护栏、就餐板和万向轮

可选

1500

普通型护理床(四摇)

辅助老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具备起背功能,配备折叠护栏、就餐板和万向轮

可选

2500

5

淋浴(坐便)椅

辅助老年人洗浴、坐厕等,提高安全性,高度可调节

必选

335

6

一字型扶手

床边、卫生间、沐浴区等区域安装扶手,至少新增安装2处

可选

50/个

L型扶手

可选

160/个

T型扶手

可选

200/个

上翻扶手

可选

380/个

7

远程护理床或电动护理床垫

远程操作或现场操作,为老年人翻身、拍腿、起身等操作

可选

2600

8

手电一体护理床

手电一体护理床,支持电动翻身、拍腿、起身等操作

可选

3800

9

普通轮椅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可选

520

坐便轮椅

可选

650

10

助行器

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可选

180

11

地面防滑

卫生间、淋浴间、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垫或进行表面防滑处理

可选

60/平米

12

体征监测设备

包括智能床垫、床带等,用于离床感应、体动感应、心率监测、呼吸监测等

必选

1000/套

13

尿湿感应垫

适合瘫痪失禁老年人使用,通过及时有效的尿液报警,避免老年人因长久湿润而长褥疮和烂皮肤

可选

530

14

防褥疮床垫

避免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发生褥疮

可选

680

15

红外人体感应探测器

连接养老服务机构系统平台,当规定时间没有感知老年人活动,平台系统发出警报

可选

400

16

门磁感应器

检测老年人开关门情况,及时掌握老年人生活状态

可选

110

17

漏水感应器

遇水就响,防止家居漏水侵害

可选

130

18

燃气报警器

自动检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浓度超过一定比例实施预警

可选

300

19

烟感探测器

通过烟感探测设备实现老年人烟雾极警、煤气泄露实时动态监控、干预、及时处置

可选

300

20

智能药箱

辅助提醒需要服药的老年人定时服药

可选

1000

备注:老年家庭在必选项配置项目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可选配置,总费用不超过4000元。超出40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或家庭自费。(配置实际价格以中标合同价为准)

附件2

明溪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

序号

类别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

参考服务时长

1

助急

服务

 

巡访

关爱

1.上门看望在社区居住的80岁以上的独居、高龄老人,聊家常、测量血压;

2.转办老人交办的紧急事项。

20元/次

20分钟

2

紧急救援服务

1.提供紧急呼叫设备;2.7*24小时客服中心提供服务;3.老人发起救助呼叫,在5分钟内响应并对应处理

0元/次

30分钟

3

维修服务

1.主要包括家电维修、电气维修、水管维修等;

2.查明故障原因,使用工具检测并确定故障;

3.简单可直接操作的,应及时处置;

4.需要更换整体或部件的,提出维修方案与报价,供老人选择;

5.具体收费标准以第三方供应 商报价为准。

100元/次-300元/次不等(具体以第三方供应 商报价为准)

30分钟起

4

助洁服务

家政服务

1.开窗通风,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按需晾晒(棉被,厚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

3.按老人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4.由内而外清扫地面,处理垃圾不扬尘;

5.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老人滑倒;

6.清洁家具、家电、厨电(不含清洗)。

50元/次

60分钟

5

洗涤服务

1.分类洗涤被洗物品(衣服、床上用品等);

2.洗涤前检查被洗物品的现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老人或家属;

3.贵重物品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

4.此项根据实际情况(机洗/手洗)收取相应费用。

50元/次

60分钟

6

修剪指甲

洗脚(含中药包)、剪指甲、保持指(趾)甲整洁、无异味。

25元/次

30分钟

7

上门理发

简单洗发理发,做到碎发清理、老人容貌整洁。

25元/次

30分钟

8

助餐

服务

送餐

服务

1.此项不包括购餐费用;

2.按老人要求准确配餐;

3.送餐及时、保温,餐具清洁卫生;

4.根据距离远近收取相应费用。

3元/次/公里        

/

9

上门助餐

1.协助老人进食;

2.防止噎食;

3.老人面部清洁;

4.根据服务时长收取相应费用。

25元/次

30-60

分钟

10

上门煮饭

1.根据实际情况配餐及采购食材;

2.洗菜、切菜、餐食烹饪;

3.厨房清洁;

4.根据服务时长收取相应费用。

50元/次

60-120分钟

11

助浴

服务

上门

助浴

1.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两名以上服务人员在场,保障老人安全;

2.洗浴前,为洗浴老人测血压、心率等做好风险评估;

3.根据气候状况和老人居住条件,注意浴室内通风,做到水温适宜老人洗浴;

4.助浴过程中注意观察老人身体情况,如遇老人身体不适,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老人监护人。

120元/次

60分钟

12

助行

服务

楼层出入

为服务对象出入无电梯楼房等提供人力搬运的劳务服务,一般按搬运小时计费。

50元/次

60分钟

13

陪护(陪伴)服务

为服务对象到户外开展各类活动提供陪护服务,主要协助服务对象的交流、安全等。一般按服务时长计费

50元/次

60分钟

14

交通出行

为服务对象出行提供非公共交通的交通工具,一般按服务时长计费。

50元/次

60分钟

15

助医

服务

个人护理

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

2.洗漱(刷牙、洗脸等);

3.穿衣冷暖适度、保持整洁;

4.为卧床老人翻身。

50元/次

60分钟

16

陪同就医

1.不含紧急就医;

2.陪同做健康检查(危重病例不在此范围);

3.注意老人途中安全;

4.就医后及时向老人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5.根据时长进行收费。

50元/次

60分钟

17

康复服务

1.由专业理疗师上门提供按摩、理疗等服务;

2.根据老人特殊生理特点选择理疗方式;

3.理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人,防止损伤;

4.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合格理疗器具。

50元/次

30分钟

18

健康管理

1.由助老员使用健康随诊包提供上门健康管理服务;

2.主要包括测血压、血糖、心率等数十项项目;

3.现场出具体检报告单并给予专业指导;

4.建立老人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

5.体检后及时向老人监护人反馈体检情况。

根据不同服务内容进行定价

30分钟

19

精神

慰藉

服务

精神慰藉

读书读报,耐心倾听,与老人进行谈心、交流,尊重并保护老人隐私。

50元/次

60分钟

20

心理咨询

1.由心理咨询师上门进行心理辅导;

2.观察老人的情绪变化,掌握老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人心理状态。

100元/次

60分钟

21

增值服务

陪同外出

1.主要包括陪同外出、代办服务、陪同购物、代购物品等服务;

40元/次

60分钟

备注:允许、鼓励中标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细化或新开发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和服务时长报采购方备案同意后执行。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对养老床位配置设备进行单价报价,报价单价超过各设备预算单价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报价不参与竞争,所有投标人均按照93.5万元进行报价。(本项目执行固定价格标准进行采购,固定价格为93.5万元,其价格不参与竞争。如投标报价与固定价格不一致,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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