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2022〕30号)
3、梧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梧财行〔2019〕4号)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2022〕30号),需对2023-2024年梧州市本级会议定点场所进行采购。
三、定点会议场所政府采购开展的地区和协议价格的确定
在梧州市区范围内,能满足各类会议的餐饮、住宿、场地、停车等要求的酒店。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照标准间、单人间和配套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中、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定点会议场所政府采购协议价格上限按照《梧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梧财行〔2019〕4号)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见下表)总控,根据《梧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梧财行〔2019〕4号)第十三条规定,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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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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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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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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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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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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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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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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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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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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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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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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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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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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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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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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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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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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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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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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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定点会议场所的要求:
1.客房:
客房不少于50间,套间不少于客房总数5%,均设卫生间,协议间数占总客房总数的50 %以上(含50%)。标准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不含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2.餐厅:
大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50人就餐,提供早、中、晚餐,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和自助餐(必须能够提供自助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3.会议室:
设专职服务员,有会议室。室内配备冷暖空调、沙发、茶几、会议桌椅,茶具用具齐备。大会议室配备能够满足需要的音响设备,有供租用的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
4.停车区域:
有与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自备小车位不少于20个。
5.综合服务:
有多功能厅、商品部,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商务服务,提供代订机票和车票等服务,根据会议要求能提供医疗服务,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渠道。
五、定点会议场所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
1、定点会议场所实行动态管理,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2、定点会议场所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
六、对定点会议场所的监督检查
梧州市财政局负责对定点会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并督促定点会议场所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梧州市财政局将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定点会议场所的投诉。
定点会议场所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整顿停业的,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定点接待会议场所投标。
对定点会议场所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会议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期的投标活动。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会议;
2、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的;
4、不在规定的网站上同步公布会议场所空房数量、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的;
5、在办理会议费用结账手续后,不及时提供人员住宿和会议开支情况等信息的;
6、其他协议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