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1:广州市竖向总体规划)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40,000.00元,其中2023年预算安排2,220,000.00元,2024年预算拟安排2,220,0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包预算金额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4、本需求书中加注“★”的条款(包括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若有一项加注“★”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包1(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1:广州市竖向总体规划))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2期:支付比例10%,2023年10月,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10%;
3期:支付比例50%,2024年3月,投标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将正式规划成果提交采购人验收。验收通过并出具结题函,且成果归档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具体以市财局经费下达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按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项目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项目任务书研究内容的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研究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须的研究成果和汇报资料。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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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1:广州市竖向总体规划) |
项 |
1.00 |
4,440,000.00 |
4,44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1:广州市竖向总体规划)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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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项目背景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2021年4月,为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优化城市布局加强竖向管控。目前广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竖向规划的编制和管控体系一直缺失,竖向规划的指引作用并没有得到体现,竖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2021年7月,千年罕见的郑州特大暴雨轰动全国。郑州特大暴雨带给我们思考和启示。 作为超大城市的广州,只有加快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强化本质安全,才能经受住极端天气、极端降雨带来的各项考验。因此,广州市非常有必要编制广州市竖向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对广州市竖向规划进行顶层设计,明确城市安全底线。 第二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面积7434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第四条规划成果为竖向总体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用于指导竖向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 第五条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本任务书的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条款完成本项目工作。 第二节工作内容要求 第六条规划内容 在梳理、分析现状和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典型特征,梳理竖向控制因素,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安全底线,强化全域资源保护和利用,引导城市特色空间景观塑造,分区分类提出竖向控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现状条件多方分析。通过对现状地形、水系、重要景观风貌、公共基础设施、历史地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现状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2)规划协同分析。梳理现有规划中的竖向内容,分析防洪排涝及排水规划对竖向的基本要求;分析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对现有竖向规划的影响及要求等。通过与给水、污水、雨水、防洪、电力、燃气、环卫、消防、通信、交通、景观等相关专业规划协同,提高城市韧性承载能力、落实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3)守住安全底线。通过现状分析、规划协同,结合防洪排涝标准、河道规划水位、排水模式等控制因素,充分考虑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明确竖向规划最低标高。竖向规划最低标高根据骨干河道的洪水位进行控制。 (4)实现全域资源保护与利用。尊重自然本底,以维持生态为优先,不开山填谷,尊重既有的生态脉络,保留主要山体和水系等蓝绿基底;重要节点保护和控制,识别重要标识、重要景观、重要设施,提出有效措施,实现有效保护和控制。 (5)塑造特色空间景观。以国土空间规划愿景为导向,尊重原始自然风貌,结合地形地貌分类引导特色空间景观的塑造。选取典型地块形成分析案例,指导各区规划实施。 (6)分区施策。结合用地类型,识别全市建设情况,建成区、增量建设区、生态区和农田区,分区施策,提出不同区域的竖向控制要求。 (7)提出土方平衡策略。结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分布情况,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提出全市土方平衡策略及相应原则。 (8)实现纵向传导。规划成果按行政分区,以约束性和指引性指标传导至各区竖向规划,实现竖向规划的纵向传导。 第三节资料成果提交要求 第七条规划成果内容须符合前述规划范围、规划内容和深度等要点的规定。 第八条规划成果应提出合理可行的规划方案。 第九条规划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第十条规划成果包括文本文件、规划图纸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第十一条文本文件要求:文本文件包括规划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表达以上规划内容的文本文件13套。文件规格为A3(297mm×420mm)。 第十二条规划图纸要求:根据前述的规划内容和规划深度自行确定所需图纸,比例自定。 第十三条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规划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 2003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2004的DWG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3套,并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制作电子文件。 第四节规划成果的报送和审查。 第十四条本项工作采取专家咨询及评审的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设计单位负责审查所必须的汇报资料和进行研究方案介绍。 第十五条规划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规划成果送达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第十七条通过审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审批成果。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组织单位协商后确定。 第十八条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在成果报告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城市规划出图专用章。 第五节附则 第十九条本研究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组织单位所有;组织单位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单位在收到意见后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研究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4)本规划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