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政务新媒体管理和“湘潭微政务”微信平台运维服务
2、采购项目预算:996000.00元
1、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运维服务内容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作为集约化平台主站,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运行维护,是湘潭市人民政府各市直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园区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加强政民互动的综合平台。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定位和要求,乙方整合采编资源,提供以下服务:
1.1.1协助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政府数据等栏目(不含市长信箱信件办理、视频访谈)信息内容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
①重点对各级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内容协助进行审核。
②动态信息工作日更新32条左右,非工作日更新8条左右,择优报省4条以上。
③内容来源:湘潭在线网站、红网、新湖南等媒体及湘潭市各级各部门的报送信息等。
1.1.2协助做好“两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要点)、走进湘潭、政府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兑现、民生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专栏内容维护、数据统计等工作。
1.1.3对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根据需求制作一定数量的视频、音频、H5、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材料(合同期内不超过40次/年)。
1.1.4做好工作日、非工作日动态信息的发布和报送省信息工作。
1.1.5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响应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需求,及时整改内容差错,配合非工作日相关的信息上传、报送等工作。
2、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内容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湘潭40多个部门单位的网站、110多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职责。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2.1协助指导规范各级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协助开展业务培训。
2.2.2协助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与分级备案,指导清查关停基层政务新媒体。
2.2.3运用网站集约化平台对网站群和政务新媒体群进行监控,定期统计分析运维情况。
2.2.4依托甲方现有监测平台、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网站日常监测管理,对技术平台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网民留言纠错、上级下发的问题清单等,提醒、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2.2.5对全市政务类新媒体更新情况、严重错误功能不可用等情况进行监控管理、提醒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将数据提交给甲方。
2.2.6协助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政务信息、专栏转载任务。
2.2.7掌握湘潭地区的热点和舆情,发现、追踪、分析社会热点事件,洞察热门舆情,及时反馈给甲方。
3、湘潭微政务”微信平台运维服务
1.推送频率:周一至周五每天一次推送,每次至少三条。
2.传统节假日推送:乙方应该保证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中国传统佳节安排人员值班,如果有需要,随时保证能够进行文章的推送、刊发。
3.编辑采写:编辑市政府常务会议图解。积极使用音频、视频、H5易企秀、动漫、图解等多元化展现形式。
4.原创要求:发布内容必须紧扣“湘潭微政务”的平台定位,不得与乙方微信平台发布内容重叠,独创性须保持60%以上。
5.技术支持:及时运用微信页面新技术,完善微信便民服务、网络问政等栏目服务功能。每周对子菜单栏目内容进行更新。每期推送的电子版分类整理保存。
4、服务要求
3.1值班机制:采取7×12小时值班制。工作日工作时间驻点值班,非工作时段包括特护期及时响应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同时确保周末及节假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及时更新。
3.2审核要求:对发布内容实行新闻信息“三审责任制度”,坚持“党媒姓党”原则,遵守“九不准”和“七条底线”的要求,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发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信息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方可发布。发布重大事件有关信息,必须报市委宣传部或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市政府门户网动态栏目、“湘潭微政务”推送信息由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审,乙方部门负责人二审、三审,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再进行终审,内容通过审核后进行发布,同时建立审核记录以确保准确无误;其他栏目信息发布由派驻工作人员初审、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3.3人员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新媒体管理服务要求工作日固定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深的工作人员进行驻场运维(其中1人为正式员工)。非工作日由乙方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更新,及时响应并处理突发状况。“湘潭微政务”日常运维要求专门安排并固定至少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微信日常运维及活动策划;安排专人负责图片、视频处理,网民问题回复等。
3.4文字服务:驻场运维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撰写文字材料和宣传报道。
3.5 在新闻媒体宣传发稿:合作期内每月在湘潭本地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与甲方单位相关文章1篇以上,本地主流网站发表3—5篇。
3.6.沟通机制:建立制度化的协商沟通机制,每月底双方召开碰头会议总结当月及讨论下月运维情况;每季度书面总结运维情况。
5、验收标准和方法
由采购单位负责组建验收小组。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相关国家环保标准及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违约责任
3.1严格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如因出现内容问题导致出现严重错误或者侵权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甲方并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按协议费用总额的10%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2派驻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要求,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可以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3正常保证文章的发布,遇有突发情况响应及时,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响应的,甲方可每次扣除乙方500元作为违约金。
3.4甲方如未能按协议要求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欠付金额0.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4.1服务时间及地点
4.1.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两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之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5%;2023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25%,合同到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根据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方式出具正规的发票。
4.2保密规定
4.2.1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部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2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4.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