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品种:为了分散种植风险,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第六届、第七届稻香杯获特等奖的品种:望两优华占、隆两优7810、宜香优2115、旌优781、川康优丝苗,宜优1611、品香优秱珍、神农优452、蓉7优808、玉龙优1611中采购四个品种。
2.数量:不低于10000公斤。包装规格:500g/袋或1Kg/袋。
3.种子质量要求:保证原产正品,2022年生产的水稻种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品种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品种种子质量须符合(GB4404.1—2008)《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0%、水分不高于13.0%。
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对供应的种子进行包衣处理。
6.投标品种:投标产品符合GB/T17891-2017《优质稻谷》标准,质量指标为2级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鲜章)。
二、商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货物要求至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在一个作物生长期内,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并配合采购人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方案。
2.由于农用物资的季节性问题,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签订合同,签定合同后5日内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与相关部门对货物集中抽样送检,产品现场抽样和送检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须单独承诺,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3.所有物资单价包含物资运输、搬运、下车费、发放到户清册、技术培训、税费等各项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水稻播种前、育苗、栽插前、抽穗前、收获前一周内(7天)进行技术培训,至少培训一次。且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内解答。
5.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市财采〔2021〕275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和询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该批种子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一证随货同行提交,不提交的采购人拒绝抽检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提供2022年度生产种子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交货时查验原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待财政拨款到农业农村局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价的90%,待质保期满后无问题无息支付剩余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