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清城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与粤北山区的交接地带,兼有山区、丘陵与平原等地貌。地势大体上自东北向西南倾斜,最高点为大帽山,海拔779米,最低处是石角虎山的莲塘,面积86亩,海拔4米。北部、东部和南部多山,西南部有大块平原并伴有小块低丘,间有零散低山,视野开阔。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长1200m,宽6-10m,河涌自南向北流经居民区、农田、工业园后,通过安丰电排站提升汇入大燕河。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主要污染源来自沿线流域内工业、生活、农业污染及养殖废水污染,根据河涌现状水质数据和现场情况,珠塘坑河段水环境问题极为严峻。为改善珠塘坑的环境现状,现对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
二、采购内容
1.治理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河涌长度1200m。
2.工程任务
本项目主要工程任务为提升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水环境,主要包含河段积存河涌水处理、河段河道疏浚及河岸修整。
3.工程规模
(1)河段积存河涌水处理
对于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中积存的河涌水,采用抽水泵将河涌逐段抽干,抽干后进行河道疏浚。
(2)河段河道疏浚
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底泥淤积严重,如不及时疏浚,河底的黑臭底泥将源源不断释放污染物,恶化水环境。因此须对珠塘坑盈富工业园至下游居民区河段进行疏浚。疏浚河段长度1200m,宽度6-10m,河道淤泥清淤量为1680m3。清理后的淤泥及岸边杂草杂物移交至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下一步处置。
(3)河岸修整
为防止汛期岸边农田倒灌被淹,对珠塘坑河道农田较低河岸段进行修整,修整长度225m,包含自然土堆填和草籽喷洒。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清城区龙塘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50%,工程量完成70%或以上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
验收要求 |
1期: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 (排列在前者优先) 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在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规费、税金、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价款应包括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3、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1) 质量保修期: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要按照保修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保修内容。 4、结算方式:(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清单单价合同,按审核部门审定的预算综合清单单价* (1-中标下浮率) 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时,若没有预算财审综合单价的,按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价按实际施工期间清远市工程造价信息价套价计算,并按下浮率下浮计算。如《清远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缺项,依次参考肇庆、韶关、惠州、广州地区的信息价,若以上城市信息价仍缺项,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三方进行市场询价核定。(2) 发生签证的项目,乙方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甲方及监理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才有效。(3) 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造价最终以经审核部门核定为准。5、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报告或审核书;(4) 成交通知书;(5) 成交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支付;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水环境整治 |
项 |
1.00 |
1,682,558.15 |
1,682,558.15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水环境整治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报价范围为:0% - 100%(含界值)。 (2)工程建安费结算价=(根据财政审核价建安费-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保险费(如有))×(1-中标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价款×(1-中标下浮率)+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保险费(如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保险费(如有)不参与报价下浮,最终金额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费用中“测绘、施工图设计、监理、预算编制”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