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国特大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5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文件的要求,为了落实防灾减灾要求,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现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对地面沉降调查不足、评价成果不能完全满足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和城镇建设规划需求的问题,亟需对珠三角等地面沉降影响较为强烈的区域开展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建设提供更为专业详细的地面沉降调查评价成果依据。2023年主要开展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的软弱土层分布区域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工作。
采购包1(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中标单位编制完设计书并完成设计评审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5%,中标单位完成野外调查并完成野外验收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5%;
4期:支付比例5%,中标单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 1、因采购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2、因本项目使用的为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验收要求 |
1期:本项目为基于地质调查的综合研究类项目,采用野外验收和室内评审论证方式进行验收。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和评审结论。成果资料归档按财政资金相应要求进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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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 |
项 |
1.00 |
4,710,000.00 |
4,7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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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国特大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5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文件的要求,为了落实防灾减灾要求,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现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对地面沉降调查不足、评价成果不能完全满足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和城镇建设规划需求的问题,亟需对珠三角等地面沉降影响较为强烈的区域开展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建设提供更为专业详细的地面沉降调查评价成果依据。2023年主要开展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的软弱土层分布区域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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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为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实施重点地区专项调查,掌握区域性地质灾害现状趋势”的要求,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质安全和经济发展建设,亟需掌握珠三角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区和重大线性工程区地面沉降现状及变化趋势,查明调查区地下水、地热等地下流体资源开采以及建筑荷载、软土固结等因素对地面沉降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开展地面沉降风险评估,划定地面沉降风险区和防治区,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在一般调查区开展地面沉降1 : 5万地质灾害核查。在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整理各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等涉及地面沉降有关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开展InSAR解译并进行核查验证,圈定地面沉降严重区域,同时结合各地市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特别是“三区三线”范围确定重点调查区。 2、在重点调查区开展1 : 1万地面沉降综合调查,查明调查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软土、欠固结土体)及岩土体结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地质环境条件和地下水开采状况、人类工程活动、气象和水文等诱发因素。 3、在重点调查区开展工程地质钻探试验、物探等工作,查明基础地质资料空白区的地质情况并获取相关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为地面沉降机理研究提供依据。 4、调查地面沉降历史灾情、软土分布、地下水等地下流体开发利用情况,核查历史沉降点,查明地面沉降现状,总结地面沉降分布、发育特征、危害情况及其时空分布规律。 5、调查地面沉降造成的破坏和损失以及可能受地面沉降威胁或影响的人员、建(构)筑物、道路等信息,收集当地地面沉降防治措施和相关经费投入情况。 6、在充分调查调查区地面沉降现状、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开采、人类工程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 7、初步建立地面沉降分层标自动监测网。 8、选择重点调查区中的典型区域,建立三维地质结构模型,进行地面沉降数值模拟,开展地面沉降机理及风险预测专题研究。 9、开展地面沉降风险评估,划定地面沉降风险区和防治区,编制地面沉降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相关图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与风险管控对策建议,编制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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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要求 (一)招标调查区范围 调查区涵盖珠三角部分地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发育区域,包括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的软弱土层分布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12°45′10″~114°21′49″、北纬22°26′27″~23°37′01″,面积8145km2(表1、图1)。 表1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项目2023年调查面积表
图1 项目调查区范围图 (二)项目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国特大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54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76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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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工作内容及技术需求 (一)提供地面沉降调查、监测技术等服务 1、提供资料收集与整理技术服务 收集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现状资料,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等资料。 收集气象、水文、地震等资料,内容包括:大气降雨、水文资料的收集应为多年逐日降雨量和主要水体的水位测量资料,还应包括发生塌陷时所在水文年的每小时降雨量、地震台网资料,分析可能引发岩溶塌陷的极端气候参数。 收集基础地质资料,内容包括:各种比例尺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以及重大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成果报告、钻探资料和图件等整理。 收集有关社会、经济资料,内容包括:人口与经济现状、发展等基本数据,城镇、水利水电、交通、耕地等工农业建设工程分布状况和国民经济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资源及其开发状况与规划等。 2、提供遥感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InSAR解译,面积不少于8145 km2,并圈定地面沉降严重区域,同时结合各地市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特别是“三区三线”范围确定重点调查区。 3、提供野外调查技术服务 A.一般调查区 开展1∶5万地面沉降专项地质灾害测量(核查),包括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及惠州市,面积不少于6884 km2。主要内容:根据InSAR解译结果,对区内地面沉降及孕灾地质条件的核查,要求参照《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0283-2015)及《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 : 5万(试行)》等规范。 一般调查区以资料收集、InSAR解译和核查验证为主,开展地面沉降专项地质灾害测量工作;收集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及岩土样、地下水位、水质等资料;对全区进行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价,划分危险及防治分区,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管控措施。 B.重点调查区 根据以往成果资料,结合InSAR解译成果,开展1 : 1万地面沉降专项地质灾害测量,包括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及惠州市,面积不少于1261 km2,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区内地面沉降及孕灾地质条件的调查,要求参照《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0283-2015)及《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 : 5万(试行)》等规范。 C.典型块段调查区 开展1∶2000专项地质灾害测量,建立典型块段地面沉降现场调查标准表格,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地面沉降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调查。调查对象主要为重点工程活动密集块段,根据需要选择重点工程活动密集块段不少于4处,合计面积不少于12 km2,收集典型块段中工程场地及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资料,钻孔点数控制在0.01-0.25点/100 km2,填写地面沉降动态调查表。为项目专题研究提供依据。 4、提供钻探技术服务 工程地质钻探2000 m,单孔深度控制在50 m以内。查明地层结构和地质构造,鉴定和描述岩土体的岩性、成分,划分工程地质层,查明引发地面沉降的主要岩土体类型及主要贡献层位通过钻孔的原位测试,取得第四系各类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划分工程地质层,结合收集的工程地质钻孔资料,为典型区域建立三维地质结构模型,进行地面沉降数值模拟及风险预测提供基础地质数据。 5、提供地球物理勘探技术服务 在典型地面沉降区域及地质剖面上部署高密度电法测量,确定地层结构、覆盖层厚度、基岩埋藏深度及基岩面起伏形态及地质构造等。高密度电阻率法3285点(点距1-5 m)。 6、提供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数据服务 提供5个分层标监测数据服务,通过远程自动化采集系统自动化测量并采集数据。 7、提供岩、土体测试技术服务 岩、土体的采集及测试,包括常规试验、高压固结、三轴固结排水。 8、数据对接服务 5个地面沉降分层标的自动监测数据和所有钻孔数据接入省级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 9、专题研究服务 以地面沉降发育严重及重点工程活动密集等范围作为典型区域,构建三维地质结构模型,进行地面沉降数值模拟及风险预测,开展地面沉降机理及风险预测专题研究及其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成果报告 需提交的成果报告: 1、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报告 2、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典型区域地面沉降机理及风险预测专题研究报告 (三)成果图件 为了让调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防灾减灾、地下空间规划与建设,需对整个调查区(珠三角部分)和各地市分别提交成果图册,包含以下成果图件: 1、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实际材料图(1:50000) 2、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孕灾地质条件图(1:50000) 3、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遥感解译图(1:50000) 4、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易发性评价图(1:50000) 5、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价图(1:50000) 6、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风险区划图(1:50000) 7、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防治区划图(1:50000) 8、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地面沉降重点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图(1:10000) 9、重点调查区地面沉降易发程度分区图(1:10000) 10、重点调查区地面沉降危险程度分区图(1:10000) 11、重点调查区地面沉降风险分区图(1:10000) 12、重点调查区地面沉降防治区划图(1:10000) 13、实测地质剖面图(1:10000) 14、典型块段调查区地面沉降风险区划图(1:2000) 15、典型块段调查区地质剖面图(1:2000) 图件格式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万(试行)》进行编制。 (四)论文 发表相关论文2篇,其中SCI索引1篇。 (五)发明专利 申请相关发明专利1项。 (六)技术人员驻场服务 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总站)1年,参与本项目有关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高效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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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管理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要求 1.项目组需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水工环地质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同级别)以上职称。 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团体或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本项目工作,包括: (1)《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0283-2015); (2)《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 0154-2020; (3)《特大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要求(试行)》(2021年11月); (4)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万(试行)》(2020年3月); (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2021年5月); (6)《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 (7)《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地质灾害分级标准》(2021年1月); (8)《地质灾害识别导则》(T/CAGHP 087—2022)。 (二)进度要求 2023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编写及评审; 2023年9月底前,完成野外工作验收; 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分层标数据纳入总站自动监测网,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及地面沉降数值模拟,成果验收和资料归档。 (三)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因中标单位原因,没有按期完成时,中标单位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单位返纳逾期违约金。 (四)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对另一方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①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②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在征得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 2.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由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申报,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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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45%;中标单位编制完设计书并完成设计评审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5%;中标单位完成野外调查并完成野外验收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5%;中标单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 2、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单位结算: (1)合同; (2)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4、因本项目使用的为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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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项目评审验收 本项目为基于地质调查的综合研究类项目,采用野外验收和室内评审论证方式进行验收。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和评审结论。成果资料归档按财政资金相应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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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经费预算 本项目总经费47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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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预期效益 通过对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部分)开展地面沉降专项调查评价工作,提出有效的地面沉降防控措施,为珠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土地用途管制、工程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依据,进一步提升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降低地面沉降对珠三角地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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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