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委托事项
根据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部件动态精细化管理工作意见(首环建管办〔2021〕40号)及城市部件普查工作方案(首环建管办〔2021〕54号)要求,2023年东城区应完成长安街以南公共区域城市部件精细化普查工作。
普查内容包括城市部件和地理编码两种数据,普查范围共涉及东华门街道(长安街以南部分)等9个街道办事处的公共区域,覆盖面积约为19.11平方公里,约占全区总面积的45.7%。
二、基本要求
1.作业依据
①《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
②《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3-2016);
③《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地理空间数据获取与更新》(DB11/T 1064-2014);
④《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技术要求
①数据成果坐标系统为北京地方坐标系;
②点状图层数据,点状数据应以单点方式定位;
③线状图层数据,线状城市部件(例如交通护栏)应以连续的折线表示,不能以弧线表示,对于只有两点的直线也应以折线形式表示;
④面状图层数据,图斑应以封闭面表示,相邻图斑之间应进行严格的拓扑处理,确保图斑之间无缝衔接;
⑤部件照片大小应为640*480像素;
⑥最终成果数据文件格式为SHP格式。
三、提交成果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
1、交付形式:计算机光盘及纸质文件。
2、交付内容:项目成果数据文件和技术报告等相关资料文件。
3、交付份数:一式二份。
四、完成期限
本项目工作内容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