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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海湾生态状况评估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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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070000424691 发布时间:2023-03-07 文档页数:48页 所需下载券:10
美丽海湾生态状况评估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宁波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结合我省美丽海湾十四五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2023年对我市杭州湾宁波段(余姚-慈溪)、杭州湾宁波段(镇海-北仑)、梅山湾、象山港、象山东部诸湾、三门湾宁波段六个美丽海湾开展定期监测,以掌握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二)工作内容要求

1.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1站位布设

在我市六个美丽海湾布设20个站位。

1.2监测指标

1.2.1海水水质

色、嗅、味、水温、盐度、pH、化学需氧量、溶解氧、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总磷、总氮、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锌、镉、总铬、汞、砷)等。

1.2.2海洋生物资源鱼卵仔鱼密度。

1.3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年开展3次,原则上在春(4-5月)、夏(7-8月)和秋季(10-11月)各进行1次监测。其中海洋生物资源仅开展1次,原则上安排秋季(10-11月)进行。

2.象山港精细化加密监测

2.1水质状况监测与分析

根据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象山港水质主要污染物进行全域分析。

2.2富营养化监测与分析

根据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象山港水质富营养化进行全域分析。

2.3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

监测内容:结合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位,选择象山港内1个测站,进行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种类、密度和生物量)的调查。

监测时间及频次:原则上在2023年春季(4-5月)进行1次。

2.4陆源污染监测

2.4.1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监测

收集2023年环象山港23条主要入海河流的污染物浓度(总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数、pH值、氨氮等)月度监测数据。

2.4.2养殖尾水监测

(1)站位布设

对环象山港20个养殖尾水入海排放口开展主要污染物浓度监测工作站。

(2)监测指标

总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数、pH值、氨氮等。

2 象山港养殖尾水放口分布情况

序号

排口名称

1

奉化区松岙镇五百岙村五百岙村综合办公楼西距离100米五百岙闸水产养殖排放口

2

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西侧1630米水产养殖排口

3

宁海县大佳何镇井栏村北侧928米水产养殖排口

4

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下王村西南侧1300米水产养殖排口

5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金牛山村西南侧1180米水产养殖排口

6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东北侧1250米水产养殖排口

7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下家湾村东南侧940米水产养殖排口

8

宁海县西店镇崔家村东南侧491米水产养殖排口

9

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东侧815米水产养殖排口

10

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东北730米水产养殖排口

11

宁海县西店镇新董村东北侧686米水产养殖排口

12

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东侧1083米水产养殖排口

13

象山县黄避岙乡鲁家岙村鲁家岙塘闸

14

象山县黄避岙乡谢家村万丈涂闸-4号

15

象山县黄避岙乡鸭屿村鸭屿塘闸-5号

16

象山县墙头镇孙家村闸-1号

17

象山县西周镇海塘闸-1号

18

象山县西周镇勤丰村海塘闸-1号

19

象山县贤庠镇小东塘村塘闸-1号

20

象山县贤庠镇大石门闸

(3)监测频次

根据养殖周期等实际情况,在养殖高峰期每月监测1次,清塘时加密为每半月监测1次,其余时间开展1次。

2.5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测

2.5.1赤潮预警数据分析

根据强蛟生态浮标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在赤潮高发区4月~10月,对pH值、溶解氧、叶绿素a等赤潮相关指标开展分析。

2.5.2赤潮应急监测

开展赤潮应急监测工作,以期掌握赤潮生消时间、漂移路径、影响范围等。每次监测从发现赤潮起至赤潮影响消失为止。

3.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

3.1断面布设

六个海湾各布设1条潮间带断面,共6条,开展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

3.2监测内容

3.2.1潮间带生物

潮间带生物种类、数量、密度及多样性指数等。

3.2.2潮间带沉积物质量

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汞、砷、铜、铅、锌、镉、总铬、粒度。

3.3监测时间和频次

2023年进行1次监测,原则上在夏季(7-8月)大潮汛期间开展。

4.海洋生物体质量监测

4.1站位布设

在六个美丽海湾各采集1~2种野生或养殖贝类生物样品,以双壳类经济品种为主。

4.2监测指标

总汞、砷、铜、铅、锌、镉、铬、石油烃。

4.3采样要求

通过滩涂采集(结合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或市场购买等方式获取。

4.4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年进行1次监测,主要在夏季(7-8月)或贝类成熟期采集样品。

5.栖息地环境监测

5.1监测范围

覆盖我市六个美丽海湾所在区域。

5.2监测指标

滨海湿地及岸线变化率。

5.3遥感解译方法

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开展遥感解译工作。

5.4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年进行1次监测,原则上在夏季(7-8月)实施。

6.海滩垃圾和海漂垃圾监测

6.1站位布设

在每个具备监测条件的美丽海湾建设单元范围内各选择1处监测区域,按相关规范开展监测。

6.2监测指标

垃圾的种类、数量、重量。

6.3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年开展3次,原则上在春(4-5月)、夏(7-8月)和秋季(10-11月)各进行1次监测,监测期间至少需要拍摄工作照片(5张以上)。

7.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监测

7.1站位布设

在每个具备监测条件的美丽海湾建设单元范围内各选择1处监测区域,按相关规范开展监测。

7.2监测指标

水文要素:水温、浪高。

气象要素:天气现象、气温、风向、风速、海面能见度、总云量、降水量。

水质要素:粪大肠菌群、赤潮、危险生物、透明度、溶解氧、水色、臭和味、漂浮物、石油类。沙滩环境要素:沙滩环境状况(油污、藻类、垃圾)。

采样当天,记录实时浴场环境质量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浴场人数、周边陆源排污情况等)。

7.3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年夏季(7-8月)开展,连续监测四周,每周一次,共4次。

(三)成果要求监测数据报表

《2023年宁波市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报告》(含工作照片)

《2023年宁波市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监测内容,还应包括采购人提供的宁波海域趋势性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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