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作为中国最强城市群,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交汇,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长江经济带的引领发展区,是中国城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号称中国的“金三角”。
2021年全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14.4万亿元,而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以占全国3.73%土地面积、16.22%的的常住人口,实现GDP约为27.6万亿元。长三角这片神奇的土地创造了占全国近1/4的GDP。
目前,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囊括了以上海为核心、连接江苏、安徽、浙江三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未来将把长三角城市群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世界五大城市群并肩的第六大世界级城市群。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品质的休闲度假已经成为大众旅游的普遍追求。据社科院对中国国内旅游调查的分析,现阶段城镇居民以休闲为目的地的活动占比已超过90%;而放眼世界,根据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发布的报告,休闲度假占世界旅游的比重已达60%。可以说,休闲旅游的时代已经正式到来。
与一般的观光旅游不同,休闲旅游更加强调舒适性和体验度。作为一种新型业态,休闲旅游已成为第三产业的核心载体和世界旅游价值链的高端形态,为中国旅游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长三角各地既有良好的旅游产业基础,又拥有旅游消费愿望强烈、旅游消费实力强劲的旅游消费群体。在后疫情时代,以城市休闲和乡村度假为代表的“微度假”旅游正形成一浪接一浪的消费热潮,快速把城市及周边的冷点区域变为热点区域、把热点区域变为高频区域,同时全盘带活了上下游供应链的共同繁荣。更短时间、更短距离的“周边游”的火爆,已成为现象级的消费,并演化成为一种新的时尚生
活方式。
如何打造更高质量的休闲旅游景点和度假区,使休闲度假更触手可得;如何将短时间、短距离的“微度假”旅游打造为新型旅游模式,使之成为大众悠享旅游时光的首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探讨和思考。
鉴于此,新民晚报社、中国旅游协会智慧旅游分会、江苏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文化旅游专业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11月下旬联合举办2022长三角慢生活旅游高峰论坛。
本届高峰论坛将以“旅游,开启美好生活新体验”为主题,以“后疫情时代旅游模式的重建”为核心议题,围绕如何推动高质量休闲度假模式和旅游业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引导和促进长三角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高峰论坛将邀请长三角优质慢生活旅游城市、古镇、度假区、最美乡村及旅游特色小镇等旅游目的地代表共同参加,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各旅游目的地加强信息交流分享、经验借鉴学习、营销合作联动,有效推动长三角地区旅游业的包容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2022长三角慢生活旅游高峰论坛,及同期开展的“长三角首选慢生活旅游目的地”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职能由长三角慢生活旅游高峰论坛组委会行使。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负责新闻通稿的撰写;
2)负责以下机构的落实:
3)负责做好会务准备和组织工作;
4)负责邀请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嘉宾;
5)负责邀请组织约50家国内、长三角主流媒体前往主办地参加论坛并参与主办地旅游采风;
6)负责论坛结束后,所有媒体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并制作成册交给主办
地;
7)负责落实与会人员住宿、餐饮、交通等;
8)负责落实本次论坛场地和会场布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剩余价款活动结束后一次付清。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2、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
2.2.1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或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视履约情况进行退还)
2.2.2退还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