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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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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130000432438 发布时间:2023-03-13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专家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项目依据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6号)要求,开展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提出余杭区域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安排、保障措施;打造一批全域幸福河湖标志性成果。

2、秉持系统观念,做好全盘谋划布局。以苕溪为主要脉络,以县域内县级及以上河道为次级网络,以湖泊(水库) 等为璀璨明珠,在强化河湖防洪、灌溉、水生态功能修复的基础上,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航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融合文化传承、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方面的功能,谋划好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布局。

3、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五方面工作任务。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五个方面提出工程项目、管理措施、改革创新举措等工作任务。安全保障方面要着力健全江河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推进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江河安澜”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生态健康方面要着力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保护、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自然健康、生物多样的河湖水生态系统,形成“鱼翔浅底”的清水廊道。美丽宜居方面要着力打造景色优美、串珠成链的河湖美丽风景线,建设休闲康养、辐射城乡的河湖亲水活动圈,形成“美丽宜居”的滨水河湖空间。智慧管护方面要着力发挥河湖长制统领作用,以数字化为牵引,重塑河湖保护治理体系,构筑“智慧高效”的河湖管护网。富民惠民方面要着力推动水域岸线有序利用,带动绿色产业拥河发展,探索河湖生态价值转换,共建寄托乡愁、特色多样的人民美好精神家园,形成“惠民富民”的发展带

4、工作要求

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应符合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统筹协调发改、水利、交通、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规划中涉水内容的融合。

调查、分析及规划方案编制必须满足《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6号)要求。如不满足文件要求,供应商须重新进行调查、分析及规划方案编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且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备注:本项目实行包干,中标供应商不得以增加工作量为由要求增加费用,请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成果的构成

1、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方案及其相应的文本、附件、附图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与批准。

2、成果形式

(1)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形成纸质文件成果(含文本、附件、附图等)统一装订为A4格式,提供不少于10套;

(2)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全本为pdf格式,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jpg\dwg格式,空间数据库电子图件成果采用 CAD 软件 DWG/DXF 格式或 ARCGIS 软件 Shapefile 或 GDB 格式)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五、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成果评审,中标供应商制作评审所需汇报材料,对遗漏或错误进行补充和修改,评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成果材料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定、办法等要求。

3.成果材料必须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

4.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义务提供技术顾问和技术服务。

5.成果验收依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项目合同的要求,以专家评审会等形式进行。

6.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协助采购人做好省级部级对该项目的核查和抽查。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中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参考的文件资料等。

3、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中标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情况均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或散播,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项目要求。

6、编制署名权归中标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编制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编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编制成果。

7、采购人需要中标供应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撑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小时内响应;

8、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①提交成果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

②提交的成果图纸、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③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七、商务条款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包干,中标供应商在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所必须的设施设备、材料、技术、人工、劳务、交通、通讯、差旅、住宿、报告编制、成果印刷、会务费、中标服务费、专家评审、现场服务及利润、税收等其它措施费用、必须增加的工作量、服务期延长等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成交总价中,服务费不再进行追加。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40%的预付款。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中标供应商的意见执行。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求预付款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在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转包或分包

投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其应履行的义务。

4、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供应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服务期

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余杭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方案初稿,并依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6号)文件精神,在202 年 月 日前提供完整成果报告且通过验收(本项目因为任务急、工期短,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工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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