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领域辅助执法服务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出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服务外包公司,为采购人提供综合行政执法的辅助执法工作专项服务。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领域辅助执法服务外包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总额在服务期内不作调整,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包括交通成本、人员管理、人员工资、人员社会保险、人员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人员培训等所有费用。因市场物价影响而波动的,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约定外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费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生效5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费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生效10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款项。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办理支付手续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相关规定,对成交人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将通过成交人和所拟派服务人员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和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若整改之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采购人具有核查服务人员信息的权利,若服务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未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替换其他满足要求的服务人员。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领域辅助执法服务外包项目 |
2750000 |
1.00 |
2,750,000.00 |
2,75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领域辅助执法服务外包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驻场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
||||||||||||
★ |
2 |
岗位(24个)薪酬:不少于9.5万/个/年(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
||||||||||||
★ |
3 |
对于参加到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工作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薪资标准已包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采购人对相关人员工资有最终审定权。 |
||||||||||||
★ |
4 |
对于参加到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工作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
||||||||||||
|
5 |
二、成交供应商服务要求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2、本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3、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 4、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要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6、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服从采购人指挥和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更换,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7、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推荐的人员进行选择或可自行确定符合采购人用工需求的人员交由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采购人提供工程技术人员驻场服务。 8、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须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待遇按广州市劳动用工相关标准执行;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9、承包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承诺的实际人员投入本项目。 10、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聘用采购人认为符合采购人岗位要求的相关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且不得随意辞退。 12、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13、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在紧急情况下,需保证成交供应商人员能在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
||||||||||||
★ |
6 |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就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工作人员所需的办公场所(其中包括配备打印机、固定电话、传真机)等必要所配合到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工作的服务设施。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