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标的: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垃圾分类桶前值守服务 |
1 项 |
依据西城区城管委工作要求,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延续性,巩固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成效。 |
2.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依据西城区城管委工作要求,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延续性,巩固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成效。供应商需负责白纸坊辖区内无正规物业管理的共计177组桶站、(见地点明细1)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1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项目实施地点:白纸坊街道辖区内。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过半后支付合同款的30%,服务期满后支付合同款的20%(支付尾款时,视考核情况扣除服务期间内的所有通报惩罚金额)。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工作,确保白纸坊街道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好生活垃圾二次分类、指导宣传、提升居民分类意识等各项垃圾分
类工作。
(1)按照市区级下达的示范小区文件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2)参与率、知晓率达到100%,居民自住投放率达到90%以上。
(3)项目实施期间要做一次调查问卷,居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配置分类指导员;所有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的人员。
(2)安排分类指导员每日按时上岗,对辖区177组桶站进行循环式指导和二次分类工作(提供4小时/天的服务,具体工作时间随“桶前值守”时段调整)。
(3)针对居民分类不纯净、投放错误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破袋分类,保证厨余垃圾纯净度,做到垃圾减量。同时,按照与厨余垃圾清运单位的约定时间(由采购人协调并确定),提前将厨余垃圾以“桶对车”的方式集中转运到指定位置,便于专业公司统一收运,杜绝混装混运现象的发生。
(4)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社区工作组(北京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供应商需落实分类桶站的“桶前值守”工作(早7:00-9:00,晚18:00-20:00,后续根据桶前值守政策调整时间。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值守时段负责辖区(见地点明细1)的桶前分类提示、引导工作。利用桶前值守工作,把桶站周边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5)对分类桶进行外观清洁;维护站点周边环境卫生并做好分类桶规范摆放;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分类桶(分类桶的购置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协助摆放),更换张贴分类标识以及小区公示牌日常管理及清洁等工作。
(6)供应商需协助街道落实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定期更新台账以及街道布置的其他有关垃圾分类的临时性工作。
(7)供应商需工作时间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指导,提高分类、宣传指导技能。
保证上岗人员为经过培训后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要做到统一制服,文明作业。
(8)配合采购人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开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巩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促进分类习惯养成。
2.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3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需要具备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2)供应商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与技术服务支持,并有成功案例。
(3)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分类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教育,禁止分类员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4)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有一定的项目认知,结合市、区级的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开展有完整、明确的方案以及实施措施。
(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方案进行实施,为采购人辖区177组桶站进行循环式指导和二次分类工作,按照西城区垃圾分类普法监督员要求及标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员工。认真做好服务,维护采购人良好形象。
(6) 供应商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7) 供应商应备专业的管理服务队伍,服务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 遇特殊保障任务,合同约定人员无法满足甲方工作需求,在保证原有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需要中标人另外组织人员成立支援队伍开展工作的,采购方、供应商双方应以服务内容的强度,以中标用工单价(本项目报出单价)为依据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原合同的10%),此费用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9)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及时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保费用及福利等,不得违反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因发生劳务纠纷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招标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以采购方无关。
(10)供应商拟派人员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意外伤害、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因病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招标人负责,以采购方无关。
(11)供应商应做好防汛、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
(12)供应商承担拟派人员的食宿,采购人不承担此项费用。
3.考核验收及惩罚机制标准
3.1考核情况
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考核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市、区级检查问题出现3日内整改不到位的按《垃圾分类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在采购人、上级部门检查中,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质量,如因供应商原因在检查中被扣分,供应商将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