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1主机系统
★1.1激光器:3激光系统,其中488nm激光器需要同时检测不超过4种荧光染料;633-640nm激光器需要同时检测不超过2种荧光染料;405nm激光器需要同时检测不超过2种荧光染料
1.2检测器:488nm激光器对应1个检测器,633nm激光器对应1个检测器,405nm激光器对应1个检测器,共计10个参数,包括8个荧光检测通道和2个散射光检测通道
1.3 聚焦方式:流体力学聚焦原理
★1.4光路:3根激光器采用空间立体激发非共轴重合式激发,激光传递和荧光传导需要采用全光纤化光路,非空气传输模式,包括3根前光纤及3根后光纤
1.5合理的荧光收集方式:全反射收集方式结合荧光收集器,先收集长波信号再收集短波信号方式,保证高灵敏度
★1.6检测器种类:检测器需要为光电倍增管(PMT),非其它。
1.7检测池:光胶耦合物镜石英杯检测池
1.8具备合理的有效检测通道,收集效率高,并与相邻检测通道干扰少,补偿值>15%的荧光组应少于或等于2组
1.9 上样方式:系统为正压进样方式,非负压进样,保证液流稳定进样密封,防止产生气溶胶,造成人员感染
★1.10仪器配置全自动进样系统,需要单盘同时自动进行≥40管样本上样, 获取时可以实现无人操作,具备单管手动进样和全自动进样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独立并存,并可自由切换;全自动高通量孔板上样系统可供选择,支持标准96孔板等多种常用实验孔板,由软件控制;
2 检测性能
2.1 荧光检测灵敏度: FITC≤100MESF、PE≤50MESF
2.2 样本获取速率及流速:≥10,000个细胞/秒,最高样本流速不得低于100Ul/min
2.3 变异系数:所有荧光通道全峰宽CV<2%
2.4 数据分辨率:262,144 channel
★2.5 交叉污染率:<0.1%
2.6 补偿方式:数字化矩阵补偿,可实现实时补偿、脱机补偿和自动补偿
2.7 检测颗粒大小:0.5~50μm
2.8 流动室孔径:430um X 180um
3脉冲处理系统:同时分析脉冲信号峰值、脉冲积分(面积)及脉冲宽度,用脉冲宽度和面积区分双连体细胞(如假四倍体细胞)
4 需要采用数字化软件处理系统
★5需要具有独立的外置液流车系统,需要支持连续20小时不间断的检测,无需人员值守添加鞘液,实现全自动开机、全自动清洗、反冲洗、排气泡关机和清洗维护等功能;外置液流系统包括鞘液桶、清洗液桶、关机液桶、废液桶
6具有完善的质控系统,包括全套质控品和软件系统,保证仪器处于正常状况,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具有多色临床质控系统一套,如7-color质控方案,可在一管中轻松完成体外诊断中所有实验和日常仪器条件的设置优化,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激光功率状态、系统压力等,具有CS&T(Cytometer setup and Tracking)全方位质控系统,可生成完整的质控报告,并提供Levey-Jennings图形文件自动跟踪和监视仪器性能,满足科研和临床的需要。所有质控方案简洁快速,可在5分钟内一管完成监测。
★7 动力系统:系统需要采用空气压缩泵作为动力提供系统,无特定维护套装,无需定期更换管路
配置:
1. 流式细胞仪分析主机一台;
2. 配套多功能流式细胞仪应用软件及多功能临床应用软件
3. 配备计算机工作站:Windows7系统的计算机工作站 ,CPU为i5或以上,主频3.0GHz或以上,2GB内存,双硬盘,共300G,DVD/CD-ROM;
4. 液晶显示器:1台
5. 稳压电源一台
6. 流式细胞仪操作软件包一套
7. 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
8. 外置液流系统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国产设备1个月内,进口设备3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2)交付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
2.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并正常投入使用1个月后(如有配套医用耗材,应以配套医用耗材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并可正常领用时点,视为正式投入使用时间),并由采购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中小企业项目30日内),付100%货款。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强制检验、检测、检疫、认证证明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4.安装调试:
货到后,供货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免费为用户进行安装、调试。
5.技术服务及培训:
免费提供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中文维修手册、中文操作手册和现场培训,并提供维护手册电子版文件,有标准的开放数字化接口(并配合甲方完成HIS系统的对接工作)等。
自带独立软件操作系统的(一般为进口设备),需提供系统备份。
特殊专科设备在现场培训的同时,应根据院方要求提供设备临床现场使用指导服务。
如产品属于特种设备,供货方应在产品安装前或者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配合相关科室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6.验收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交付产品应为自验收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不予验收。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者(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①质保期内同类故障发生3次及以上产品;②质保期内发生故障,修复期超过14个工作日;③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超过1天),院方可要求进行退货处理,供货方应退还采购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5 年。保修期内,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反馈,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配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须免费维护、维修或更换系统故障部件;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可终生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费,并承诺所收部件费为全国最低价。免费保修服务应包含“人工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方不负责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