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怀化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
1、 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最高限价为4.5元/吨(污水处理量),此价包含药剂费、人工费、检测费、管理费、设备更换及维修费、税金等费用。此价格不含污水处理站运营所需水电和污泥外运费等;
2、 运营服务站点:怀化市中医医院东院区污水处理站(正清路431号)和怀化市中医医院西院区污水处理站(迎丰西路72号)
3、 近3个月平均污水日处理量:两个院区合计约280吨/天; 近一年污水平均污水日处理量:两个院区合计约350吨/天。
4、 需达到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5、 不得采用盐酸作为污水处理的原料。
6、 委托管理工作要求:
①在合同有效期内运营方要保证污水处理站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②运营方确保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水质应满足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③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污水排污口取样检测不达标,出现排放超标的情况,所牵涉到的环保部门所有处罚由运营方承担。
④运营方需安排工作人员专人专职现场值守,确保运营正常。
⑤合同有效期内,污水处理站所有设备出现故障由运营方负责维修,在原有设计规模内如需增加或更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由运营方负责,合同期满后,设备无偿归医院所有。
⑥中标单位要投入相应的污水设备设施,合同到期后,设备设施无偿归医院所有。
三、服务内容:
1. 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营管理;
2. 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 污水处理站的化学药剂采购及安全管理;
4. 污水处理站设备及配套设施(含臭气处理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消毒、密封装袋并送至医院指定储存间。
6. 行政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和接待;
7. 污水处理站的应急处置;
8. 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检测;出水水质检测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周、每月、每季水质检测,并提供CMA资质机构提供的采样检测报告;
9. 污水处理站周界臭气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周界臭气检测,并提供CMA资质机构提供的采样检测报告;
10. 全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和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平台数据上传服务(每月或者每季度一次,或根据需求);
四、付款方式:
1、按月度结算。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乙方每个月5日前提供每月度污水处理水量和费用结算单,甲方于每个月 10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费用。乙方须在办理支付手续的同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