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计划组织开展茂南区行政区域内食品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区局计划抽检总批次数为4200批次,其中包括了区局承担的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200批次、区局本级专项抽检任务2600批次、应急执法任务400批次。抽检品种重点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涉及的品种共计34大类,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具体安排如下:
(一)区局承担的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2023年区局承担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200批次,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农产品专营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详见附件5),品种和检验项目见附件6。
(二)区局本级专项抽检任务。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针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行业的食品生产种类、食品批发零售的现状,人群的消费特点以及季节性重点监管食品种类,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区局的专项抽检计划。专项计划的批次数列入区局4200批次抽检任务中。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专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专项、食用盐专项、酒类专项、经营环节水产品专项、食用油专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等专项抽检。对于在实际抽检工作中,因为特定原因未能抽够批次数的,可以由执法四大队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批次数,相互补充。具体抽检安排如下采购包1(表1)、采购包2(表1),具体的抽检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详见附件7。
(三)应急执法任务。除区局承担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局本级专项抽检任务以外,还特制定应急执法任务。根据应急、执法工作需要,以及各业务股室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制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400批次,主要应对突发和应急食品安全事件、重大案件执法、日常监督执法等日常工作,任务批次暂不制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根据日常工作灵活安排,与已安排的既定计划互为补充,灵活调剂,以更好地完成全年任务。
二、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包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年限 |
最高限价(元) |
包1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一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计划组织开展茂南区行政区域内食品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区局计划抽检总批次数为2250批次,其中包括了区局承担的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600批次、区局本级专项抽检任务1450批次、应急执法任务200批次。抽检品种重点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涉及的品种共计34大类,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见表1) |
1年 |
2,720,000.00 |
包2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二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计划组织开展茂南区行政区域内食品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区局计划抽检总批次数为1950批次,其中包括了区局承担的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600批次、区局本级专项抽检任务1150批次、应急执法任务200批次。抽检品种重点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涉及的品种共计34大类,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见表1) |
1年 |
2,700,000.00 |
A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B |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肆拾贰万元整(¥5,420,000.00) |
1.本项目分为二个标包,投标人可选择个别标包或全部标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本项目标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每个标包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应当清晰标注第几标包,每个标包的投保文件应当分开独立编制和封装。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采购包1:
表1
任务批次 |
序号 |
专项名称 |
抽检地点 |
抽检 批次 |
时间 |
专项抽检 |
1 |
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 |
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热门餐饮店等应节食品经营其企业 |
300批 |
2024年元旦前一个月 |
2 |
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专项 |
辖区内校园内食堂和小卖部及其周边食品经营企业,其中学校食堂必须全覆盖 |
800批 |
4-6月、9-11月 |
|
3 |
中秋节月饼专项 |
辖区内中秋月饼生产、经营企业 |
150批 |
2023年中秋节前一个月 |
|
4 |
自配餐具专项 |
辖区内自配餐具使用企业 |
150批 |
全年 |
|
5 |
食品网购专项 |
辖区内食品网购经营企业 |
50批 |
全年 |
|
|
6 |
农产品 |
市县级农产品 |
600批 |
|
|
7 |
应急执法任务 |
|
200批 |
|
|
|
合计 |
|
2250批 |
|
备注 |
1.专项抽检需完成145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时间方案要求执行,具体实施批次数结合实际工作,适当调整; 2.节日专项原则上应在节前1个月实施,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根据被抽样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决定。 3.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时间安排如下表2所示。 |
表2
2023年节令性食品工作时间进度表
工作环节 |
节令性食品 |
|||
粽子 |
月饼 |
元旦应节食品 |
春节应节食品 |
|
抽样(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
2023年8月29日 |
2023年12月1日 |
2024年1月9日 |
检验及报送结果 |
2023年6月19日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2月6日 |
采购包2:
表1
任务批次 |
序号 |
专项名称 |
抽检地点 |
抽检 批次 |
时间 |
专项抽检 |
1 |
食用盐专项 |
辖区内食用盐经营企业 |
50批 |
全年 |
2 |
酒类专项 |
辖区内酒类经营企业 |
100批 |
全年 |
|
3 |
经营环节水产品专项 |
辖区内水产品经营企业 |
150批 |
全年 |
|
4 |
食用油专项 |
辖区内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
200批 |
全年 |
|
5 |
食品生产企业专项 |
辖区内除食用油外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
100批 |
全年 |
|
6 |
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 |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 |
100批 |
全年 |
|
7 |
大米专项 |
辖区内大米生产、经营企业 |
200批 |
全年 |
|
8 |
冷冻库专项 |
辖区内冷库、冻库和冷链配送的食品经营企业 |
100批 |
全年 |
|
9 |
你点我检专项 |
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 |
50批 |
全年 |
|
10 |
糕点专项 |
辖区内糕点经营企业 |
100批 |
全年 |
|
|
11 |
农产品 |
市县级农产品 |
600批 |
|
|
12 |
应急执法任务 |
|
200批 |
|
|
|
合计 |
|
1950批 |
|
备注 |
1.专项抽检需完成115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时间方案要求执行,具体实施批次数结合实际工作,适当调整; 2.节日专项原则上应在节前1个月实施,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根据被抽样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决定。 3.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时间安排如下表2所示。 |
表2
2023年节令性食品工作时间进度表
工作环节 |
节令性食品 |
|||
粽子 |
月饼 |
元旦应节食品 |
春节应节食品 |
|
抽样(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
2023年8月29日 |
2023年12月1日 |
2024年1月9日 |
检验及报送结果 |
2023年6月19日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2月6日 |
采购包1(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一)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2个月,自采购服务合同签订日始至区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完全验收通过日止。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区局有权随时终止承检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计算方法:按完成抽检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并将结果上传至省市局要求的信息系统视为任务完成。 (2)验收内容。 ①评估工作报告; ②格式作业指导书; ③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3)支付方法。 ①预付款:本项目中的“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存在跨年结算可能,我局将在2023年12月份制定“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的计划,确定该专项的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在完成该专项工作之前先进行付款结算,待上级任务下达后,承检方要按照计划完成任务。 除“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外,因此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②进度付款:以完成全年总任务数的30%、70%、100%之后15天为进度付款时间节点,在每个时间节点分别统计每个中标服务商完成的任务批次,按照中标服务商的报价进行计算付款。 ③如中标人有被扣款项,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 ③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④服务内容明细(加盖采购人公章)。 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承检方按要求完成全部的抽样、检测服务任务、数据汇总、总结和评估报告以及必要的风险评价等任务,出具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有必要时,应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定价方式及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内容,对本项目涵盖的所有服务和满足须提交的检验报告为基础,按“粤价〔2002〕170号文”相应单项检验费为标准作出下浮率的投标报价。“粤价〔2002〕170号文”中没有规定的项目以采购人市场调查价格为准。 (2)投标报价范围:【下浮率0%-100%】,投标人必须以下规定范围内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应包括:检验费、购样费、技术服务费、雇员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4)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局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一切额外服务和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
2.其他要求,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一经查实,我局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且将正在进行的已委派的任务取消,并且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将我局委托的任务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 (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检验报告,误导或欺骗我局,以谋取非法利益; (3)中标供应商未经我局同意向除我局外的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透露检验结果; (4)拒绝接受我局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5)中标供应商在抽样检验过程发生重大失误,导致我局权益或者声誉受损; (6)中标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 (7)中标供应商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 (8)中标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服务期内发生重大失误,并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 (9)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按法定程序和规范进行抽检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如填错抽样单、受外力影响在抽样检验过程中加入个人主观意识导致抽样不规范不合法的。 (10)中标供应商不配合我局抽检工作开展或两次拒绝接受我局的任务委托,且无法书面提出正当理由。 (11)在省市局限定的时间节点未能完成任务,导致我局抽检进度落后的。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一 |
年 |
1.00 |
2,720,000.00 |
2,72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一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工作要求: (一)严格抽样管理。按省市局要求,我局抽检任务由执法四大队抽检组安排食品安全抽样工作。中标的承检机构应由食品专业抽样人员的获证工作。切实完善食品专业抽样队伍的建设,抽检小组的成员应该固定,不能随便调岗和随意变动。要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员管理办法》,加强抽样人员管理,规范抽样过程。 (二)强化承检机构监督。在开展抽检任务的过程中应增强对中标的承检机构的管理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中标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承检机构未征得任务委托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三)按时报送数据。中标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食品抽检数据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如果中标的承检机构因拖延导致我局抽检工作未能按照省市局的时间节点(2023年6月50%、9月70%、11月100%)完成抽样、检验和数据录入工作的,我局将下达限期完成通知书,限定期限内仍未能按时完成的,将酌情进行处罚,并且减少分配任务量。 (四)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按规定时限及时填报“国抽系统”,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抽系统”。收到市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2.工作进度安排: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必须在2023年11月底完成。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三方技术评估分析报告。抽检、录入和检验信息录入的进度应要符合省市局的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二)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2个月,自采购服务合同签订日始至区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完全验收通过日止。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区局有权随时终止承检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计算方法:按完成抽检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并将结果上传至省市局要求的信息系统视为任务完成。 (2)验收内容。 ①评估工作报告; ②格式作业指导书; ③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3)支付方法。 ①预付款:本项目中的“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存在跨年结算可能,我局将在2023年12月份制定“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的计划,确定该专项的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在完成该专项工作之前先进行付款结算,待上级任务下达后,承检方要按照计划完成任务。 除“2024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外,因此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②进度付款:以完成全年总任务数的30%、70%、100%之后15天为进度付款时间节点,在每个时间节点分别统计每个中标服务商完成的任务批次,按照中标服务商的报价进行计算付款。 ③如中标人有被扣款项,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 ③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④服务内容明细(加盖采购人公章)。 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承检方按要求完成全部的抽样、检测服务任务、数据汇总、总结和评估报告以及必要的风险评价等任务,出具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有必要时,应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定价方式及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内容,对本项目涵盖的所有服务和满足须提交的检验报告为基础,按“粤价〔2002〕170号文”相应单项检验费为标准作出下浮率的投标报价。“粤价〔2002〕170号文”中没有规定的项目以采购人市场调查价格为准。 (2)投标报价范围:【下浮率0%-100%】,投标人必须以下规定范围内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应包括:检验费、购样费、技术服务费、雇员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4)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局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一切额外服务和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
2.其他要求,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一经查实,我局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且将正在进行的已委派的任务取消,并且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将我局委托的任务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 (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检验报告,误导或欺骗我局,以谋取非法利益; (3)中标供应商未经我局同意向除我局外的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透露检验结果; (4)拒绝接受我局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5)中标供应商在抽样检验过程发生重大失误,导致我局权益或者声誉受损; (6)中标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 (7)中标供应商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 (8)中标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服务期内发生重大失误,并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 (9)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按法定程序和规范进行抽检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如填错抽样单、受外力影响在抽样检验过程中加入个人主观意识导致抽样不规范不合法的。 (10)中标供应商不配合我局抽检工作开展或两次拒绝接受我局的任务委托,且无法书面提出正当理由。 (11)在省市局限定的时间节点未能完成任务,导致我局抽检进度落后的。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二 |
年 |
1.00 |
2,700,000.00 |
2,7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包组二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工作要求: (一)严格抽样管理。按省市局要求,我局抽检任务由执法四大队抽检组安排食品安全抽样工作。中标的承检机构应由食品专业抽样人员的获证工作。切实完善食品专业抽样队伍的建设,抽检小组的成员应该固定,不能随便调岗和随意变动。要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员管理办法》,加强抽样人员管理,规范抽样过程。 (二)强化承检机构监督。在开展抽检任务的过程中应增强对中标的承检机构的管理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中标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承检机构未征得任务委托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三)按时报送数据。中标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食品抽检数据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如果中标的承检机构因拖延导致我局抽检工作未能按照省市局的时间节点(2023年6月50%、9月70%、11月100%)完成抽样、检验和数据录入工作的,我局将下达限期完成通知书,限定期限内仍未能按时完成的,将酌情进行处罚,并且减少分配任务量。 (四)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按规定时限及时填报“国抽系统”,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抽系统”。收到市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2.工作进度安排: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必须在2023年11月底完成。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三方技术评估分析报告。抽检、录入和检验信息录入的进度应要符合省市局的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