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需要组建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120 人,后勤保障人员 9 人, 共分为两个包,内容如下表:
包号 |
最 高 限价 ( 万元) |
工种 |
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第一包 |
938.682 |
队员 |
908.682 |
1、组建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60 人,承担森林防火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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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 |
30 |
2、后勤保障人员 5 人,承担后厨及维修工 作。 |
第二包 |
932.682 |
队员 |
908.682 |
1、组建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60 人,承担森林防火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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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 |
24 |
2、后勤保障人员 4 人,承担后厨工作。 |
主要承担昌平区森林火灾火场的勘察、火灾扑救和控制、受困人员救助、火场信息采集和报送等任务。根据需要,参加跨区域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任务。同时, 通过高标准的建设、正规严格的管理,逐步拓宽队伍应急救援领域,相应承担本区内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及其它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任务。
被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军事化管理,主要负责承担本区和跨区域冬季森林灭火、夏季洪涝和地质灾害救援、全年综合救援工作。积极参加学习、演练,主动接受 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能从事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能够服从森林消防大队的管理,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不断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技战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正规化的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森林消防队员在扑救森林火情、火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参加扑火指战员的人员安全,保障森林扑火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2、规范与森林消防队员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规范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森林消防队员的合法权益。各级森林消防队员应当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负责森林消防队队员的招录、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工资保险待遇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等。要至少固定 1 人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4、在招录的队员中,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A2 以上证件的的至少 6 人、B2 以上证件的的至少 4 人、C1 证件的至少 2 人。(该标准为最低要求)
5、招录的后勤保障人员中,后厨人员持有初级及以上资格厨师、面点资格证各 2、小工 4 名;维修工 1 名,持有电工本。
6、劳务派遣公司能够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范围,能够提供餐饮发票。
7、劳务派遣公司要严格执行招标人印发的昌平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
8、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9、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要求。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四、报价相关说明
1、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2、项目预算金额:第一包 938.682 万元/年,第二包 932.682 万元/年,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金额,否则为废标。
3、本项目费用含人员经费和公共费用和管理服务费,人员经费包括:个人薪酬、高危职业补助、加班补助、五险一金;公共经费包括:工会会费、伤害保险、体检费、能力提升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参照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的意见》(京应急发〔2019〕35 号)相关规定);管理服务费:管理费(不得高于其投标金额的 3%)。
4、对于本项目支付给中标单位的费用说明:招标人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区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及后勤服务经费采购项目购买服务合同》相关规定并在招标人的指导下安排使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及主要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外观端正、动作协调、反应灵敏,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志愿长期加入昌平区森林消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意接受准军事化管理。
4、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 45 周岁。
5、B 本(含 B 本)以上驾驶员年龄放宽至 55 周岁(含 55 周岁)
6、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具备森林灭火、防汛、地质灾害、矿山救护、通信、计算机、驾驶等专业知识或相关领域有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录取。
7、体检、体测、心理测试、政治背景审查及面试均需合格。
8、具有良好的品行,确保无以下所列情况;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以及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以上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人员;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③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过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④经入职体检确认身体不合格的人员;有矽肺病、心脏病、传染病等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疾病;经专科医院确诊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⑤在人事考试中心被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9 无北京地区消防队伍辞职、辞退经历。
10、持有初级及以上资格厨师、面点资格证,电工本。
1、第三方公司组织报名。
2、现场复核:报名人员按照招录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第三方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信息核准。
3、体检、心理测试:现场复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心理测试参照《消防人员心理测试标准》。报名人员应当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胜任森林消防综合救援任务。
4、体测: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测,测试内容包括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3000 米跑、俯卧撑、跳绳 5 项,任选其中 3 项达到规定标准
(参照 DB11/T 1826—2021《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规范》体能训练成绩评定指标),任一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5、政治背景审查:第三方公司依托公安网查询招录人员政治背景审查。
6、面试:大队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7、报名人员体检、体测、心理测试、政治背景审查及面试均合格后,由北京市昌平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根据岗位实际择优录用。录用的森林消防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森林消防队伍各级管理骨干岗位(包括中队长、副中队长、班长、副班长) 等管理骨干任免工作,采取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本着“内部选拔、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原则,由北京市昌平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负责考核与任免。
1、负责森林消防队队员的招录、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工资保险待遇的落实和日常管理等。
2、负责建立健全森林消防队的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