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2021年,我市建设青衣江陶渡站、大渡河安谷站、临江河河口站、峨眉河河口站、岷江青衣坝站、岷江佳艺站、岷江沙咀站市控水质自动站共7座水质自动站,分别对青衣江陶渡水源地、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库区水源地和临江河、峨眉河、岷江青衣坝、佳艺、沙咀等市控断面水质的实时监测预警。本项目主要对7座水质自动站进行运维服务,包括承担运维工作以及运维所需耗品耗材,设备维护、水电、通讯等。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各站点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控水质自动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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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站点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国控/省控/市控/县控 |
详细地址及经纬度 |
建成时间 |
监测参数 |
联网情况 |
1 |
青衣江陶渡 |
夹江县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甘江镇河西村经纬度:103.5821216 29.2882299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生物毒性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2 |
大渡河安谷 |
沙湾区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孙坝村经纬度:103.592392 29.459421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生物毒性、总铅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3 |
临江河河口 |
市中区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徐月村经纬度:103.6791416 29.56006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4 |
峨眉河河口 |
市中区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雷坝村经纬度:103.6923866 29.5630100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5 |
岷江青衣坝 |
市中区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乡青衣坝村经纬度:103.7835116 29.5000633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6 |
岷江佳艺 |
五通桥区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福华农业产业园经纬度:103.8079583 29.3742566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7 |
岷江沙咀 |
犍为县 |
市控 |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沙咀村经纬度:103.869318 29.247296 |
2021.4 |
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
水质环境综合管控平台 |
(以下为技术、服务要求,包含第二条相关内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运行与维护管理
1.1运维机构应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水站各项运维工作。
1.2运维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能力培训,运维机构应建立运维培训制度,定期对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宣贯、落实运维管理相关要求。
2、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明确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并建立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2.1每日工作:每日至少两次对水站运行条件及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
2.2每周工作:每周至少对水站运行条件和各类仪器设备状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发生的故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仪器清洗维护等工作。
2.3每两周工作:每两周对水站仪器运行所需试剂或电解液等进行添加更换,对分析仪采样杯、管路、反应室等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洗。
2.4每月工作:在做好日常监视与巡检工作的同时,每月应对有需要的仪器进行检查及清洗。
2.5每季度工作:每季度对各仪器进行一次停机维护,更换部分仪器接头、进样管路和试剂管路等,对采水系统、配水与进水系统和辅助系统中的主要零部件(水泵、阀体、压缩机、增压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
2.6每半年工作:每半年对水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和隐患排除,更换已到期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各类分析仪零配件。
2.7每年工作:每年对水站各仪器及系统主要零部件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以提前发现问题,并按要求更换备件;此外,应请专业机构人员对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
3、水站试剂管理
3.1水站使用试剂的纯度需分析纯(AR)以上,标准溶液的试剂纯度应在优级纯(GR)以上。质控、核查工作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3.2运维机构应安排专人配制水站使用的试剂,应采用专用试剂瓶盛装,贴有明确标识(包括试剂名称、标液浓度、配置人、配制时间、有效期),并做好相关记录。
3.3试剂更换周期,应结合试剂特性,并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更换,更换试剂后应立即对仪器进行校准、核查。
3.4水站所用的强酸、强碱、有毒化学物质,运维机构应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管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4、数据异常处理机制
4.1运维机构需建立监测数据异常处理机制,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时,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做好相关记录。
4.2因仪器故障导致的数据异常,应在4小时内完成仪器设备故障排查,无法修复的,应当在72小时内及时更换备机监测。确因水质变化导致的数据异常,应在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
5、备品备件管理
5.1运维机构根据现场需求建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建立备品备件档案,详细记录水站备品备件更换情况。
5.2运维机构更换仪器关键零部件,需对仪器进行重新校准、核查;更换备机,需对备机进行校准和多点线性核查。
6、关键参数管理
6.1水站仪器关键参数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由运维机构向采购人单位提交书面备案文件。水站仪器关键参数变更,需由运维人员向采购人书面申请。
7、水站运维保障管理
7.1运维机构根据水站分布情况,合理设置运维服务中心(办事处)或满足要求的运行维护人员数量,满足合同的服务响应要求,能及时、有效提供水站运维服务。
7.2运维机构需配备用于水站运维的专用车辆。
7.3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明确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并建立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维护,定期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
8、档案管理
8.1运维机构负责保管水站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按相关要求建立“一站一档”的水站运维档案,包含仪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质量手册、防雷检测报告等资料。
8.2作业指导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
9、停运管理
9.1水站如遇以下情形,可申请停运:
因不可抗力导致水站无法正常运行的。包括台风、暴风雪、河流/湖面冰封等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以及河道施工、自然断流等外部条件因素;
因水站内部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站房(浮船船体)维护修缮等原因影响水站正常运行;
因采水设施故障、采水点处水深不满足要求等原因导致采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包括因枯水期河道水位降低,采水设施故障、采水管道冰冻等因素;
因给水和供电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因待测水体中的浊度太高采用现有的预处理方式确已无法满足仪器测定要求的。
9.2水站满足停运申请条件时,运维人员需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停运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能充分印证停运条件,包括有关部门发出的避险或台风预警信息、道路封闭或采水设施损毁的照片资料、供电公司停电通知、采水点水位情况等资料。
9.3水站停运申请时长最长不超过一个自然月,次月仍不满足复站条件,运维单位需重新申请停运。
9.4水站停运期间,运维机构负责停运期间水站仪器设备维护,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停运的,运维机构应及时更换备机,及时恢复水站运行,并及时完成损坏设备故障排除。
9.5水站仪器停运时长小于7天,需进行标液核查合格后恢复运行;停运时长7天以上(含7天),需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后恢复运行。
(以下为商务要求,包含第三、四、五、六条相关内容)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在采购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
2.服务地点:乐山市。
3.付款方式: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20%;运维满半年后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40%;完成一年运维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剩余40%(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30%;运维满半年后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30%;完成一年运维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剩余40%)。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文件)、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其他要求:接受并配合采购人运维质量检查;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水站监测数据报表。
四、项目建设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77万元/年。本次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自行现场察勘,充分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投标报价,报价应是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运维服务费、资料费、车旅费、税费等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在内的含税价格。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履约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及《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进行。
六、合同实质性条款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