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300吨级高速渔政执法船项目,用于提升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海上执法巡查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扩大执法管理海域面积和时段,在完成保护区管辖范围内海上管理执法任务的同时,也可以由上级机关调遣支援其他辖区管理、执法工作或执行重大专项任务,更加有效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场、渔区生产秩序。
二、工作内容
代表国家行使渔业行政执法权,有效履行宁波管辖海域渔政、渔业等相关渔业行政执法管理;满足执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巡航管理任务的需要;渔业应急救助等任务。
2.船型
采用单体深V船型,主船体为钢质、甲板室为铝质,四机四桨推进方式。
3.设计规范要求
本船设计规范主要采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中国船级社《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3)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5)有关的国标和船用标准等。
4.主尺度及性能
4.1主尺度:总长不小于55m、型宽不小于8m、设计吃水不小于2.1m,其他参数根据设计优化确定。
4.2航速:主机总功率不小于7700KW,设计排水量状态,航速不低于30kn。
4.3稳性:完整稳性和破损稳性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
4.4 耐波性和抗风力:在各种装载状态下,5级海况下安全航行,抗风力为9级。
4.5续航力和自持力:最大装载状态,航速18kn时、续航力不少于1500 n mile;自持力不小于7昼夜。
4.6人员:定员20人,另外需满足临时搭载约30人的要求。
5.舱室布置
设驾驶室、机舱和监视室、灭火站、会议室等工作舱室,设厨房、餐厅、住室、卫生间和浴室等生活舱室。
6.主要设备配置
6.1 主机、齿轮箱: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知名品牌。
6.2 配遥控水炮系统1座,射程不小于80m。
6.3 配船载工作艇1艘,工作艇总长约8m、宽约3.0m、航速不小于35kn、载员不少于6人,采用尾滑道方式收放。
6.4配减摇装置1套,以减缓船舶各种航行工况下在风浪中的横摇性能
6.5配备船载无人机1套。
6.6 其他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
7.通信导航
7.1 通信设备:按规范要求配MF/HF电台、VHF无线电话、NAVTEX接收机、渔政专用电台等。
7.2 导航设备:按规范要求配导航雷达、电子海图系统、北斗用户机终端、自动识别系统(AIS)、风速风向仪等。
8.其他
8.1 提升船舶综合信息化水平,具备多源信息融合与管理功能。
8.2 实现联合执法指挥功能,提高船船、船岸的信息交互能力,为综合执法、协调调度提供保障。
三、招标范围
1. 中标供应商须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任务书,完成本船的初步设计(含由注册造价师编制的项目概算)、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2. 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本船模型自航试验(在满载吃水、全附体,4桨推进下进行自航试验),进行螺旋桨剧激振力/空泡分析等,并根据试验情况出具模型试验报告及试验视频。
3. 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本船详细设计(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的送审,并按审图机构的图纸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工作。
4. 船舶建造期内,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对本船承建单位提供一次全面的技术交底工作,配合承建单位开展主要设备订货,及时处理本船建造期间与船舶设计相关的技术答疑和问题处理。
5. 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本船船舶系泊、航行试验大纲的编制,并参与本船航行试验。
6.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本船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船舶交付后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重大设计变更)。
四、工期要求:
1. 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应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采购人审查。
2.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内完成建造招标技术文件。
3. 关键及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收到以上全部设备认可资料后20日内完成详细设计(送审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审图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4. 船舶航行试验后,20日内向甲方提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
5. 设计周期应以确保设计质量为前提,在设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供应商需延长设计周期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非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或重大设计修改所引起的设计时间增加,设计周期顺延或另行协商。
五、成果要求
1.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后,须向采购人提供5套纸质版图纸文件和1套 PDF 电子版图纸文件。
2.模型自航试验结束后须向用户提交5套纸质版模型自航试验报告和1套视频光盘。
3.详细设计(送审部分)通过审图单位审查后须向采购人提交3套纸质版图纸文件和1套PDF电子版图纸文件。
4.船舶试航后须向采购人提供3套详细设计、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纸质版图纸文件和1套PDF电子版图纸文件。
六、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过同类高速船舶设计经验。
2.项目组成员须至少配备船体、轮机、电气等专业人员,比例合理。
3.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变更须通过采购人许可。
七、商务要求
项 目 |
内 容 |
付款方式 |
根据设计进度,分四期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以及财政预算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图纸通过审图机构审查满足船厂开工条件以及财政预算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船舶交船以及财政预算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各阶段付款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
履约保证金 |
/ |
验收方式 |
设计图纸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送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视为验收通过。 |
合同签订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 |
知识产权 |
本船设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享有使用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除本船审图机构及建造单位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或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