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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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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00000471053 发布时间:2023-04-10 文档页数:85页 所需下载券:10
邵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邵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邵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项

3250000元/年,三年共计9750000元

3250000元/年,三年共计9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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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基层社工站是民政部门促进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是为基层民政事业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鼓舞水平的有效载体。现就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招标。

二、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费用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邵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根据《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成立1个市社工总站,2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共26个站点。共配置65名专职社工在相应辖区内开展实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四大领域服务及其他民政类基础工作。重点选取一至两类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社工服务费预算安排,据实结算。

三年

3250000元/年,三年共计9750000元

 

分项名称

项目内容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管理费用

中标机构人员工资

325000

2名管理人员工资

活动经费

用于开展社会活动,要求全年开展不少于12次活动

宣传费用

公众号运营、制作邵东社工站宣传册、墙面展示、线上线下宣传

督导费用

用于个案、小组、社区专业服务督导

培训费用

开展线下参观、培训、助理社工师考前培训

合同款发票税点

其他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驻站社工工资及福利费用等

2925000

人员工资不得低于42000元/年/人。宣传稿件奖励、专业职称补贴、节日福利等。(据实结算,投标报价时不可调。)

 

合计

3250000

 

注:以上明细表为一年的费用325000元,各投标人进行报价时需合计三年费用。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三、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基层 “五社联动”机制。

4、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5、打造品牌化社工站,各乡镇(街道)社工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选取一至两类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四、服务站点设置及要求

1、制度建设。包括: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2、人员配备。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社工总站配备2名中标机构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明确身份为中标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65名驻站社工原则上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五、职责分工

1、采购方职责

邵东市民政局负责对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中标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加强对中标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指导中标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招聘工作,督促其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每月按时发放工资;支持、引导中标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中标人职责

中标人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团队建设。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验收,验收认定为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协议。)

三、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标准。

四、验收标准(参照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

2驻站社工待遇标准

本项目驻站社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42000元/年/人。人员待遇包括工资、五险和绩效,不含项目活动发放的小纪念品、团建费用、交通补贴

五、结算方法

付款人:邵东市民政局。

付款方式:每年度按以下合同期支付合同款项。

(1)第一次付款为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个月,采购人支付中标人25%合同款项;

(2)第二次付款为本合同期第四个月,采购人支付中标人25%合同款项;

(3)第三次付款为本合同期第七个月,采购人支付中标人20%合同款项;

(4)第四次付款为本合同期第十个月,采购人支付中标人15%合同款项;

(5)甲乙双方于合同期第十一个月进行账目核对,若剩余资金不足支付第十二个月社工工资,甲方在第十一个月工资发放后补足差额。

六、其他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员劳务工资及基本社会保险、设备采购费、项目实施过程中至项目完成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均包括在中标价中,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周内将社工安排到位,制定服务计划,提供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每季度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3、针对社工出现辞职、休产假等不能正常工作的特殊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实施。

4、严禁服务转包,对中标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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