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加“▲”的服务要求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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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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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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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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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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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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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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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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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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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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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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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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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背景
2022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2022〕206号),要求以流域为单元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提出了“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2022年7月27日,省水利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8号),要求高度重视方案编制工作,高水平完成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为新阶段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建设幸福河湖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招标范围
遂昌县纳入浙江省中小河流名录的中小河流有松阴溪、灵山港、乌溪江、湖山源、周公源5个流域。主要任务有:
1、完成5个流域治理情况调查及评估,包括中小河流基本特征调查、有防洪任务河流及河段情况调查、中小河流防洪工程情况调查、中小河流2009年以来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情况调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调查、中小河流治理现状与需求调查;
2、完成5个流域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包括洪涝水分析计算,治理现状与面临形势分析,防洪减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景观、管护提升等方面治理方案确定,投资需求与实施安排等内容;
3、在5个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基础上编制《遂昌县水系专项规划》。
四、项目依据及标准
1、有关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2022〕206号);
(2)《省水利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8号);
(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12号)等。
2、标准规范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治涝标准》(SL723-2016);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
(5)《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6)《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
(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8)《浙江省河道建设标准》(DB33/T614-2006)等。
五、项目成果要求
1、成果的构成:包括调查表格、治理方案文本、附图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
2、成果形式:项目研究成果(含表格、文本、附图等)装订为A4或A3格式,10套。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六、商务需求
1、工期要求: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初稿,2023年6月30日前逐河流治理方案完成批复,成果质量须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方案编制通过审查后并上报报批稿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正式成果提交并通过省里复核,完成方案批复,待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