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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2023年送戏进万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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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70000482724 发布时间:2023-04-17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阳县2023年送戏进万村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精神,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开招标110场演出任务。

2、项目采购安排:2023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演出110场(每村演出一场),本项目分成两个标段,第一标段:60个村,分别为杨田镇1个村、陵阳镇15个村、木镇镇10个村、丁桥镇10个村、乔木乡5个村、酉华镇8个村、新河镇11个村;第二标段:50个村,分别杜村乡11个村、庙前镇9个村、朱备镇4个、蓉城镇18个村、杨田镇8个村;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已被推荐为第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参加第二包的评审。

3、演出服务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演出。2023年5月30日之前,完

成演出任务的10%。

4、演出地点:青阳县11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演出一场。

二、服务期: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演出。2023年5月30日之前,完成演出任务的1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良好的演出业绩,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表演团体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出具该团体具有良好演出业绩、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3.3、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须提供所有演员身份证、花名册及艺术院校毕业证书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4、参加招标的各演出团体的演员不得交叉重复,且所报送的演员必须参加中标后的送戏进万村演出。

四、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1、演出内容:乙方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践、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每场演出不低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

3-5个小戏、折子戏。原则上每天只演出一场,最多只能演出两场,所有演出必须提供节目单。

2、演出设备:具备音响、灯光、布景、字幕机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3、演出服务:乙方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每场演出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甲方。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民生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式制作)。乙方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增加镇、村负担。

4、中标单位事先与乡镇综合文化体育中心联系,确定到村演出相关事宜,提前

1天张贴演出公告(包括演出团体、演出时间、演出地点、演出内容、监督电话),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体中心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按照乡镇综合文体中心事先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场次,由行政村根据中标节目单点单,合理安排演出,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终止演出合同。

6、为保证演出质量,中标单位每天最多只能演2场,严禁超场次演出。每场演出演职员不少于二十人,如若在检查中发现人数不达标,第一次发现每少一人,扣

除一场演出费用,第二次发现演职人员数量不达标扣除当场演出费用的两倍,第三次发现演职人员数量不达标终止合同,同时记入政府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取消下年度的中标资格。其中对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第一次检查时发现演出时主要演员少一人,本场演出视为无效演出,原地重新演出,同时扣除当场演出费用的三倍;第二次检查时发现演出时主要演员少一人,终止演出合同,同时记入政府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取消下年度的中标资格。灯光、音响、舞台等设备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不符,检查时一经发现每项扣除2000元。以上处罚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演出安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人员要求(岗位设置、数量、素质):

1、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六、相关设备要求(基本参数、数量等):

演出设备:具备音响、灯光、布景、字幕机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七、考核办法/验收方式:

中标候选人中标后与甲方按规定签订承演合同,自合同生效起至按时完成演出任务止,中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并全程接受甲方督查,任务期间和结束后由乙方按招标文件和承演合同规定提交、报备各项演出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规定一次性付清演出经费。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款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完成演出服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

中标场次演出结束后,乙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演出合同原件、加盖村和乡镇政府公章的“2023年安徽省青阳县‘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纸质版两份(后附格式)和正式税务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对公账号支付演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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