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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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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90000486149 发布时间:2023-04-19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

  采购需求

近年来,随着外来入侵物种的传入和定殖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了威胁或危害,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了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为做好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科发〔2021〕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及生态的影响,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工作组经过实地踏查和数据整理分析,了解和掌握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区域分布、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全面摸清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概况,建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资料档案,为准确评估外来入侵物种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经济、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科学防控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专项普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下辖乡镇数量3个;开展踏查点数量≥30个;形成普查总结报告1份。

2、质量指标:普查乡镇、生境、关键区域覆盖率均为100%。

2、完成时限: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编制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面上普查清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面上普查工作。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对面上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交普查工作报告。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查缺补漏,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包括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及外来入侵水生生物三大类。

(二)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包括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下辖3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田等农业生态系统。

(三)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为2021-2023年,标准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2年度资料,2023年进行查缺补漏。

三、普查内容

(一)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根据《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定》完成外来入侵植物踏查,并填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情况开展样地调查并填报标准样地调查记录表。在普查中新发现的普查清单以外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增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植物进行影像拍摄、标本制作。

(二)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根据《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程》,完成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踏查,并填报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情况开展样地调查并填报标准样地调查记录表、诱捕法调查记录表等。

四、普查实施

(一)制定普查清单

依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在山西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参考清单基础上,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外来入侵物种历史发生情况等文献资料,对省级、市级参考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面上调查清单。

(二)普查信息采集

1、踏查准备。踏查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开展踏查,普查工作组收集各乡镇(街道)三调数据及农业生产布局及概况,了解各乡镇(街道)农田、果园、菜地、道路、交通枢纽、河流、公园等数量和地理位置信息,制定踏查路线,确定踏查点数量。

2、实地踏查。普查工作组针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面上调查清单所列物种,依据《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结合本地区地理环境特点、生境分布特征等确定踏查关键节点,明确踏查关键区域,设置踏查路线和踏查点,并组织进行踏查,记录不同踏查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发生生境、分布面积、危害对象等信息,并使用APP进行数据录入。

3、标准样地设置。普查工作组根据踏查结果,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区域发生频次或发生面积居前20%的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植物、病虫害分别至少选择1种)和未列入清单的新发物种,设立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标准样地采样点。

4、标准样地调查。按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进行调查,普查工作组记录不同标准样地或采样点的入侵物种发生危害信息,并使用手机APP进行数据录入。普查员采用纸质或者手机APP填报样地调查表。

5、物种鉴定。普查工作组针对实地踏查或标准样地调查中发现的国内未报道的入侵物种新种或难以现场鉴定的物种,应采集制作标本并保存至少2年,及时寄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及汇总

1、数据采集填报。在调查过程中做好数据采集,现场数据采集应支持纸质表格和在线填报等。影像资料拍摄应包括每个样地的生境照1张、样方照1张、外来物种整体照1张、特征照2-3张,照片上有自带地点、日期、经纬度等信息。

2、数据逐级审核。普查员首先审核本人负责填报的普查报表,质控员再对普查报表进行审核,之后本级普查机构质控负责人、省级普查机构质控负责人依次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报表进行抽样复核,每一级审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普查。

3、数据质量审核。按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质量控制技术规程》,组织专家按照植物、植物病虫害及水生动物分类别、全过程、全岗位质控,对踏查区域划分、踏查轨迹、现场调查技术规范以及数据报表进行核查,对普查样方调查结果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20%,并审核分析汇总数据。

4、数据汇总。数据审核完成后,填报县(区、市、旗)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情况,质控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普查报表由普查工作组统一汇总,质控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对汇总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问题的结果,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返回相应普查主体核查校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提高认识,把普查工作列入当前农业重要工作。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各站科室相关成员为组员,具体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普查,县乡普查参与人员配合完成。各成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做好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普查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工作组要及时与市级对口部门、相关专家沟通,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加强普查技术方案、样方调查、数据填报等全程技术把关。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质量控制要求、规范普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要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为本级财政资金。普查经费由区财政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拨付第三方使用。严格按资金管理要求管理好、用好该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要加强质量控制。要加强普查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普查技术、质量控制和各专业普查工作内容要求等,切实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监督第三方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全过程,健全质量控制机制,落实质量管理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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