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提高冕宁县小学教学环境及教学质量,丰富小学教学内容;进一步满足学生交流、学习、运动等多方面需求。冕宁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冕宁县教育新区(小学部)方案设计服务单位。
(二)★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1.46亩,总建筑面积约30410平方米,主要有教学楼、宿舍、综合楼等建设内容。设计深度为建筑方案设计(不含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及其他专项方案设计)。
(三)★成果要求:文本3套、电子文档(PDF)1套。(超出约定成果数量的,采购人自行打印)。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和条件:
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②提交初步方案电子文件向采购人汇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③提交成果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交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且不因此顺延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时间。采购人每次付款,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
3、验收方式和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安全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财产安全、人生安全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
注:带“★”符号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