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纪要》和《成都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区域评估工作的函》文件要求,计划于2023年开展经开区北区内共计5块标准地约2348亩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提供2023年度经开区北区工业用地“标准地”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服务。
地块面积(单位:亩) |
范围 |
经开区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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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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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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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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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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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
3.2.2工作目的
了解区域环境状况和区域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最大限度地减少区域开发活动对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同时可作为单项环评的基础和依据,使单项环评能够符合区域环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实现“企业减负、报告简化、审批高效”的审批目标,并实现评估区域内评估成果共享共用。主要体现在:
1.结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负面清单提出片区项目正面清单,清单内项目简化环评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工作;
2.根据网格化现状监测结果,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监测结果,为企业减负。
3.2.3服务内容
1.调查区域概况,了解片区上位规划、“三线一单”及区域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等管控要求,调查片区建设项目引进计划;
2.调查片区周围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要素污染源,根据规划环评跟踪监测计划及片区周围环境敏感程度采用网格化形式对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根据主导行业特征设置监测因子,主要要监测评估内容如下:
序号 |
要素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备注 |
1 |
环境空气 |
≈8 |
需包含但不限于:SO2、NO2、PM10、PM2.5、TSP、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常规性指标 |
原则上每块1个,特殊情况可共用 |
2 |
地下水环境 |
≥5 |
需包含但不限于:pH、钾、钠、钙、镁、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镉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2- 3-总固体、碳酸盐(以CO3计)、碳酸氢盐(以HCO)等常规性指标 |
、凸显主导行业特征 |
3 |
地表水 |
≈4 |
需包含但不限于:pH、SS、DO、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LAS、挥发酚、氰化物、Cr6+氯化物、二甲苯、铅、镉、汞、砷、镍、铜、锌;色度、水温、流量、流速等常规性指标 |
、监测水体含西江河、蔡家河、拦河堰 |
4 |
土壤环境 |
1~10 |
需包括但不限于:pH、阳离子交换量、总铅、总砷总铬、总镉、总铜、总镍、总汞、总锌 |
、表层样,依据地块现状布点 |
5 |
噪音环境 |
≥5 |
LeqdB(A)、最大值 |
每个地块场界监测一个点位,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共监测1天 |
3.根据上位规划管控要求及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制定正面清单,形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3.2.4服务方案要求
为保障本项目环境评估工作正常开展,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需求分析方案:①对项目背景和工作内容阐述;②对区域上位规划的分析;③对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与评价;④对区域后续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预测、环保对策及减缓措施;⑤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监测计划。
(2)项目技术实施方案:①工作技术流程;②项目人员安排及分工;③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④监测方案。
(3)制度及措施方案:①项目管理制度;②报告评估质量控制措施。
(4)质量保证方案:①质量控制机构健全;②做到强化各层次质量责任制,成果保障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编制。
(5)服务承诺方案:①项目进程中与采购人沟通措施;②响应机制;③后期服务方案。
注:本项目服务方案要求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表。
3.2.5★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须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表格)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岗位 |
数量(不少于)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统筹负责环境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质量、进度控制等。 |
技术人员 |
4人 |
负责环境评估工作的具体执行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自合同至签订之日起2023年7月30日。
3.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收到付款凭证资料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3.4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采购人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外,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成交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3)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3.5验收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相关具体验收标准如下表格:
履约验收方 |
履约验收的主体 |
采购人 |
案 |
邀请验收对象 |
□采购代理机构 □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 ☑其他 |
时间 |
供应商履约完成后10日内组织验收,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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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单位内部验收 □专家评审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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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R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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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及标准 |
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 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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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