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为学校提供保安服务
1.全面负责学院消防中控室人员值班、大门值守、校园秩序维护、校园日常巡逻、设备资产守护、外来人员管理、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维持学院的安全稳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在学院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协同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类纠纷和治安事件,随时派遣人员提供紧急救助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4.抽调保安力量,做好国家重大节日和学院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内部和学院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6.提供包括消防、监控设备设施日常巡检、使用,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安全保卫服务,防范和制止损害学院安全的行为和事件发生,维护学院人员、财产安全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等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疫等工作。
8.负责学院内部及学院大门周边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9.对超过保安职责权限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二)保安食宿服务
1.保安住宿由校方提供。
2.保安餐食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二、保安岗位设置
1.学校管理岗:岗位人员若干。
2.本部校区:大门岗2岗/1门、后门岗1岗/1门、巡逻岗2岗、中控室岗2岗/1室。
3.东坝校区:大门岗2岗/1门、4S店门岗1岗/1门、巡逻岗2岗、中控室岗2岗/1室、社区门岗1岗/1门、东门岗1岗/1门。
4.花乡校区:大门岗2岗/1门、中控室岗2岗/1室、巡逻岗2岗、虎坊桥门岗1岗/1门。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正、姿态标准、语言文明;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严格履行出入查验、登记制度,上下学期间做好学生引导分流,确保有序出入。
3.大门门岗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无特殊情况每半天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巡逻,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中控室值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及学院相关规定,确保持证上岗,正确使用监控、消防设备,正确处置突发情况报警。
5.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学校环境,熟知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6.熟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对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人都要给予劝阻和制止。
7.保证校园正常教学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等事故发生。
8.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局面,为学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基本条件:
1.人员素质要求:派驻人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安员招聘录用条件,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智力正常,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会说普通话,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持有行业上岗证,接受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无违法犯罪的记录,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岗位职责。
2.所有保安人员需经过严格岗前培训且具备一定应急处置能力,在岗人员主要为男性,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安员招聘录用条件,持有北京市《保安员证》,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保安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类安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4.消防中控室值机人员需具有消防中控设备操作经验,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值机证书。
5.需安排一名沟通力强,具备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管理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的校区队长,负责其他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
(三)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学校物品和接受他人赠送的物品。
7.爱护公物。
8.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人事管理
1.劳动关系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并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动纠纷、管理纠纷和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法律诉讼和支付所需费用。并协助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2.人事档案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存放、调转、招工手续、工龄认定等服务。
(五)福利及薪酬管理
1.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派遣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五险的缴纳手续及流程管理;
2.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派遣员工的薪酬发放。
(六)培训管理
1.岗前培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派驻本项目的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2.在职培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5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服务地点及期限
1.服务地点:本部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坝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花乡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2.服务期限: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五、服务考核
(一)服务要求
1.采购人对供应商保安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征求用人部门对供应商保安人员的意见、建议,检查供应商保安人员、服务及其它保安工作情况。
2.若采购人检查中发现供应商在岗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供应商应立即整改。
3.按照合同标准,采购人提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二)考核工作
保安进入住学校后,保安公司负责保安的日常管理,保卫处对保安公司进行监督,对保安进行日常规范的指导,以满足学校特定环境下安全工作的需要,并有序开展日常安防、消防、微型消防站的工作,以此作为保安公司履职的必要条件。
1.保卫处对于保安服务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考核,每月一次,从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工作职责等几个方面,按百分制计;
2.保卫处对于保安公司管理规范进行考核,每季度一次,从岗位要求、人员待遇、培训工作、业务素质等几个方面,按百分计;
3.每季度汇总一次,保安服务每月占10%,3个月占30%,保安公司管理每季度占70%,合计100分。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总分低于80分,将扣除保安服务费5万元,连续三个季度考核总分低于80分,将扣除保安服务费10万元,学校有权解除本合同。
4.其它工作要求:若乙方发生以下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对乙方提出口头警示、约谈、书面警告、扣除保安服务费1万元至5万元,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情节,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人员发生罢工、怠工、出勤率不足,不配合甲方监督检查等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各级管理人员及保安员与其他人员发生各类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安员发生的事故、纠纷、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事件,造成的相关伤害、损失及赔偿,由乙方负责相关处理,承担法律责任。
(3)若因乙方公司或乙方保安个人原因,学校被投诉或拨打相关热线电话的,或乙方因管理不善,对甲方造成影响的。
(4)乙方全部服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率未达到100%,并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100%接种率的。
(5)乙方保安员有殴打、恐吓、危害的行为,由此引起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乙方负责应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甲方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未落实舆情、维稳管理责任,导致所属保安员出现不当行为或发布不当言论造成负面舆情并引发严重影响,经查属实的。
(7)乙方不接受、不配合甲方监管,一经提出整改仍不到位的
(8)乙方发生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通报批评的。
考核项目 |
序号 |
扣分标准 |
分值 |
保安员姓名 |
扣分原因 |
仪容仪表 |
1 |
上岗未着制服扣 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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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班期间未佩戴相关器械扣 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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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值勤时,赤膊,穿背心,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扣1 分∕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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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男队员留长发,蓄胡须,染色彩头发;女 队员着制服时浓装,以及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戴有色眼镜扣 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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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班时吸烟、吃零食、扇扇子、将手插裤 袋、搭肩、挽臂、嬉笑扣 1 分∕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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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 |
1 |
酒后上岗扣 5 分∕次,上班玩游戏的扣 1 分∕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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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与家长、教师、学生发生吵架打架的扣 5 分∕次、导致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次, 经查属实的师生书面投诉扣 5 分∕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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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语言行为不利于内部团结扣 1 分∕次,语 言不文明甚至污秽引发纠纷扣 1 分∕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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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并扣 8 分∕次,迟 到、早退扣 11 分∕次、事假扣 2 分∕天、 上班做私活扣 2 分∕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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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班交接班记录不详扣 1 分∕次、无交接 班记录扣 1 分∕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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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爱护公共财产扣 1 分∕次、违规使用防 卫器械扣 2 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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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卫室脱岗、打瞌睡扣 2 分∕次、留宿他 人的扣 2 分∕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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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扣 1 分∕次。徇私造成不良影响扣 2 分∕次,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扣 2 分∕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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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接受报警或指令后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扣2 分∕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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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门卫室、校门内外脏乱差扣 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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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1 |
未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扣1 分∕次,未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的扣 2 分∕次,未对来访人员登记扣 1 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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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对非学校教职工、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 入时开展询问和做好登记的扣 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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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或保养监控设备的扣 1 分∕次,设备故障未及时报修的扣1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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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随意关闭监控,报警系统和删改、扩散监 控影像资料以及报警记录的扣 5 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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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熟悉各类报警业务范围以及报警系统的使用,发生紧急情况未迅速处置报警的扣 2 分∕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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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治安情况未适时间调整巡逻路线、时 间,巡逻中未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的扣 1 分别∕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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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巡逻中擅自离岗、巡逻后无记录扣 2 分∕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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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巡查扣 5 分∕次,发现违规行为未及时 上报和未对违纪学生登记的扣 2 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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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配合、协助公安等部门侦破案件造成后 果的扣 5 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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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酒后上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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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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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