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全面支撑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群众关心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战的“1+4”的作战体系,亟待扎实打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梳理重点领域现状问题,提升科技治污水平。围绕《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全面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恶臭(异味)治理、生物质锅炉治理等领域,以及资金管理体系,开展综合调查评估,提出环境管理政策建议,对切实落实蓝天保卫战任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局计划2023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天津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调查评估项目,选取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挥发性有机物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企业环保绩效分级、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恶臭治理评估、天津市锅炉减污效果评估、大气资金项目入库及验收技术核查等技术服务。
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具体要求
(一)、挥发性有机物精准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1、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对VOCs污染防控的最新要求,开展对全市涉VOCs企业建档立卡信息填报培训工作,完成全市涉VOCs企业信息技术审核工作,并拟筛选20家企业开展现场核实,完成15家企业VOCs排放情况抽测,最终完善各区企业数量及涉VOCs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例行检测报告等信息,形成全市涉VOCs企业排放信息技术审核报告。
2、配合开展涉VOCs“一厂一策”指南修订工作,针对技术内容要求对指南进行完善补充。
3、针对每个行业(橡胶、油墨、其它化工行业、汽车及其零配件)筛选2个典型企业,完成“企业一厂一策”,并总结上述行业的方案编制重点。
4、对全市不同重点行业采用低挥发性涂料、油墨等涉VOCs产品替代可行性进行评估分析,同时对目前暂无法实现源头替代的行业制约原因进行分析。
5、对全市重点工业行业中抽取150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包括各行业中低挥发性产品替代比例、实际使用量核算、台账、产品VOCs含量、利用率和重点控制组分情况等,据此分析不同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完成天津市2023年原辅材料替代效果评估报告编制。
(二)重污染天气企业环保绩效分级技术服务项目
1、开展天津市A级、B级、绩效引领企业绩效分级技术审核。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及天津市典型行业技术指南,对约400家企业绩效分级情况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天津市A级、B级、绩效引领企业在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环保管理要求。
2、分析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比例是否总体满足国家要求。根据国家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相关要求,分析评估我市各区企业制定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是否总体上满足国家要求。
3、企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技术审核工作。对照生态环境部及天津市技术指南中减排措施要求,对企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开展技术审核,确保减排措施可落地、可核查,并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
4、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研评估,提出管控措施意见建议。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对企业生产及货运车辆减排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意见建议。
(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恶臭治理评估项目
1、编制工业园区和企业恶臭(异味)综合治理方案的技术要点,明确治理方案评估的规程与方法,编制《恶臭(异味)综合治理“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编制技术指南》,通过资料整理、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对天津市恶臭(异味)重点管控园区开展“一园一策”治理方案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2、全面系统开展天津市塑料制品、制药工业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排污情况以及恶臭(异味)污染防治技术、设施和管理措施等调研,对天津市重点行业50家企业进行现场抽测,包括臭气浓度及恶臭污染物(硫化氢、氨以及有机硫化物、醛酮类化合物、芳香烃、醇类、酯类等物质)浓度监测,总结行业产排污特征,收集国内外成熟、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成功案例, 梳理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标准,系统评估污染防治技术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编制医药制造、塑料制品工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四)天津市锅炉减污效果评估项目
1、针对全市现存生物质锅炉,通过现场调查、抽测(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不少于10台),结合国家及我市管控要求,对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燃料消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针对我市按规定保留的9台非电燃煤锅炉清洁高效利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完成综合评估工作。
3、针对我市现存燃煤发电企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数据进行分析,并对异常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分析污染物超标原因,形成分项污染物超标原因认定报告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五)大气资金项目入库及验收技术核查项目
1、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要求,完成2023年度内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拟申请入库项目申报材料核查,同步开展申请阶段项目现场核查工作。
2、完成2023年度内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核查,同步开展验收阶段项目现场核查工作。
3、专项资金合同环境绩效及资金预算内容技术复核。
4、项目储备库项目调整及调出技术复核。
5、针对项目入库申请及验收核查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包括技术审查要点分析及核查工作流程等。
2023年度内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包括拟申请入库项目、申请验收项目、调整及调出储备库项目,合计约70项。
三、验收标准
形成《全市涉VOCs企业排放信息技术审核报告》;完成涉VOCs“一厂一策”指南技术部分内容修订的建议、10家典型企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总结编制要点;完成《天津市2023年原辅材料替代效果评估报告》;形成《天津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技术报告》;形成《恶臭(异味)综合治理“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技术指南》《重点园区恶臭(异味)“一园一策”治理方案评估报告》《医药制造、塑料制品工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形成《天津市锅炉减污效果综合评估报告》;完成2023年内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编制工作报告。
验收形式: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项目成果经审议通过,则完成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