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新会人民医院2023零星维修修缮项目采购,本项目共设置开放病床总数约1100张,总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9 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医院的水、木、铁、电、装修、土建等的维修修缮工程。
采购包1(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关于2023零星维修修缮项目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届满前,修缮项目结算总金额达人民币1,7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期限届满时,如修缮项目结算总金额未达人民币1,7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的,则剩余部分,双方不再履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住院部(江门市新会区龙山路28号)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一门诊(江门市新会区惠民路7号)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二门诊(江门市新会区振兴路23号113;含二楼、三楼)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知政南门诊部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一定工程量时,经采购人验收并核实后,凭结算书到新会区财政局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最终结算价=审定金额×折扣率。根据最终结算价由新会区人民医院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时间: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成交供应商发出竣工通知书经采购人及其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 2.验收方法: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 验收合格条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1)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的单证及文件。 (2)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3)有关设备、设施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若有)已移交采购人。 4. 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天支付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工程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按采购预算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采用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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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
投标人如具有水、木、铁、电、装修、土建等零星修缮项目经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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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完善的投标服务计划。 |
投标人应当针对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管辖的零星修缮服务的特点制定完善的投标服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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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施工组织计划。 |
投标人应当针对修缮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组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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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
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修缮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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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中所使用的水电。 |
采购人将免费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中所使用的水电(但不包括成交供应商行政办公所使用的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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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约定。 |
在成交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房屋修缮 |
零星维修修缮 |
项 |
1.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零星维修修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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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零星维修修缮项目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医院的水、木、铁、电、装修、土建等的维修修缮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大致如下: 1.1爆水管排查及抢修; 1.2门、窗、锁、天花板维修及更换; 1.3自动门维修; 1.4家具维修; 1.5窗帘维修; 1.6下水道、厕所疏通; 1.7楼宇顶、露台下水道疏通; 1.8地面、墙体、玻璃修复; 1.9不锈钢架、柜、拉车、推车维修; 1.10水龙头、冲水箱、花洒、水管、水枪等用水设施加装及维修; 1.11电缆、开关、插座面板等电气设备加装及维修; 1.12照明设备加装及维修; 1.13排气扇、壁扇、吊扇、开水器等电器设备安装及维修; 1.14地面、墙身、楼梯间、走廊、通道、房间、卫生间的改造和维修; 1.15建筑物防水补漏; 1.16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改造、加装和修复; 1.17水泵及控制线路维修; 1.18送排风机及控制线路维修。 1.19负责该项目内各项零星修缮的施工图绘制及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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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含工期): 1.1成交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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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因成交供应商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承担因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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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如有发现,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如因此造成采购人实际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偿付采购人实际损失;如因此出现人员伤亡事件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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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如有发现,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如因此出现人员伤亡事件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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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5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使用名优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现,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如因此出现人员伤亡事件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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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与采购人协商后的工期,如出现工期延误情况,成交供应商需按天支付采购人逾期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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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7成交供应商逾期完工时间如超过双方约定工期的5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造价咨询单位或新会区财政局进行审核,采购人以审核结果为准予成交供应商结算,但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逾期违约金的法律权利,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因合同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聘请其它服务单位产生的额外费用、向成交供应商争取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等。 |
★ |
9 |
2.质量保证期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对服务项目进行保修、维护及保养。(非承重结构性修葺项目质量保修期为2 年,防水项目: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项目:2 年。结构加固、补强、拆除重建项目的质量保修期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各专业给出具体要求)。服务项目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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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服务承诺 3.1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交付使用前发现问题并消除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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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2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有处理不当或延迟处理,经采购人警告3次(包括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后,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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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3不得擅自或随便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前必须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且征得采购人同意才能更换,并做好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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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4成交供应商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使用人投诉多,采购人将提出整改意见及按合同条款扣罚。成交供应商整改无效果或出现重大失误,采购人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要求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损失给予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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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5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3.5.1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技术工必须有上岗证或技术资格证。 3.5.2 施工现场通道应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5.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3.5.4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管道。 3.5.5 建筑装饰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整齐堆放,布置合理,堆料分门别类。 3.5.6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3.5.7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保证场地清洁。 3.5.8 施工日期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定的期限内进行施工并完成,在施工的过程中避免影响其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3.5.9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以及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如因安全问题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按采购人的实际损失进行偿付。 3.5.10.在整个项目开展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并保留相关记录。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5.1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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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其他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内设立项目部,派驻相对固定的维修人员队伍(日常1-2名,具备施工人员上岗证),在服务期限内,医院将免费提供简易办公用房、物料仓库用房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电脑、桌椅、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相关耗材以及员工更衣柜、员工宿舍(如需要),项目管理及工作运营中如需投入信息系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除了日常维修工具外,还需配备台虎钳,台钻,砂轮机,手磨机,套丝机,电焊机,电动疏通机等大型工具;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材料使用名优品牌;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成交供应商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意外保险,并具备应对公共安全类、自然灾害类、操作意外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以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及降低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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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爆管、开关跳闸类的维修,如成交供应商在8:00-17:30时间段接到维修通知,属于龙山院区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且在1小时内完成;属于龙山院区外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且在2小时内完成。如成交供应商在其他时间段接到维修通知,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且在2小时内完成;建筑装饰类的维修,成交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维修时间的项目,需要征得采购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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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公示期内要求复核成交供应商资料原件,如发现虚假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调查属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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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对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 星号条款 1. 2. 3. ……… ⚫ 三角号条款 1. 2. 3. ……… ⚫ 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