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内容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年;3年共人民币720万元。
(一)项目编号:GZGK23D084C0197Z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项目
(三)项目概要
1、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7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1〕20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埔民〔2021〕23号)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红山街社工服务站2023—2026年度的运作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进行,通过政府采购中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招标采购。
2、红山街道位于黄埔区中东部,东与穗东街道接壤,西跟文冲街道相连,北至广园东路,南临珠江,地处珠江黄金沿岸核心地带。红山因辖内山岭牛山在1966年改名为红山而得名。红山街道始建于1975年11月,辖区面积9.77k㎡,现耕地面积693亩,山林地面积106.92公顷。街道办事处驻地在黄埔区文船路208号。街道辖内现有常住人口27932人,户籍人口18595人,居住满半年以上流动人口12382人。下设文船、火电、远航钢、广冶菠船、航专、双沙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双沙为转制社区,5个城市社区原为辖内企业、学校宿舍区。辖内主要有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建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3、红山街道自然、人文景观丰富,既有山清水秀的华坑生态村,又有众多历史遗址。辖内现有24处历史文物、17处传统风貌建筑、8棵古树名木,其中区登记文物22处,市级文物2处分别为乌涌清官兵合葬墓和牛山炮台公园。
(四)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7、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8、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9、本项目为跨年采购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金额3年共720万元;其中2023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32万元,2024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240万元,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240万元,2026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08万元。
10、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二)项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原因和情形为:“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11、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红山街社工服务站 |
2023年7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共三个周期: 第一周期: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2个月); 第二周期: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2个月); 第三周期: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12个月)。 |
人民币240万元/年; 3年共人民币720万元 |
第一周期: 35244小时/12个月; 第二周期: 35244小时/12个月; 第三周期: 35244小时/12个月; 36个月总工时合计105732小时 |
注: 1.红山街社工服务站项目2023-2026年度共计36个月(3年)定额投入720万元。
2.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指的是项目20名社工一年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时间,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 年度服务总工时- 年度间接服务工时,即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9200-3956=35244小时。
3.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并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收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投标人如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3、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七)投标报价说明:
1.因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自动生成格式,与实际报价需求不符。为保证投标报价清晰合理,各投标人的报价请按以下格式填写:
★1.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按照此固定总价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为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提交“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以各投标人所报一年服务工时进行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量多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服务工时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服务总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 (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价格分值。本项目服务工时应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5244小时(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指的是项目20名社工一年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时间,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年度服务总工时-年度间接服务工时,即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9200-3956=35244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
采购内容 |
投标服务工时 |
备注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项目 |
投标服务工时: 小时/年 |
服务工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5244小时。 |
(八)实现的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社工服务站接受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宣传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村(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为职责。
(九)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红山街道社工服务站)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5%,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当年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
2期:支付比例40%,当年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拨付当年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5%,当年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拨付当年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 注: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一)合同; (二)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三)中标通知书 (四)其他必须相关资料。 合同签订后相应服务在经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审核,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全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1、项目开展实施期间,因政策调整原因,导致财政预算无法安排本项目所需的购买服务经费,本项目终止,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2、中标人应确保该服务项目的专业人员每月按照足额配备,如人员配备不足的,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追回项目经费。 3、中标人应确保按照要求,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 4、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及奖惩,将依据黄埔区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 5、如有工作统筹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6、如因国家或政府对本合同项目涉及社会工作领域作出重大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当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7、由黄埔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区民政局应当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委托第三方对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 8、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项目经费使用要求,社工服务站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规定,如采购期间有新的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人员费用包括:项目所配备社工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中标人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 4. 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包括: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宣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日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 5.承办机构每年应按上述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在按协议完成任务和相关指标后,如有盈余,盈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下一年度社工服务站业务拓展和加强,不得用于分红。服务周期结束后,仍有盈余,应全数移交区财政。 6.社工服务站应设立银行基本帐户,并实行专账专管。 7.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保管制度,中标人退出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应及时上交服务档案(含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等与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并列明资料清单和签订协议书,转交下一任机构使用。 8.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应当由中标承接机构长期保留。
(二)应标机构要求,1.应标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4.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社工服务站等社会工作项目经验。 5.应标机构能遵从广州市关于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利用资金,为社区居民最大程度提供综合性社会服务。 6.应标机构能在遵守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街道服务品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社会工作服务 |
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 |
年 |
3.00 |
2,400,000.00 |
7,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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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服务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办事处辖内范围。 (二)服务对象:居住在红山街道辖区内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 (三)服务目标 1.项目三年的总体规划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结合红山街道的社区特点及居民需求,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紧密围绕红山街的工作重点,积极联动辖区合作单位、调动社会资源及发掘居民骨干人群、发挥社区党组织及党员力量,以辖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正向发展作为服务重心,关注社区不同居民群体需求,以提供优质社工服务为服务宗旨。重视城镇建设工作,搭建社区支持网络及社区参与平台,促进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共同推动建设共享的多元发展社区。 2.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坚定服务政治导向;关注社区弱势社群,盘活社区资源,搭建起社区资源网络与服务平台;发掘、传播、传承社区文化,推动城镇建设,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和归属感,促进文化传承;倡导社区互助,撬动社区资源,借以专业服务手法,推动社区共建发展。 (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 继续加强党建引领服务开展,打造党建服务品牌。深化困境群体的社区支援网络,丰富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社区参与的多元化平台。融合各社区资源,协助巩固发展各社区特色品牌,鼓励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将各社区的特色品牌推进深入发展。推动各社区志愿者队伍及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成熟化,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 (3)第三阶段(第三年)服务目标: 进一步活化社工站慈善平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模式,助力社区困难帮扶、社区治理等问题解决。在前两年服务基础上,形成红山街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模式,深度参与到社区共建共治的行列,形成持续性服务机制。 3.三年拟服务目标群体情况: 服务目标群体情况列表
(四)功能定位 红山街社工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社工服务站接受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宣传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村(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为职责。 (五)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 1.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 (1)个案工作:指社会工作者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 1-2 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咨询性服务,能有效满足个体或家庭服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进辅导、情绪支持、心理减压、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和支持的个案服务,一般至少需要3次以上的跟踪服务。 (2)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小组或团体的活动为其成员提供支持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促进团体或小组及其成员的发展,使个人能借助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团体或组织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组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6人及以上。 (3)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 其主要是强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文化倡导、社区志愿者(义工)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 2.项目服务指标要求 红山街社工站每年应至少完成 90 个专业个案服务;提供小组服务至少30个,服务不少于270人次;组织社区活动至少22次,服务不少于1100人次;协助街道介入社区公共问题或社区发展至少2个、组织社区服务需求调研至少2次(形成调研报告至少2篇)。 (六)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并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七)服务内容: 1.落实“双百工程”服务内容。根据红山街社工站运行情况,配备服务性岗位社工,每个村居至少安排一名社工专业人员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协同开展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接受日常监督管理、评估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协助识别服务对象。协助镇(街)识别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高龄、孤寡、空巢、独居、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台账。 (2)综合评估服务对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入户走访、见人见事,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政策享有等基本信息,评估服务对象在物质、精神、社会等层面的需求,为服务对象建档、立卡、造册并制定服务计划。 (3)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配合支持街道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典范街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全覆盖。 (4)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紧密结合村(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依托社区慈善捐赠站点、社区基金、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等平台作用,建立社区、社工、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慈善资源、社区志愿者“五社”联动机制,充分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疫情防控、应急救助、城镇建设、移风易俗、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慈善和志愿服务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形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按照“经办在镇(街)、服务在村(居)”的原则统筹设置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事务性岗位设在社工站,服务性岗位设在社工点。 基于当前街道情况,采购人确立以下服务内容: (1)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的重要要求,通过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联动社区内党员、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群众活动,发挥党组织的号召力及影响力,发掘社区党员先锋人物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服务社区弱势群体,积极响应社区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积极推动微党建服务,党建与基础服务紧密合作,推动党建在辖区服务的落地,充分的结合辖区社区基金、慈善理念,探索多元高效的慈善服务路径,推动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2)困境群体服务 重点关注困境群体的服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困境长者的服务,是指面向独居、孤寡长者等陷入经济或生活困难的长者群体及家庭的服务,依据困境长者的需求,提供的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情绪支持、养老及照护资源链接、人际支持拓展等必要服务。二是面向残障人士及其家属服务,社区残障人士的日间护理、康复及就业需求较大,应依据残障人士及家庭的需求,提供政策咨询、技能提升、成长教育、就业 辅导、社交康乐、生活技能训练、自我照顾训练、社会参与融入等服务,为残障人士构建社区支持网络,改善残障人士的家庭和社会生存环境,提高残障人士的自理及就业能力,使残障人士得到有尊严的照顾和支持,发挥残障人士的潜能和优势,促进他们融入社会。三是面向其他陷入困境群体(低收低保、重病困难家庭等),提供资源链接、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减压、情绪支持、社区支持网络构建等必要服务,切实解决困境群体对政策帮扶、就业、情感支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并结合社区学校、居委等力量,强化社区普通家庭对困境群体的关注力度,引导他们积极帮扶困境群体,使辖区困境群体得到适当的成长和发展。 (3)家庭、长者、青少年服务 ①家庭服务(含妇女儿童服务) 一是面向低保、低收等困境家庭的服务,依据该类家庭的需要,提供社区资源链接、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减压、情绪支持、政策帮扶等必要服务;二是困境儿童的服务,是指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监护困境儿童、临时困境儿童提供的服务,依据困境儿童的需求,提供紧急援助、危机介入、资源链接、心理情绪支持、行为矫正等必要服务和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专题培训等多元化服务;三是鼓励困难家庭从服务接受者转变为服务提供者,发挥特长,关注和参与社区事务,同时继续扩大社区家庭志愿服务队,服务社区。 ②长者服务 面向独居、孤寡、低保、特困、边缘、困难独生子女家庭长者和“三无”长者等陷入经济或生活困难的长者群体及家庭的服务,依据困境长者的需求,提供的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情绪支持、人际支持拓展等必要服务,以日常探访、专业的服务手法开展。以社区一般性长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和整合社区、家庭、单位等社会资源,从健康维护、文体康乐、人际互助、兴趣发展、社会参与、社区营造等多个层面,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预防性、支援性、治疗性等多样化服务。积极推动有能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参与到困境长者的帮扶活动中,以探访、活动等形式,推动困境长者帮扶的志愿者培育机制建立,形成互助·有爱的社区氛围。力求在社区内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晚年生活理想,提升长者生活品质。 ③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 面向陷入困境青少年提供必要援助和支持服务,依据困境青少年的需求,提供紧急援助、危机介入、资源链接、心理情绪支持、行为矫正等必要服务。 围绕一般性青少年健康成长、人际交往、认知提升、能力培养、社会参与等多样化需求,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专题培训等多元化服务。 (4)社区自理服务 围绕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问题及需求,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发掘并培育社区中的公益服务组织、文化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等,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着力社区倡导、社区教育、社区研究等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角色,协助在当地政府部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配合镇(街)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共应急服务,发挥“红棉守护热线”作用,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协助处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面临的紧急困难。 (5)特色项目 ①亲子小屋早教育儿项目 推动街道计生协承接广州市级试点项目的特色路径和品牌化亮点,即面向0-3岁婴幼儿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精细化服务。根据辖区内婴幼儿成长环境的实际情况,其主要以“社工+志愿”的形式,多方链接专业早期教育服务资源,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宣传倡导等形式,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课程,为辖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促进婴幼儿成长与发展的专业服务,提高居民在科学育儿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婴幼儿的全面发展。除了上述基本服务外,积极探索该项目的亮点的服务方向、路径、机制、资源,推动该项目的示范性、特色性、规范化、专业化进程,打造早教教育品牌化路径,形成黄埔区早教服务的一道靓丽的专业服务风景线。 二、项目服务的人员及成效要求 (一)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社工站需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0 名,工作人员总数的2/3以上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2以上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助理/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接受过广州市民政局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社工服务站中心副主任至少2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助理/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接受过广州市民政局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2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专业社工至少20名(需为社会工作、心理学或社会学等相近专业学历,其中至少有10名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师资格证,第一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1/2,第三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2/3)。以上人员配置均需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税税单。(须同时提供承诺函、资格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税税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主要服务领域的服务成效要求。 1.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成效要求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党建引领社工站(家综)服务,贯穿整个服务项目,每年联动社区内党员、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群众活动不少于6次,发挥社工站(家综)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服务辖区党员不少于200名。 2.困境群体服务成效要求 困境群体包括:低保低收经济困难人群及家庭、残障人士及家庭、独居孤寡长者及家庭、认知行为偏差儿童和青少年、单亲母亲及家庭等各类处于困境的人群及家庭。 (1)低保、低收等困境家庭的服务:红山街道此类家庭总数在18个,项目服务期内,至少服务18个困境家庭;为困境家庭提供社会资源链接、扶贫帮困、就业援助等服务,所有困境家庭受益而使其成员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2)困境长者的服务:指面向独居、孤寡和“三无”长者等陷入生活困境,需要给予必 要援助和照顾的长者群体及家庭的服务,红山街道困境长者总数在45户,一年项目服务期内服务45户困境长者。为困境长者提供社会资源链接、扶贫帮困、公益关爱等服务,所有 的服务对象受益而使其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3)其他困境群体的服务:有需要的困境群体(包括失独、下岗失业、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服刑人员家庭等)服务数量在47个,一年项目服务期内,所有困境群体的服务100%全覆盖。为相关困境群体提供社会资源链接、个案帮扶、小组互助等服务,年度所有服务 对象中至少80%的服务对象因服务受益而使其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4)义工服务:每年培育发展的志愿者(义工)骨干不少于20人;每年培育发展的新登记志愿者(义工)不少于 100 人;每年培育发展的新增志愿者(义工)队伍不少于 3 个。每年开展的志愿者(义工)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服务低保低收、独居孤寡、残障等困境人士不少于50个,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3.家庭、长者、青少年服务成效要求 主要面向各类困境人群和一般性人群的服务,困境人群包括:低保低收经济困难人群及家庭、贫困特困重残家庭、独居孤寡长者及家庭、认知行为偏差儿童及青少年、单亲母亲及家庭等其他各类处于其他困境的人群及家庭。 (1)一般性家庭的服务:针对一般性家庭的服务,每年至少应服务600个家庭,能促进 60%的家庭在夫妻婚姻、亲子教育、婆媳关系、社区参与等方面的状况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2)一般性单个人群的服务:包括一般性青少年群体、长者群体、妇女群体、儿童群体、新广州人群体等,每年至少应服务600个相关人群及家庭,能促进 60%的服务对象在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认知、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状况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3)社区发展服务:每年依据实际情况,应协助街(镇)介入各类涉及社区发展的公共问题、专案等不少于2个,使相关问题得到缓解或妥善解决,购买方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均不低于60%。 4.特色项目成效要求 亲子小屋项目:每月提供不少于一场关于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宣传倡导等相关的早教知识和能力培养的服务。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可随意更换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如确需调整,须得到采购人许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备注:关于项目的人员配置、服务成效,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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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