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逐步恢复地带性森林群落。通过林分优化和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固碳中和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构建生态网络,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推进森林绿化、美化、生态化建设,构建绿美和平生态建设新格局。
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实施面积37400亩,其中林分优化面积14400亩(含人工造林1800亩,低质低效纯松林优化3000亩、其他低质低效林优化6900亩,封山育林2700亩),森林抚育23000亩。
标段 |
实施范围 |
作业类型 |
面积(亩) |
预算金额(元) |
|
镇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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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坝 |
石陂 |
人工造林 |
947 |
1101240.83 |
贝墩 |
新南、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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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阳明 |
梅埔 |
人工造林 |
853 |
992059.80 |
林寨 |
新兴 |
||||
三 |
阳明 |
均联、富联 |
低质低效纯松林优化提升 |
951 |
790938.48 |
四 |
阳明 |
均联 |
低质低效纯松林优化提升 |
1106 |
919638.76 |
五 |
阳明 |
均联 |
低质低效纯松林优化提升 |
943 |
784295.89 |
六 |
大坝 |
上镇、高发、汤湖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升 |
983 |
817508.86 |
七 |
大坝 |
汤湖、高发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升 |
969 |
805884.32 |
八 |
大坝 |
石陂、高发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升 |
952 |
791768.81 |
林寨 |
楼镇、兴井 |
||||
东水 |
六联 |
||||
九 |
林寨 |
兴井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 |
954 |
793429.45 |
东水 |
六联 |
||||
十 |
东水 |
六联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 |
975 |
810866.27 |
十一 |
东水 |
甘蕉、长热、成村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 |
1048 |
871479.95 |
十二 |
东水 |
董源、成村 |
其他地质低效林优化提 |
1019 |
847400.54 |
十三 |
阳明 |
珊瑚 |
封山育林 |
4763 |
974727.49 |
东水 |
董源 |
森林抚育 |
|||
十四 |
阳明 |
龙湖 |
森林抚育 |
3879 |
1279614.75 |
东水 |
甘蕉、宋龙、长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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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上陵 |
米福 |
森林抚育 |
2891 |
954021.83 |
十六 |
东水 |
长热、宋龙 |
森林抚育 |
3919 |
1292796.65 |
十七 |
贝墩 |
新南 |
森林抚育 |
3229 |
1065408.88 |
林寨 |
山前、杨洞 |
||||
十八 |
东水 |
六联 |
森林抚育 |
3312 |
1092761.32 |
十九 |
东水 |
成村 |
森林抚育 |
3707 |
1221632.58 |
下车 |
群峰、兴隆 |
||||
合计 |
37400 |
18207475.46 |
|||
1、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本项目将评选综合得分排名前19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0名、第21名分别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各中标人按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优先选择上述19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1个中标人只能选择1个标段。 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为21家或以上,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19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采购包1(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造林时间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栽植工序,栽植后应坚持三年进行抚育。种植后2个月进行第一次抚育,当年10-11月进行第二次抚育,第二、三年5~6月份进行第二、三次抚育。抚育工作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和补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补植部分抚育1次,种植后当年3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抚育。抚育工作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补植。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阳明镇、大坝镇、东水镇、林寨镇、贝墩镇、上陵镇、下车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完成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工作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2期:支付比例20%,当成交人完成回土、施基肥至全面完成种植工序全部工程量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工程款的20%;
3期:支付比例30%,当成交人完成全部抚育追肥工作,苗木成活率达 95%以上,即项目整体竣工,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工程款的30%;
4期:支付比例30%,余款在造林后第二年春季补植并经验收合格后,待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后拨付工程款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 项目施工结束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自检验收合格后报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同时无条件配合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核验。验收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造林成活率、林木长势、当年抚育情况等,确保验收时的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林木长势良好。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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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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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场地整理费、苗木费、栽植费、抚育费、人力成本、税金、交通等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每标段预算金额。 (2)采购预算金额:18207475.46元,(其中标段一:1101240.83 元、标段二:992059.80 元、标段三:790938.48 元、标段四: 919638.76 元、标段五:784295.89 元、标段六:817508.86 元、标段七:805884.32 元、标段八:791768.81 元、标段九:793429.45 元、标段十:810866.27 元、标段十一:871479.95 元、标段十二:847400.54 元、标段十三:974727.49 元、标段十四: 1279614.75 元、标段十五:954021.83 元、标段十六:1292796.65 元、标段十七:1065408.88 元、标段十八:1092761.32 元、标段十九:1221632.58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的,须做出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判定低于成本价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未能提供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X.XX%),投标人对每标段的报价=标段最高限价*(1-报价下浮率)。 (4)项目标段最终结算=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或到位资金为准*(1-成交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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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质量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组织足够人员进场施工,以确保施工进度。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组织足够人员施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造林、抚育全部工程 90%以上的,或对验收不合格的不整改、不按时返工的采购单位有权当即终止合同,不支付一切款项。 (2)成交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林区治安工作。做好人员登记、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章作业;做好防火、用电用气安全,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作业;遵守乡规民约,不得损毁他人农作物和其它财物等;要注意搞好环境保护、清洁卫生,特别是不要污染当地水资源。若成交人不能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造成污染水源、破坏环境等而影响到造林、抚育林地调整问题的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需按规定自行为民工购买劳动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3)成交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途退场,采购单位不给予验收及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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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要求: |
(1)投标人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任务。 (2)投标人成交后能够完全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3)成交人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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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它要求 |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造林服务 |
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 |
项 |
1.00 |
18,207,475.46 |
18,207,475.46 |
100.0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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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作业地分布 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分布在和平县贝墩镇、林寨镇、阳明镇、大坝镇、东水镇,提升方式为林分优化提升,对象措施为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优化和封山育林,规划建设面积为14400亩;在和平县贝墩镇、阳明镇、上陵镇、下车镇、林寨镇、东水镇,提升方式和措施为森林抚育,规划建设面积23000亩,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作业设计分布见下表。 林分优化提升作业设计分布表
(二)作业地现状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的通知》,结合现场情况,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规划建设面积37400亩,作业设计类型为林分优化和森林抚育。 作业地主要位于和平县贝墩镇、阳明镇、上陵镇、下车镇、林寨镇、东水镇、大坝镇,面积为37400亩,现状主要植被为火烧迹地、低质低效松树纯林、其他低质低效林、郁闭度0.4 以下的人工阔叶混交林和针阔混交幼林,其他软阔、阔叶混等林分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以及杂灌、杂草,景观性较差。山地海拔110~260米,坡度35度左右,成土母岩以石英砂岩为主,土层一般,土壤腐殖质含量较薄,质地为沙壤土。低质低效松树纯林、其他低质低效林、其他软阔、阔叶混等林分的幼龄林和中龄林均不同层度地受松材线虫病侵染,平均病死树约为0.2株。 (三)设计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原则 本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遵循森林群落自然演替规律,兼顾群众利益,从实际出发,先急后缓,稳妥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 根据立地条件、水肥条件,结合区域主导功能、生态区位及森林类型,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人为适度干预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综合技术措施,宜改则改、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统筹安排,分类施策。 3、坚持“质量优先、务求实效”原则 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在现有绿化成果上进行优化,在现有林相基础上进行提升,精准施策,加强监管,培育稳定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4、坚持“政府主导、群策群力”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投融资、采伐限额等体制机制,完善造林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积极性。 5、坚持“人民至上、增进福祉”原则 提升森林质量,增加高质量林业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迫切需求,促进生态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四)设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2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8) ; 3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 4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 5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 6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 ; 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 ;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 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的通知》(办生字〔2023〕6号) ; 10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粤发〔2022〕21号 ) ; 11 、《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12月) ; 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21〕48号) ; 13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22〕1号) ; 14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的通知》; 15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 ; 16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23〕10号) ; 17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的通知》(粤林函〔2023〕11号) ; 18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粤林规〔2021〕4号); 19 、《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技术等工作指引(试行)》(粤林办函〔2020〕54号); 20 、《中共河源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23年); 21 、河源市林业局《转发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河林办〔2023〕13号); 22 、河源市林业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河林办〔2023〕17号)。 (五)作业设计类型 和平县2023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第二期)主要为林分优化提升,规划建设面积为14400亩和森林抚育,规划面积为23000亩。 1、实施对象 根据现场调查,选择在贝墩镇、林寨镇、阳明镇、大坝镇、东水镇的火烧迹地、低质低效松树纯林、其他低质低效林及部分针阔混交林开展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14400亩,设计91作业小班;选择在贝墩镇、阳明镇、上陵镇、下车镇、林寨镇、东水镇的其他软阔、阔叶混等林分的幼龄林和中龄林实施森林抚育,面积为23000亩,设计126个作业小班。林分优化提升和森林抚育地块中均不同程度发生松材线虫病,平均病死树约为0.2株/亩。 2、实施措施 (1)人工造林措施 带状优化,根据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地块确定的优化目标,人工更换乡土阔叶树种进行优化。种植乡土阔叶树种89株/亩,营造多树种组成的阔叶混交林。该类型优化提升面积1800亩。 (2)低质低效纯松林优化措施 马尾松与其他树种的混交林:采取抽针补阔的方式优化,即通过抚育间伐,间松留阔,间密留稀,去劣留优,伐后在林中随机均匀补植乡土阔叶树种,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密度或结构,提高阔叶树种比例;根据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补植后阔叶树种应达到56 株/亩以上。对发现的病(濒、枯)死松树,采取择伐后套袋消杀等综合方式进行处理。该类型优化提升面积3000亩。 (3)其他低质低效林优化措施 采用带状优化,根据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地块确定的优化目标,通过补植乡土阔叶树种进行优化。种植乡土阔叶树种56株/亩,营造多树种组成的阔叶混交林。对发现的病(濒、枯)死松树,采取择伐后套袋消杀等综合方式进行处理。该类型优化提升面积6900亩。 (4)封山育林措施 采取封山育林,通过封禁或辅助一定的人工育林措施,增强其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保护并促进幼苗幼树、林木的自然生长发育。该类型优化提升面积2700亩。 (5)森林抚育措施 通过采取修枝、割灌除草、补植、施肥等措施,调整林分生长空间,促进林分生长发育。对立地条件较好,林木总体生长状况尚好,但目的树种密度不够的林分,清除枯死木和妨碍林木正常生长的灌草、藤蔓。根据经营目标、不同树种和林木生长情况,通过抚育、目标树选留、经营管理等技术措施,达到培育大径材林培育目标89株/亩。对发现的病(濒、枯)死松树,采取择伐后套袋消杀等综合方式进行处理。该类型优化提升面积23000亩。 (六)主要技术措施 本期任务技术措施为林分优化提升,主要为其它低质低效林优化。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采取全面优化方式改造提升,均选用带状优化。具体技术措施设计如下: 1、林地清理 造林工程项目严禁炼山和全垦整地。林地清理的原则是在满足造林种植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破坏原有的森林植被。宜采用带状割杂灌(草)的方式清理林地,清理种植带宽≥1.5米,对清理的杂灌(草)进行堆沤,可增加土壤腐殖质,提高土壤肥力。 2、整地与基肥 整地采用穴垦。植穴规格采用50厘米×50厘米×40厘米。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挖穴时,挖出的穴表土与心土分开堆放,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 植穴原则上按照水平布设,上、下两行植穴呈“品”字形分布,部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如避开原有树木、石头等)局部位移,采取不规则式随机布设,不强调严格的横直成行,但要求保证单位面积密度和适当的株行距,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原有的乡土乔木及其幼树幼苗。 基肥是保障所栽苗木健康生长的重要措施。基肥采用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45%),施肥标准为每穴施放0.5 千克。 3、造林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等因素科学确定造林密度,本范围内人工造林密度为89 株/亩,低质低效林优化平均密度为56株/亩。 4、苗木要求 造林苗木选用1.5 年生以上顶芽饱满、无病虫害的一级营养袋壮苗。规格要求:全部苗木地径≥0.8 厘米,苗高≥80 厘米,提倡优先使用无纺布容器苗或轻基质容器苗。苗木必须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优先采用就地育苗或就近调苗,减少长距离运苗,提高苗木成活率。 5、树种选择与配置 根据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地造林的经验选择火力楠、红锥、黑木相思、木荷等作为首选树种,铁冬青、枫香、樟树、杨梅为替代树种。 人工造林主要选择火力楠、红锥、黑木相思、木荷等。造林密度为89株/亩,即株行距3.0米×2.5米,以亩为单位的树种配比为红锥:火力楠:木荷:黑木相思=3:2:2.5:2.5,种植时随机、混合分配。 低质低效纯松林主要选择火力楠、红锥、黑木相思、木荷等。造林密度为56株/亩,即株行距3.0米×4.0米,以亩为单位的树种配比为红锥:火力楠:木荷:黑木相思=3:2:2.5:2.5,种植时随机、混合分配。 其他低质低效林主要选择火力楠、红锥、黑木相思、木荷等。造林密度为56株/亩,即株行距3.0米×4.0米,以亩为单位的树种配比为红锥:火力楠:木荷:黑木相思=3:2:2.5:2.5,种植时随机、混合分配。 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主要选择火力楠、木荷等。造林密度为10株/亩,以亩为单位的树种配比为火力楠、木荷=5:5,种植时随机、混合分配。 6、栽植及混交方式 栽植应在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孔,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孔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若非阴雨天栽植,植后要淋定根水。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混交林采用行间或株间混交方式进行栽植。 7、抚育与追肥 抚育是促进苗木生长,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木保存率的重要措施。提倡栽植后应坚持三年进行抚育。本项目设计种植后2个月进行第一次抚育,当年10-11月进行第二次抚育,第二、三年5~6月份进行第二、三次抚育。抚育工作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和补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补植部分设计抚育1次,种植后当年3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抚育。抚育工作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补植。 追肥标准:每株追施0.25千克复合肥(复合肥有效N、P、K 总含量≥45%)。具体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两侧各开挖深5~10厘米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以防肥料流失,提高肥料的利用率。抚育时应全面检查植株的成活情况,发现死株、缺株的及时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进行补植。封山育林补植部分不设计追肥。 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1平方米范围内的杂草、灌丛;松土要求以植株为中心,半径50 厘米内的土壤挖松、内浅外深,松土后回土培蔸成“馒头状”。 8、日常管护 (1)建立森林保护责任制,把森林保护落实到人。根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规模和地域分布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指定专职护林员护林,防止乱砍滥伐发生,以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成果。 (2)在人为活动较频繁的地段或主要路口、进出林地的村庄旁,要求设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宣传牌。宣传牌内容以宣传教育为主,提示森林防火信息,病虫害防治、预防山火和人畜破坏等。 (3)要定期检查火灾隐患,做好实施范围内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山火或森林生病虫害,应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扑救或防治,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9、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综合管理方针,掌握病害虫发生发展规律,做好林木病情、虫情监测,采取正确的病虫害防治措施,做到及早、及时、有效防治,治点保面,控制病源木、虫源地,把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有效地保障新造幼林的正常生长。项目施工期间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纳入到和平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的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中,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开展监测;同时,利用护林员经常在林区巡视的优势,对护林员进行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的培训,让护林员兼任病虫害预报员,定期汇报,若发现有病虫苗头及时组织治理;制订奖励制度,对预报有功者进行必要的奖励。通过调查,设计范围内的低质低效林和中幼林中均有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平均病死树0.2株/亩。为此造林地发生松材线虫病应及时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除治。发现的松树病(濒、枯)死木,采取择伐措施进行清理除疫。根据病(濒、枯)死木的区域条件及实际情况采取烧毁、粉碎(削片)、钢丝网罩、套袋消杀等方式处理。 10、造林抚育宣传牌 为提高群众对林分优化林相提升的认识,增强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意识和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按照集中连片面积大、造林成效后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原则,在群众往来活动较为频繁地段的主要路口或进出林地的村庄旁设置永久性宣传牌。本项目共设置永久性宣传牌19块,每个标段设置1块。宣传牌采用镀锌管及镀锌铁皮制作,高1m,宽1.5m,支柱长2.6m,支柱直径0.06m,间隔0.8m,埋入地里0.8m,画面采用电脑喷绘,柱脚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宣传牌内容以宣传教育为主,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时间、造林密度、造林树种或封育措施和期限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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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