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丰台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丰台区土壤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要求,依据《北京市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方案》、《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对丰台区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筛查,掌握丰台区土壤污染底数,排查土壤污染隐患,确定关停腾退企业地块土壤环境风险等级,为丰台区防范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及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推动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实现土壤环境精细管理和精准管控提供必要依据和合理化建议。
二、服务工作主要内容
对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区域、重点考核点周边区域、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通过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采样检测分析,调查丰台区土壤污染现状及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筛查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并划分风险等级。
调查范围包括:3个丰台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区域、重点考核点周边区域、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及22个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不少于129个(重点区域不少于41个,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内不少于88个),地下水协同采样点不少于67个(重点区域不少于23个,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内不少于44个);共采集样品总数不少于502个(土壤样品不少于427个,地下水样品不少于75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不少于45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不少于37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充分收集和研究丰台区已完成的土壤环境相关调查监测成果资料、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成果资料,以及丰台区现有规划、土地管理、水文地质、工业企业分布等基础资料;
(2)根据任务目标,研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采样布点方案;
(3)按照采样布点方案,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和流转;
(4)对采集到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取得检测数据;
(5)对检测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分析,综合评价丰台区土壤污染现状、分布及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等级,建立关停腾退企业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提出土壤污染管控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完成项目调查报告编制与图件绘制等成果文件,形成调查结果可视化电子数据库,并通过评审验收。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技术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版)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实施)
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
4)《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12月31日)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2017年第72号)
10)《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1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2)《北京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
14)《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1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16)《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17)《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2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1)《土的分类标准》(GBJ 145)
2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2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24)《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5)《工业企业地块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1月)
26)《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1278-2015)
2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28)《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2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
2、技术要求
以北京市丰台区已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基础,综合分析已有资料,优化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根据相关导则、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技术工作,项目工作量和工作成果达到采购方要求并通过项目验收。
3、人员要求
团队组成人员数量及架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能够满足本项目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环保类高级职称、具有土壤环境调查经验的优先考虑,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
团队成员: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环保类高级职称的优先考虑,主要人员具有环境、土壤、地质、地下水等相关基础知识的优先考虑。
4、检测内容
(1)土壤样品监测
土壤样品检测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的必测项目为主,共45项土壤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种,砷、镉、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种,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2)地下水协同样品检测
地下水样品检测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检测项目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群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等37项常规指标。
5、服务成果要求
本项目预期成果包括丰台区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及图集、以及所涉及街镇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分报告及图集、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报告及其附图附件、关停腾退企业风险等级清单、关停腾退企业地块优先管控名录等,具体包含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样品库成果等。
6、进度要求: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进度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现场踏勘、采样及检测数据分析,编制成果文件初稿;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成果的专家评审,最终通过验收,提交最终数字、图件、文本成果。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熟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及有关要求。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提出项目总的技术方案,关键环节要详述,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3、本项目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以补充。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对本项目需求的解释权,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需求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需求书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4、采购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与供应商协商,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与中标人的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70%;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文件初稿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各项研究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