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5170000566965 发布时间:2023-05-17 文档页数:12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服务需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5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

二、技术需求    

(一)服务对象

本项目服务对象分为两类:关爱型、普惠型。

1.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并居住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普惠型: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共60个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凯旋社区、山东堡社区、惠工社区、望远社区,滨河街道红巾社区、通天社区、双路社区、永顺社区、阳光社区、六合社区、祥顺社区、现代社区、多福社区,泉园街道方家栏社区、上木厂社区、御龙社区、青阳社区、佳和社区,风雨坛街道铝镁社区、菜行社区、五爱社区、三八南社区、永环社区、桃源社区、茂泉社区,马官桥街道后陵社区、东大营社区、福陵社区 ,南塔街道溪林社区、丰乐社区、富民社区、天坛社区、荟萃社区、南塔社区,东陵街道新立堡社区、双安社区、八家子社区、马官桥社区、榆树屯社区、上东社区,皇城街道翠生社区、帅府社区、正义社区,万莲街道泉园社区、大万莲社区、清泉社区、泉富社区、松泉社区,五里河街道塔园社区、金生社区、盛华苑社区、文翠社区、翠塔社区,朱剪炉街道宝石社区、杏林社区、兴丰社区、剪炉社区、康壮社区、晓春社区、涌泉社区。涉及60个试点社区中,拆分后变为多个社区的,均列为试点社区纳入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沈河区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结算工时

1

理发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油、染发等

0.5小时/次

2

助浴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2小时/次

3

制作老年餐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1小时/次

4

室内清洁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1.5小时/次

5

起居照料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1小时/次

 

三、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经3次摸底调查,最终统计显示在60个试点社区中有服务意愿的80岁以上的“普惠型”老年人,在全体社区中有服务意愿的“关爱型”老年人。按照“普惠性”每月享受3小时,“关爱型”每月享受30小时服务估算。

依据市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沈财采[2021]517号)文件精神(第四条第一项: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为200万元),以及《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2〕19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高于2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可委托第三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四、招标安排:

考虑就近就便服务及差异化竞争的因素,拟分三个标段进行采购:

01包(4个街道):东陵、马官桥、万莲、皇城街道,估算资金158.328万元。

02包(4个街道):风雨坛、泉园、南塔、五里河街道,估算资金167.4万元。

03包(3个街道):滨河、朱剪炉、北站街道,估算资金167.184万元。

五、审批流程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通过试点社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符合要求的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社区负责收集材料并采集申请老年人的正面免冠照片,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照片通过“全市通办”平台上传至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需要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直接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上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结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老人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享受服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注明理由,通过社区告知老年人。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待遇的老年人,无需另行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四)解除。老年人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期间,因死亡或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重新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应向社区提出评估申请。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