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
01分标 采购预算:29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3.00万元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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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规模:建设5个引航艇泊位,包括码头水工结构、港池(含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进港航道及与港池连接的水域,码头配备1台吊机;陆域建设综合楼、门卫房、训练场、引航艇维修保养中心(含维修保养场和库房)、停车场等。 (二)建设地点: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6号泊位北侧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 (三)建设方案:本项目码头岸线沿516号泊位北侧,自南向北依次布置3个20m引航艇泊位、一个40m引航艇泊位和1个60m引航艇泊位,泊位长度203m。码头前沿配备1台吊机,以升降引航艇;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14~22m,回旋水域直径120m,设计底高程-4.0m。进港航道从第五作业区3万吨级航道北端接入,沿513~516号泊位回旋水域南侧布置,通航宽度50m,设计底高程-4.0m,全长约1.2km(含连接水域);码头后方陆域纵深90m,总面积约2.39h㎡,布置综合楼、门卫房、训练场、引航艇维修保养中心、停车场等建构筑物。其中,综合楼考虑到项目整体资金控制,现初步考虑三层,总面积约1920㎡,主要考虑引航员使用为主,功能主要满足办公、休息、阅览、活动、体能训练、食堂及港口调度等功能,并设置雷达基站和AIS基站;气象观测站、潮汐观测站和引航艇维修保养库房等设施在本次仅预留,未来待资金允许后再配套建设。 二、服务基本要求 (一)▲竞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包括:地形测量、工可阶段地质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海洋环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 (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相关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成果要求 (一)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成果文件符合相关部门审核、备案要求。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成果文件数量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份;如相关审核、备案部门另有要求,则从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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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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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有效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服务成果及报告。 2、服务地点: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6号泊位北侧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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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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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1、本项目合同款分两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应提前提供所付款项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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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
1、后续服务期:提交服务成果后至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项目施工图备案通过之日止。 2、后续服务期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在8小时内处理好常规性问题。 (2)后续服务期内,原提交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成果文件如有修改,须无条件免费修改,并配合采购人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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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报价要求:采用总承包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竞标范围中所有的工作任务(出具成果文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勘察、检测、评估费用、劳务、管理、交通工具、交通费用、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验收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详细针对本分标的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的实施方案、措施和计划,②项目前期工作服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③项目前期工作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④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否则磋商无效。 3、供应商成交后应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技术材料装订成册,在项目验收时移交给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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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1.本项目实际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该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单位。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为独立法人单位,但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该站不作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此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注册独立的单位账户。在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时,均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账号(账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在“政采云”系统进行备案,系统生成的政府采购计划书及政府采购合同中的采购单位(甲方)名称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3.本项目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但实际项目合同签订、履约及具体实施等事项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