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备注 |
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2023)项目 |
1项 |
2023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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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2023)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8月底前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60%,中标人提供《阳江市入海排污口名录》《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报告》《阳江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
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提供项目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合同款由采购人分期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中标单位,每次款项支付前,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要求,按采购要求、国家标 准及行业标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 采购人提供相关货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服务要求,1、上交成果资料:包括成果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
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差旅费、税金、培训费、各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成果。 (2)投标人应确保按投标文件中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 (3)投标人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4)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方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2023)项目 |
项 |
1.00 |
2,492,900.00 |
2,492,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2023)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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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采购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阳江市大陆岸线向海一侧以及有居民海岛。 大陆海岸范围:全市大陆岸线总长为323.5 km,包括所有的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等)。 有居民海岛范围:按照《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阳江市有居民海岛共3个,分别为海陵岛、丰头岛、骑鳌岛。 (二)排查对象 本项目排查对象为法定海岸线向海一侧,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327号),口门按河汊沟渠汇入口、城镇雨洪排口、排污口进行分类,其中排污口包括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临时性排污口5种类型。 (三)主要内容 1、资料收集分析 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我市各区县行政区划边界资料,入海河流水系资料,历史已掌握的入海排污口信息和相关监管、整治资料,沿海工业集聚区、人口聚集区、港口、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查区资料,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红线区、禁养区等环境敏感区资料等。 基础情况分析: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327号)中排口的分类要求,对历史已掌握的入海排污口信息进行归类,初步分析我市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2、排污口深入排查 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和省工作要求,在2019年、2020年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人员现场踏勘、区域靶向排查等手段,对入海排污口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排污口类型、地理位置信息、排放方式、入海方式、排污规模、受纳海域情况等排污口基本情况信息,并根据不同排污口类型开展养殖信息、港区信息等调查。 3、排污口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对所有认定的入海排污口,具备现场采样条件的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对现场快速检测超标、异常或存疑的排污口进行实验室检测。 第一阶段:对所有具备采样条件的排污口,结合二级排查和三级排查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流量和水质的快速检测,水质检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总磷等。 第二阶段:对快检水质超标、异常或存疑的排污口开展水质采样后送实验室进行复测,各类排污口实验室检测指标需满足省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要求。 4、排污口溯源分析 溯源分析的对象为排查阶段的所有入海排污口,在二级排查和三级排查的过程中同步开展,通过排污单位核实、人工现场溯源等相结合的方式查明污染物来源,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摸清环评文件审批情况、排污许可情况、排污口备案情况。对于水产养殖排污口还需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情况等调查。 5、分类整治方案制定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优化提升一批”要求,识别需要整治的入海排污口清单,明确排污口问题类型、整治主体、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制定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为我市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提供必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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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在全面梳理整合我市现有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国家和省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摸清入海排污口基本情况,建立入海排污口责任清单,识别需要整治的入海排污口,制定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 (二)质控要求 投标人须对排污口水质监测和现场排查抽取一定比例做质控,其中质控比例不少于总排查长度的1%。 (三)人员要求 在入海排污口调查(排查/核查)和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编制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技术服务单位承接本项目,组建的技术团队至少需包含教授级高工(或正高工程师)1名、高工4名、工程师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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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进度 (1)2023年8月底前,完成阳江市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工作及提交全部项目成果。 (2)2023年9月前,完成项目评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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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成果 本项目需提交以下成果: 1、《阳江市入海排污口名录》; 2、《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报告》; 3、《阳江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含整治排污口“一口一档”); 4、《阳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质控报告》; 5、《阳江市入海排污口图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