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17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在资料分析工作基础上,按照“拉网式排查”的要求,运用无人机(不得使用旋转翼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所有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航拍调查,全面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彻底摸清排污底数。按照要求将排查发现的各类入海排污口统一编号,整合建立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名录。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包括我市沿海海岸带区域和入海河流区域,具体包括:
1、海岸带区域范围。包括沿海海岸带区域(以现状海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向海一侧延伸100米),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临海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等)。
2、入海河流区域范围,全市34条主要入海河流两侧各500m范围。有监测断面的10条入海河流,自入海河口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涉水排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涉水排口。
3、海岸带区域、入海河流区域临近工业集聚、居民集聚区、港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增加红外热成像(必须符合《江苏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量)。
4、沿海军事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在航拍调查范围。
(二)调查对象。除《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废水排污口,排查对象还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的入海排污口。
三、项目内容
1、编制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无人机航测方案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入河(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完成有关区域飞行范围(shapefile格式)规划和现场勘察安排,形成书面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和无人机航测方案。
2、空域申报
航拍技术单位向相关航管部门申请临时飞行空域,对计划申请、情况通报、飞行调配、特殊情况处置等方面进行协商,航拍实施单位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无人机飞行空域安全和飞行安全。
3、飞行作业
按照飞行范围和影像空间分辨率要求,航拍技术单位合理规划无人机飞行航线,在我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区域开展无人机飞行航空摄影,形成真彩数码航片(影像分辨率优于0.1米),并做好飞行记录。获取数据后,及时检查数据质量是否合格,如出现不合格情况,及时组织补飞。
4、影像处理
基于原始影像、POS以及相机检校等数据,完成影像数据处理及拼接工作。按规定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制作,格式为Geotif,并带有tfw坐标文件。
5、热红外成像
对飞行范围内的工业集聚区、港区、居民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水系岸线,增加进行热红外成像。
6、数据处理及提交
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无人机航测任务后,将飞行记录表、相机检校参数、飞行POS、原始影像、数字正射影像等航测数据统一提交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若提交数据不符合解译要求,要立即安排补测,直至提交数据达到要求。
7、报告提交
生态环境部解译完成后,航测实施单位将解译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航测总结报告。
8、登记建档
根据航拍和人工勘察成果,将航拍及排查核实的各类入海排污口统一编号,整合建立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名录,全面反映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
四、技术要求
无人机航测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参考现行的《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等国标、部标及行业标准。
依据飞行范围和影像空间分辨率要求,合理规划无人机飞行航线,选择造当的窗口时间,开展飞行作业,并做好飞行记录。获取数据后,及时检查数据质量是否合格,如出现不合情况,及时组织补飞。
飞行参数控制:飞行姿态控制符合以下要求:侧滚角≤±3°;俯仰角≤士3°;航偏角≤±3°。航迹控制精度符合以下要求:偏航距<±10m;航高差<10m;直线航迹弯曲度<±5°。
影像处理质量:数字正射影像实际空间分辨率优于0.1米;影像需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辨认出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需无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曝光瞬间造成的像点位移<1.5个像元;影像拼接需无模糊、重影、错位、扭曲、变形、拉花、脏点、漏洞、同一地物色彩反差不一致的现象。
五、服务成果
1、《盐城市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方案》含《盐城市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无人机航空遥感方案》;
2、完成飞行范围规划后,提交飞行范围(Shapefile格式),完成航测任务后,提交飞行记录表、相机检校参数、飞行POS、原始影像、数字正射影像、精度报告等数据;
3、解译完毕后完成技术总结报告;
4、结合现场勘察成果整理完成《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表》;
5、根据无人机航测解译和现场勘察成果,在土地利用类型图基础上绘制入海排污口位置分布图;
6、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入海排污口统一编号,整合建立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名录,完成盐城市入海排污口登记造册。
若国家或省对项目内容另有要求的,中标单位需及时进行变更,并达到国家或省相关要求。
六、服务周期
从中标确定第三方之日起,15日内,完成飞行作业;15日内,将飞行记录表、相机检校参数、飞行POS、原始影像、数字正射影像、精度报告等数据提交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因恶劣天气无法作业,顺延相应天数);解译完毕后10日内完成技术总结报告。现场勘察完成后10日内完成《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表》、绘制入海排污口位置分布图、完成盐城市入海排污口登记造册。
若国家或省要求有变化,按照国家或省最新要求实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