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滨河新区城乡日常保洁维护,维护面积约192.18万平米。包含约124座旱厕日常维护及清掏作业、约23座污水井抽排及维护、1座转运站日常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环卫工人员工资及保险、环卫工劳保工具等内容。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各村、分公司环境卫生作业维护服务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5%,按季度支付 2期:支付比例25%,按季度支付 3期:支付比例25%,按季度支付 4期:支付比例25%,按季度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特别说明::1、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6565093.2元,否则否决其竞标;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3、供应商须依照《附件-2023-2024年度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各村、分公司环境卫生作业维护服务项目》内容提交分项报价,报价内应包含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根据清单依次报价,如有漏报、缺报,采购人将视为此次报价中含有漏报、缺报项。按无效竞标处理。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5、由于招标文件中《合同与验收》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具体签订为准。6、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制作响应文件时请到自治区采购网首页自行学习操作方法(网站上有操作视频),如遇问题无法解决可直接联系软件公司咨询,包头技术支持0472-5228688,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技术支持:0471-4192304,内蒙古自治区金财公司技术支持400-0471-010。7、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招标,招标文件为系统模板,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无法准确描述,部分内容只可填空,不可更改。所以招标文件中有不适用之处,敬请见谅。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8、关于标书的说明:供应商中标,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后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4份(用于备案存档)。纸质响应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内容必须完整)、装订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纸质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按“招标文件”中“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项:纸质响应文件要以胶装形式牢固装订。按招标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响应文件不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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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服务 |
2023-2024年度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各村、分公司环境卫生作业维护服务项目 |
批 |
1.00 |
6,565,093.20 |
6,565,093.20 |
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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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人员配备:滨河新区道路共计68条,道路清扫面积295.96万平方米,供应商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及作业人员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作业单位必须为每位作业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 (2) 执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考核办法》 (3)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清单《附件-2023年-2024年度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各村、分公司环境卫生作业维护服务项目--清单》 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建成具有滨河新区特色的清洁优美的园林城区,坚持以服务为第一要务,创建资源环境,推动滨河新区加快发展步伐。根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结合滨河新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滨河新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区、居委会、农业分公司、自然村以及沿街店铺。 第三条滨河新区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片负责,专业(公司)组织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是滨河新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由滨河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承包作业单位负责实施日常清扫、保洁。 第五条滨河新区内各基层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利用各类宣传栏、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不得妨碍、阻挠环境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七条积极推行环境卫生工作改革,进一步拓展环境卫生市场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辖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辖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应当符合包头市和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的各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第十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综合整治,小区内争取全部实现垃圾袋装化,由专人收运至垃圾桶存放处,由物业公司负责装运。 第十一条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各自卫生责任区承担清扫保洁责任,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 第十二条沿街店铺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卫生整洁、无乱堆放乱搭建现象,保持卫生状况并实施清洁。 第十三条城乡接合部,按照行政区划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负责该地区的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工作。 第十四条在城市主干道(包括两侧)范围内,从事各种作业的废(渣)土、污泥、枝叶等弃物弃料,由施工或作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期限负责清运干净。 第十五条新建居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接管以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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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因建设施工、房屋修缮等需要清运建筑废(渣)土的,应当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到指定消纳场所,不得随意私自倾倒或倾倒在城市环卫设施内。 加强公共设施、给水、排水、排污、化粪池下水道的清理维修养护。 第三章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 第十九条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标准,结合包头市城区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 (一)通用标准: 1、道路日清扫保洁率达100%。 2、每日的消扫作业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等应整洁,达到灯灭路净; 3、降雨后,雨冲沙两天内清理完毕,积量大的三天内清理完毕,冰雪化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及时清扫干净。 (二)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实行巡回式全天候保洁,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即:路面净、道牙净、便道净、树穴净、花池净,“五无”即:无果皮纸病、无污水垃圾、无悬挂塑料袋、无废土砖石、无烟头、树叶; 2、达到收水口、果皮箱净、无运输散体、流体、飘洒物、煤面等杂物; 3、气温30摄氏以上时,每天洒水一次; (三)二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实行巡回式全天候保洁,路面见本色。 2、气温30摄氏以上时,每周洒水不应少于3次; (四)三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实行全天候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2、气温30摄氏度以上时,洒水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四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实行定时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六)道路机械清扫作业质量标准: 1、路面(便道)基本见本色,收水口、道牙、树坑整洁干净。 2、路面(便道)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废弃物。 3、便道设置的果皮箱,及时清掏弃物,定时清洗,保持美观整洁。 (七)果皮箱及其他设施的保洁质量标准: 1、果皮箱应美观、适用,干净整洁,完好率不低于98%,果皮箱须落实专人保洁,箱体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地面垃圾要及时清扫,渗滤污水及时冲洗干净,果皮箱周围2-3米内,臭味等级应≤1级。 2、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3、公共场所、小区、广场、市场、公共候车站等处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一)垃圾收集质量标准: 1、清扫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2、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可实行分类收集。 3、垃圾收集容器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米内应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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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散落、残留垃圾和污水; 4、果皮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保持外观整洁; 5、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6、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7、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地点。 8、楼房垃圾管道的底层垃圾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 9、企事业单位应将所产生的垃圾投放于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10、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地圾收集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 11、道路、公共场所、小区、广场、市场等处垃圾全部做到日产日清。 (二)垃圾转运站及运输质量标准: 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转运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 2、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3、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4、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5、站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6、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 7、要按规划要求,新建或改造集装箱式转运站为压缩式转运站。 8、转运站内有专人管理,室内外卫生保持整洁,工作间物品摆放整齐,集装箱不应满溢,坑内无杂物、转运畅通、室内无蝇、无臭。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2、运输垃圾应完全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三)垃圾处理质量标准: 垃圾处理厂进行垃圾处理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垃圾处理厂(场)四周应有绿化隔离带或防护围墙;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m。 2、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3、应有污水(包括渗沥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4、在建设前应对厂(场)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估;使用期间,应定期监测。 5、厂(场)区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乱垃圾和溢流污水。 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管理除应达到本标准通用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填埋场区应有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规定的环境质量评价要求的防渗设施。 2、填埋作业时,应及时压实、覆盖垃圾。覆盖材料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规定。场区应无恶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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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填埋场区应有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和监测报警装置。 4、渗沥液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应优先选择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排放标准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中的三级指标。不具备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条件时应建设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5、填埋场应有灭蝇、灭鼠措施。 6、填埋封顶后的本底监测,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要求。 医疗废物热解处理质量标准: 1、医疗废物焚烧炉排放气体在参考状况下排放限值不应高于GB18484规定的限值。 2、医疗废物焚烧炉如有污水排放,在排放前应进行消毒处理。污水的排放限值不应高于GB8978规定的限值。 3、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残渣)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三、公厕质量标准 (一)通用标准: 1、水冲式公厕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河流和水沟。有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将粪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没有污水管网的地区,应建造符合卫生要求的化粪池或其他处理设施。 2、一类公厕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3、有条件的地区,公厕四周应绿化。 (二)公厕保洁质量标准: 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2、公厕内墙壁、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尘、污迹、蛛网,无乱图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3、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4、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迹,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小便槽应无水锈、尿迹、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粪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尘、污物。 7、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 8、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药灭蚊蝇,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三)旱厕粪便清除作业质量标准: 1、应定期清除旱厕贮(化)粪池粪便,粪水不溢。 2、收集和运输容器应密闭性好,无滴漏。收运粪便时,容器应加盖密闭。 3、冬季在结冰期前,应将所有旱厕贮粪池深掏见底。结冰期清掏的冰冻粪便,应及时清运、处理,不得堆在院内和路旁。 4、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清掏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场地和清掏工具。 四、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理 (一)粪便收集质量标准: 1、在规定时间内,居民应将粪便倒入专门设置的粪便收集设施内,不得随意倾倒。 2、粪便收集设施应外形清洁、美观、密闭性好,粪便不应暴露,臭气不扩散。沟、管不应堵塞。 3、地下贮粪池应无渗、无漏、无溢,并设有防火、防爆安全设施。 4、收集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倒粪口、取粪口应清洁,地面应无粪迹,垃圾和污水。 5、收集设施应有防蝇、防臭措施,环境整洁,无恶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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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粪便运输质量标准: 车辆运输粪便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运输车辆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2、运输车辆密闭性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洒落,车走后场地应清理干净。 3、装载应适量、无外溢;装载的粪便,应及时卸清,不得将粪便长时间存放在粪罐内。 4、应按指定地点及时卸粪,不得任意排放。 5、运输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洗车辆及辅助设备,不得留有粪迹污物。 (四)粪便处理质量标准: 1、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不得直接用作化肥;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应符合现行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有关规定。 2、应具有完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和制度。对处理过的粪便应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应重新进行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3、粪便处理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漏、臭气不扩散。 4、对粪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以及浓缩或脱水后的粪污泥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浓缩脱出的粪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5、粪便处理场除应符合有关标准处,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场粪便应直接经粪槽卸入粪池,进粪口及粪槽外应无粪便残留物,卸粪后,应及时盖严粪槽。 (2) 应将预处理的残留物收集于密闭的容器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裸露堆放。 (3) 化粪池应定期清理,周围保持整洁。 (4) 应有绿化隔离带等隔离防护设施。 五、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公共场所应设有果皮箱,果皮箱干净、美观,果皮箱周围整洁,无蝇、无臭。 2、公共场所的公厕环境卫生质量应与城区道路公厕的质量标准一致。 3、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储存在密闭容器内,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应无垃圾暴露和污水滴漏。 4、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文化、娱乐场所,应按一级道路标准执行;一般性的娱乐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应不低于二级道路标准;零售摊点的清扫和保洁应不低于三级道路的标准。 5、公共场所地面应干净,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人畜粪便和污水,无悬挂污物。六、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主要巷道或重要街巷有专人负责定时清扫保洁,无积存暴露垃圾现象。 2、设置数量充足、规划合理的垃圾点,配置垃圾容器或设置垃圾池;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或容器外围无乱堆乱倒垃圾现象。 3、与城区道路临界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不在道路两侧便道设置垃圾倾倒点,无积存暴露垃圾现象。 4、完善污水排放设施,修建渗水井或设置污水收集容器,做到垃圾与污水分离。 七、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城市出入口设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2、路面(便道)见本色,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废弃物。 3、路面无运输散体、流体、飘洒物、煤面等杂物。 4、城市出入口两侧配置垃圾容器,垃圾容器外围无乱堆乱倒垃圾,无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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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暴露垃圾现象。 第四章市容环境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条市容环境卫生作业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道路清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道路清扫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责任人,负责单位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在清扫保洁中要求做到: 1、清扫保洁人员上路必须穿统一制作的安全标志服反光背心,不穿标志服不准上路作业,如发现不穿标志服上路作业,对违规者、作业单位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因未穿工作服发生事故,视情况给予作业单位处分。 2、清扫保洁时,靠边作业,保洁车靠右停放在来车方向,按照人在前车在后的原则,注意观察过往车辆,防止被车辆碰撞。 3、推保洁车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车辆行人,严禁强行急速推车横穿马路,保洁车作业停放要靠近道牙,保证交通安全。 4、焚烧垃圾,不仅影响环境,还会损坏保洁车辆和环卫设施,并会引发火灾,杜绝焚烧垃圾,如发现对作业单位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5、在道路上作业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雪天清扫保洁和积雪处理,按照《包头市城市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6、风天,晨扫时除了对道路边道进行正常清扫外,对容易污染主干道的次道和巷道进行延伸清理漂浮物;下午保洁人员在风小漂浮物少的情况下,可用扫帚清扫道牙下的尘土,如出现漂浮物到处随风飘舞动的情况,禁止按正常保洁方式作业,快速徒步捡拾漂浮物。 7、雨天,按正常时间出班,根据路况,以清理垃圾为主,清扫为辅;中雨按正常时间出班,雨停后在保证道路无垃圾、无漂浮物的前提下,半天内将雨冲沙积堆清理完毕,路干后快速清扫浮土;大雨出班时间根据下雨时间确定,要求雨后保洁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将道路及两侧垃圾、杂物进行清理降雨冲沙清理干净,并及时恢复正常清扫、保洁工作。 二、垃圾清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车司机负责车辆,人员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垃圾收集运输中,要求做到: 1、收集垃圾时,车辆停靠要开启警示灯,司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装垃圾时注意观察过往行人的动向,确保安全,以免发生碰撞,或垃圾砸人事件。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严禁违章操作,及闲杂人员入站。 3、车辆严禁超载装运垃圾,垃圾装满运行时,需加谧苫布捆扎好,以免垃圾洒落砸伤行人,车辆运行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执行。 4、严禁酒后驾车、带病出车,严格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上路作业车辆按规定要求在车的侧面、尾部安装防护栏,防止伤害行人和车辆。 第五章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滨河新区核心区域(210国道以西、神华铁路以东,京包铁路以南)环境卫生严格按照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制度的要求,达到“六净六无两扫”全天候保洁。 1、清扫工早5:00和晚8:30分两次在指定路段清扫各自负责的环境卫生。 2、保洁员早7:00--晚8:00在指定道路上巡回保洁,定期清洗硬化路面、抢拾杂物,定期对路灯杆、果皮箱、垃圾箱、电线杆、路牌、草坪灯等进行擦洗,保持清洁卫生。 3、环卫工人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定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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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巡察人员每天进行巡视,对每日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核打分。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考核办法 为提高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作业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行业管理考核行为,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的目的,依据国家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作业服务的有关标准,结合滨河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已接收并且委托承包单位负责维护的市政道路、广场、公共空地、公厕等,包括道路和公共区域的清扫、环卫设施的清洁保养、环卫工作人员的着装仪表等内容。 二、工作职责 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考核总体由建设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具体由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卫部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卫部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首先,建立考核台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其次,将现有清扫道路进行区域和等级的划分,明确道路具体的清扫范围(每年都有新增移交道路)和清扫标准,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 承包单位要高度配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是支付环卫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并且要加强自检自查,形成自下而上的考核体系。 三、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作业标准 依照《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核制度 实行日常检查、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考评制度 (一)日常检查由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卫部门具体实施,检查评分时必须两人以上,检查情况和评分结果记入检查日志。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反馈,责任单位应在时限内整改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工作人员进行复检,并将整改结果记入检查日志。 (二)月考核,由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卫部门负责人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以路段为单位进行考核、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配置、垃圾清运等的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达到95分(包括95分)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包括90分)为达标,低于90分的为不达标。 月度考核结果和急需整改问题,市容环卫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告知承包单位,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和标准。对于评为不合格的作业路段将按照200元/分进行处罚。 (三)年度考核,由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依据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结果并且结合环卫承包合同,客观、公正的评价承包单位具体工作情况、被确定为年度不合格路段的将终止承包资格或进行相应的处罚。附:1、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厕管理考核表 2、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记录表 3、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管理考核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2023年-2024年度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各村、分公司环境卫生作业维护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单价 |
合价 |
1 |
保洁人员工资 |
1.保洁人数:106人 |
月 |
1272 |
|
|
2 |
保洁人员保险 |
1.保洁人数:106人 |
人 |
106 |
|
|
3 |
司机工资 |
1.司机人数:11人 |
月 |
132 |
|
|
4 |
装载机司机工资 |
1.装载机司机人数:1人 |
月 |
12 |
|
|
5 |
跟车工工资 |
1.跟车工人数:8人 |
月 |
60 |
|
|
6 |
司机及跟车工保险 |
1.司机及跟车工人数20人 |
人 |
14 |
|
|
7 |
大扫帚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大扫帚 |
把 |
2544 |
|
|
8 |
铁锹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铁锹 |
把 |
106 |
|
|
9 |
胶手套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胶手套 |
副 |
1272 |
|
|
10 |
夏季工作服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夏季工作服 |
套 |
106 |
|
|
11 |
冬季工作服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冬季工作服 |
套 |
106 |
|
|
12 |
小扫帚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小扫帚 |
把 |
424 |
|
|
13 |
捡纸镊子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捡纸镊子 |
把 |
106 |
|
|
14 |
簸箕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簸箕 |
把 |
106 |
|
|
15 |
口罩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口罩 |
个 |
2544 |
|
|
16 |
雨衣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雨衣 |
套 |
106 |
|
|
17 |
雨鞋 |
1.保洁人员劳保工具:雨鞋 |
双 |
106 |
|
|
18 |
胶手套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胶手套 |
副 |
168 |
|
|
19 |
夏季工作服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夏季工作服 |
套 |
14 |
|
|
20 |
冬季工作服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冬季工作服 |
套 |
14 |
|
|
21 |
长胶手套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长胶手套 |
副 |
168 |
|
|
22 |
白线手套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长胶手套 |
副 |
168 |
|
|
23 |
口罩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口罩 |
个 |
336 |
|
|
24 |
雨衣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雨衣 |
套 |
14 |
|
|
25 |
雨鞋 |
1.司机及跟车工劳保工具:雨鞋 |
双 |
14 |
|
|
26 |
清运5m³农用车油费 |
1.清运5m³农用车油费 |
升 |
8400 |
|
|
27 |
清运5m³农用车车辆保养 |
1.清运5m³农用车车辆保养 |
次 |
12 |
|
|
28 |
清运5m³农用车车辆维修 |
1.清运5m³农用车车辆维修 |
月 |
36 |
|
|
29 |
清运5m³农用车更换轮胎 |
1.清运5m³农用车更换轮胎 |
条 |
9 |
|
|
30 |
清运5m³农用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1.清运5m³农用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辆 |
3 |
|
|
31 |
清运5m³农用车年检 |
1.清运5m³农用车年检 |
辆 |
3 |
|
|
32 |
清运5m³农用车保险 |
1.清运5m³农用车保险 |
辆 |
3 |
|
|
33 |
清运摆臂车油费 |
1.清运摆臂车油费 |
升 |
17500 |
|
|
34 |
清运摆臂车车辆保养 |
1.清运摆臂车车辆保养 |
次 |
20 |
|
|
35 |
清运摆臂车车辆维修 |
1.清运摆臂车车辆维修 |
月 |
60 |
|
|
36 |
清运摆臂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1.清运摆臂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辆 |
5 |
|
|
37 |
清运摆臂车更换轮胎 |
1.清运摆臂车更换轮胎 |
条 |
15 |
|
|
38 |
清运摆臂车年检 |
1.清运摆臂车年检 |
辆 |
5 |
|
|
39 |
清运摆臂车保险 |
1.清运摆臂车保险 |
辆 |
5 |
|
|
40 |
清运挂桶车燃油费用 |
1.清运挂桶车燃油费 |
升 |
10500 |
|
|
41 |
清运挂桶车车辆保养 |
1.清运挂桶车车辆保养 |
次 |
12 |
|
|
42 |
清运挂桶车车辆维修 |
1.清运挂桶车车辆维修 |
月 |
36 |
|
|
43 |
清运挂桶车定期更液压油 |
1.清运挂桶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辆 |
3 |
|
|
44 |
清运挂桶车更换轮胎 |
1.清运挂桶车更换轮胎 |
条 |
9 |
|
|
45 |
清运挂桶车年检 |
1.清运挂桶车年检 |
辆 |
3 |
|
46 |
清运挂桶车保险 |
1.清运挂桶车保险 |
辆 |
3 |
|
|
47 |
装载机油费 |
1.装载机油费 |
升 |
12250 |
|
|
48 |
装载机车辆保养 |
1.装载机车辆保养 |
次 |
4 |
|
|
49 |
装载机更换轮胎 |
1.装载机更换轮胎 |
条 |
2 |
|
|
50 |
装载机车辆维修 |
1.装载机车辆维修 |
月 |
12 |
|
|
51 |
装载机定期更换液压油 |
1.装载机定期更换液压油 |
年 |
1 |
|
|
52 |
南绕城过路费 |
1.南绕城过路费 |
月 |
108 |
|
|
53 |
厕所清掏 |
1.厕所清掏、共124座 |
座 |
124 |
|
|
54 |
厕所维护及保洁 |
1.厕所维护及保洁、共124座 |
座 |
124 |
|
|
55 |
洒水车油费 |
1.洒水车油费 |
升 |
1800 |
|
|
56 |
洒水车保养 |
1.装洒水车保养 |
次 |
2 |
|
|
57 |
洒水车更换轮胎 |
1.洒水车更换轮胎 |
条 |
2 |
|
|
58 |
洒水车维修 |
1.洒水车维修 |
月 |
6 |
|
|
59 |
洒水车定期更换洒水设备 |
1.洒水车定期更换洒水设备 |
年 |
1 |
|
|
60 |
洒水车年检 |
1.洒水车年检 |
辆 |
1 |
|
|
61 |
洒水车保险 |
1.洒水车保险 |
辆 |
1 |
|
|
62 |
雨水集水井、渗水井抽排(73m3) |
1.73m3雨水集水井、渗水井抽排 |
次 |
60 |
|
|
63 |
雨水集水井、渗水井(173m3) |
1.173m3雨水集水井、渗水井抽排 |
次 |
156 |
|
|
64 |
生活污水集水井、渗水井(116m3) |
1.116m3生活污水集水井、渗水井抽排 |
次 |
8 |
|
|
65 |
生活污水集水井、渗水井(173m3) |
1.173m3生活污水集水井、渗水井抽排 |
次 |
24 |
|
|
66 |
直饮水过滤污水井 |
1.直饮水过滤污水井抽排 |
次 |
432 |
|
|
67 |
集水井、渗水井、过滤污水井维护 |
1.集水井、渗水井、过滤污水井维护 |
座 |
28 |
|
|
68 |
各村、分公司抽路面积水(18m3吸污车) |
1.18m3吸污车路面积水抽排 |
台班 |
150 |
|
|
69 |
各村、分公司抽路面积水(4m3吸污车) |
1.4m3吸污车路面积水抽排 |
台班 |
180 |
|
|
70 |
压缩垃圾车司机工资 |
1.司机人数:1人 |
月 |
12 |
|
|
71 |
压缩垃圾箱操作工工资 |
1.操作工人数:2人 |
人 |
24 |
|
|
72 |
司机、操作工保险 |
1.司机、操作工保险 |
人 |
3 |
|
|
73 |
大扫帚 |
1.操作工劳保工具:大扫帚 |
把 |
24 |
|
|
74 |
小扫帚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小扫帚 |
把 |
8 |
|
|
75 |
铁锹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铁锹 |
把 |
2 |
|
|
76 |
簸箕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簸箕 |
把 |
2 |
|
|
77 |
口罩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口罩 |
个 |
72 |
|
|
78 |
夏季工作服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夏季工作服 |
套 |
3 |
|
|
79 |
冬季工作服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冬季工作服 |
套 |
3 |
|
|
80 |
长胶手套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长胶手套 |
副 |
36 |
|
|
81 |
雨衣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雨衣 |
套 |
3 |
|
|
82 |
司机白线手套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白线手套 |
副 |
12 |
|
|
83 |
雨鞋 |
1.司机、操作工劳保工具:雨鞋 |
双 |
3 |
|
|
84 |
压缩垃圾箱保养 |
1.压缩垃圾箱保养 |
次 |
2 |
|
|
85 |
压缩垃圾箱维修 |
1.压缩垃圾箱维修 |
次 |
2 |
|
|
86 |
垃圾转运站运营水电费 |
1.垃圾转运站运营水电费 |
年 |
1 |
|
|
87 |
压缩垃圾车油费 |
1.压缩垃圾车油费 |
升 |
7000 |
|
|
88 |
压缩垃圾车车辆保养 |
1.压缩垃圾车车辆保养 |
次 |
4 |
|
|
89 |
压缩垃圾车车辆维修 |
1.压缩垃圾车车辆维修 |
月 |
12 |
|
|
90 |
压缩垃圾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1.压缩垃圾车定期更换液压油 |
辆 |
1 |
|
|
91 |
压缩垃圾车年检 |
1.压缩垃圾车年检 |
辆 |
1 |
|
|
92 |
压缩垃圾车保险 |
1.压缩垃圾车保险 |
辆 |
1 |
|
|
93 |
压缩垃圾车更换轮胎 |
1.压缩垃圾车更换轮胎;2.共1辆、每辆每年更换3条轮胎; |
条 |
3 |
|
|
94 |
压缩垃圾车过路费 |
1.压缩垃圾车过路费 |
月 |
12 |
|
合计 |
|
|
备注 |
1.报价为全费用单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