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5992023CTP00093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三、实质性要求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
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
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
四、服务要求: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因考试工作需要现对晋城市范围内具备大中小型车科目二考试能力的单位,所有车型的考试能力每年最低需达到约7.2万人次,其中全年各车型应达到:A1/3500人次、A2/12000人次、A3/3500人次、B1/3500人次、B2/15000人次、C1/23000人次、C2/8000人次、C5/3500人次。
大中小型车A1、A2、A3、B1、B2、C1、C2、C5车型科目二考试项目分别为:雨雾天、湿滑路、半坡起步、直角转弯、桩考、侧方停车、窄路掉头、限宽门、高速公路、曲线行驶、单边桥、山区路、模拟隧道、紧急情况处置、倒车入库。
科目二考试场建设须达到5.9万平方米,考场要配置齐全,设立考试控制中心、配备电脑监考系统、机房、考生候考厅、空调、饮水机、急救箱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申请单位需通过市交警支队、省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可以考试及达到以上考试能力,方可进行招标申请。
五、验收标准
1、采购人或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
2、项目所涉及内容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六、其他
1.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在线谈判,随时准备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3.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谈判、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谈判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谈判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
6.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