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局2023年警务辅助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3168.5万元(含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管理费等),其中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3122.42万元,管理费上限46.08万元。最高上限80元/人/月(以当时实有人数为准并核算工资和管理费),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开展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事项。
2、采购要求:
(1)本次劳务服务人员480人(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劳务服务人员,并提供充足的备用人员);
(2)岗位分配:指挥中心、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局、督察支队、法制科、法制支队、国保支队、机关党委、监管处、经侦支队、警犬基地、警务保障处、食堂、特警支队、网安支队、信息中心、刑警支队、禁毒支队、宣传处、巡警支队、治安支队、驻京办事处、执法办案中心、留置看护支队、警税合成作战中心;
(3)男女比例:男性402人,女性78人;
(4)年龄要求: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0周岁;
(5)身高体重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的25%;
(6)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7)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注: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中标合同后)30日内须配齐以上要求的人员,并完成相关培训,具备上岗条件;
3、劳务服务岗位职责:劳务服务人员,在衡水市公安局的指导和管理下,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开展劳务服务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劳务服务要求:
(1)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管理、薪酬发放、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代扣代缴、各项福利办理、体检、计划生育管理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和承担。
(2)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接采购人劳务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3)采购人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工作场地、工作设备、工作岗位及服务日常消耗,劳务服务人员应爱护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
(4)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衡水市公安局工作制度,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由于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5、劳务服务标准:
(1)中标供应商须及时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中标供应商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建立工资及社保台账。
(3)中标供应商须依法为所输出的劳务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
(5)中标供应商须及时为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全面体检。
(6)中标供应商须及时为劳务服务人员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资料。
(7)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为劳务服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允许漏缴,各项保险基数不允许少缴,社保政策要求保险基数上调或补缴时,及时按照政策要求为人员进行保险基数的调整和补缴,不允许存在漏缴少缴情况。
6、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服务管理制度。
(2)中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管理能力、经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聘用、辞退、劳动纠纷、用工风险、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如中标供应商所涉及的人员出现突发疾病、工伤、意外等伤亡事故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并负责承担理赔事宜。
(5)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或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警告或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供应商须具有7×24小时通讯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响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相关问题。
(7)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须协调相关部门,取得相关审批,须自行协调、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