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 说明
1总则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3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认真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项目考核管理要求等,一旦成交,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补充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在收到或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
1.5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6采购人在技术需求和图纸或图片(如果有)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技术参数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和排他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技术参数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在不影响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并在可接受范围内接受偏离。
1.7供应商应根据本章节中详细技术规格要求,采用市场主流产品或按照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参加竞标。同时,请供应商务必注意: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不得与采购要求相差太大,否则将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一旦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二、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
2.1项目名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主题宣传。
3项目地点
3.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与内容
4.1采购范围与内容: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主题宣传工作
4.7本项目服务期限:7个月,暂定起讫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承包方式
5.1依照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内容,成交供应商以包服务、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项目承包。
5.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合同签订方式
6.1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
7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7.1结算原则
7.1.1本项目合同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和结算下浮率(如果有)不变,实际鉴定服务工作量以采购人或第三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核定的现场实际鉴定数量为准。
7.2支付方式
7.2.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7.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不予计量和支付。
三、采购需求
8适用技术规范与规范性文件
8.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年第228号1997年9月1日
8.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第34号2004年6月15日
8.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第62号2009年12月16日
8.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第34号2004年8月20日
8.5《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2第66号2012年1月1日
8.6《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2016第84号2016年1月15日
各供应商应充分注意,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9采购内容与质量要求
9.1工作目标与总体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浦东正以排头兵的姿态、先行者的担当,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领头羊、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和高水平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今年一月结束的浦东两会上,浦东明确提出“全力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凸显引领区的‘王牌’作用”。
为更好地助力推广浦东新区的优质形象,拟委托上海东方广播中心发挥自身媒体优势,加大传播创新力度,推出2023年度主题内容合作,贯穿全年系统集中传播浦东新区的优质资源、发展理念、治理样板。
9.2本项目采购内容与具体质量要求(但不仅限于)详见下表。
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
包件: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备注 |
1 |
内容 1 |
策划实施重大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浦东新区在一些重要工作节点的宣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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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容 2 |
协同强化优质内容传播的品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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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容 3 |
在重要政策发布等时间节点,于重要版面推出主题宣传融媒体专栏 |
|
说明:此表所列内容为本次采购核心工作内容,供应商不得缩减。
9.3软硬件支持
9.3.1本项目中人员岗位要求(但不仅限于)详见下表。
人员配备一览表
包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建议配置岗位人数(最低要求) |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专职,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
|
2 |
项目策划、统筹 |
2 |
专职,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
|
3 |
音响工程师 |
1 |
专职音响师,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4 |
音频制作 |
2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5 |
摄像 |
2 |
专职摄像,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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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建议配置岗位人数(最低要求) |
基本要求 |
备注 |
6 |
视频导播 |
1 |
专职导播,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7 |
视频编辑 |
2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8 |
主持人 |
2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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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栏记者 |
4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10 |
专栏编辑 |
4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
11 |
专栏制片人 |
1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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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美编 |
2 |
专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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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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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依法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