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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2023年农村垃圾分类回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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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220000573727 发布时间:2023-05-22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武冈市2023年农村垃圾分类回收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武冈市2023年农村垃圾分类回收服务项目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武冈市 。

三、项目概况:武冈市分为2个包:其中包1为湾头桥镇、邓元泰镇、文坪镇、司马冲镇、大甸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水西门街道、辕门口街道所属行政村为第一区域工程;包2为双牌镇、邓家铺镇、水浸坪乡、晏田乡、稠树塘镇、秦桥镇、荆竹镇、马坪乡、法相岩街道所属行政村为第二区域工程;具体服务内容为区域范围内低值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和有毒有害等三大类,垃圾实现应收尽收。

四、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销经字【2021】17号),《邵阳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垃分发【2022】1号)文件精神,《武冈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武政办发【2022】40号关于供销社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提质工作的持续开展和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进一步巩固回收基础、扩大分拣加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做强龙头企业、拓展业务经营领域、完善行业管理、推进产业化进程,形成村镇和城市社区有回收网点、市区和重点乡镇有分拣、加工、处理中心的网络体系,净化人居环境,变废为宝,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传统业务板块,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行业规划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供销合作社牵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主体地位,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统筹当前和立足长远相结合。着眼当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同时,立足长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③坚持突出重点和兼顾全局相结合。以主城区为主,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以规范建设分拣中心、回收网点重点,以推广先进回收模式和培育龙头企业为主线,着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规范发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的要求,到2023年6月底,市城区建立起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在迎春亭街道办事处和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建设2个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站。到2023年底,按照城区规划建设1个分拣、加工、处理中心每1-2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一座回收站,每村、每社区2000-4000户设置1个可回收物暂存点的标准,优化布局可回收物“暂存点、回收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广先进回收模式,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尤其要提升值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到2023年底,实现城乡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70% 以上。2024年底,实现城乡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8%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突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主渠道作用,以开放办社和合作的方式,做大做强社属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 健全源头回收网络。进一步优化回收网点布局,以方便居民交售再生资源为原则,社区每2000-4000户设置一个回网点,商场、学校、宾馆、酒吧(KTV)以及没有条件设置回收网点的公共场所,可设置智能回收箱等设施。新建小区应配套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回收物品做到“日收日清”,减少环境二次污染影响。

(二) 加强资源分拣利用。在城区规划新建1个分拣、加工、处理中心,每1-2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一个回收站,以满足当地再生资源分拣、存放的需要。鼓励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租赁闲置厂房进行机械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促进资源增值,属地的闲置厂房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提供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作分拣使用,远景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综合产业园区,拓展加工、再制造、仓储、交易等功能,促进资源利用。

(三) 推广先进回收模式。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以及相关单位应当给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分拣场地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社区物业保洁员、农村保洁员、垃圾分类专管员兼做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人员兼做垃圾分类指导员,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培育龙头企业。采取开放办社和合作的方式注册成立供销合作社社属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公司,引导回收龙头企业以授权经营的方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指导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整合个体回收人员,共享行业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综合性回收企业,实现规模化运作和品牌化经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程度。

(五)强化行业行为规范。及时公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社属企业回收网点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营业时间、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人员着装”,树立供销系统企业良好形象。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乱拱乱建等行为,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秩序。

五、运营方式

全市农村分为两个区域进行运营。其中湾头桥镇、邓元泰镇、文坪镇、司马冲镇、大甸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水西门街道、辕门口街道所属行政村为第一区域,双牌镇、邓家铺镇、水浸坪乡、晏田乡、稠树塘镇、秦桥镇、荆竹镇、马坪乡、法相岩街道所属行政村为第二区域,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运营公司。

六、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提高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旧程,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世文为组长的武冈市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 部门协同。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环保、城管、财政、市场监督、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与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统筹推进,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两网融合”。

 

(三) 补贴标准及经费来源渠道。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总额包干的方式对企业处理的低值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参照2022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已经执行的标准即98万/年执行,运营公司对农村保洁员收集的低值可回收物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进行回收。补贴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由武冈市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拨付到市供销社,由市供销社对运营企业考核后,按进度奖补。

(四) 扩大舆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合理利用再生资源等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公众的环保节能、低碳消费意识。要重点宣传供销合作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方面的举措,展现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新气象,提高社会知情度及群众认可度,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三、服务范围:负责将武冈市农村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回收、转运、贮存到分类垃圾集中点。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全市通过招标定点两家有公益心、社会责任感的回收公司,采取定地点(一村一点)、定时间、定种类(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废橡胶类、废电子电器类)、定价格、定规则、定职责,由回收公司负责区域范围内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建立回收点,宣传督促群众做好垃圾分类,并及时把可回收垃圾卖到村级回收点,真正实现“垃圾回收、变废为宝”,争创全省管理创新示范县、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县。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98 万元,其中包一49万元,包二49万元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

(三)服务承包范围及主要任务

服务承包范围:采取定地点(一村一点)、定时间、定种类低值可回收物(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橡胶类、废旧纺织物类、再生资源类、有毒有害类)、定价格、定规则、定职责,由回收公司负责区域范围内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

1. 回收方式

1.1定种类。可回收垃圾分成软包装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橡胶类、废旧纺织物类、再生资源类、有毒有害类、等七类。

1.2定时间。回收公司负责编排和公布到各乡镇村级回收站点收购时间,各回收点负责编排和公布到各村民小组收购时间。

1.3定地点。全市各行政村按照便民、快捷、环保、交通便利的原则择址设置网点,村级点经营面积不少于5O平方米,实行统一挂牌,并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居民及回收人员送售和收购,原则上“一村一点”, 因并村导致的地域和人口原因可以适当增加回收点。

1.4定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在全市范围内公布各类可回收垃圾的统一收购价。为确保量多、质轻、价值低的白色垃圾应收尽收,可通过调剂、听证和补贴等方式制定适当统一收购价。

1.5定规则。全市的可回收垃圾由回收公司安排回收人员持证按统一价格、统一种类、统一时间和统一地点依法依规收取。定点回收公司必须具备:1.依法注册登记,有可回收垃圾收购、加工再利用、清运资质;2.分拣处理中心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3.具备必要的加工处理设备及消防设施;4.分拣处理中心地点必须城区中心地段以外,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保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

1.6定职责。各乡镇(街道)是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再利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奖补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回收点布局、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收废统计,奖补等情况),及时掌握网点运行情况,确保站点有效有序运行,做到应收尽收;市供销社会同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对各乡镇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情况进行考核;各行政村负责督促指导村级回收人员按照规定做好管辖片区的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工作;回收公司负责区域范围内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对乡、村回收点进行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五)工期及验收

合同周期为1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响应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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